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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黑龙江省城镇化水平在全国一直居于上游水平,但快速的城镇化水平是以高能耗、高污染为代价的,导致全省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其主要表现是:生态资源的有限性制约了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超出环境的承载能力;城镇产业布局与适宜人居的环境要求相矛盾等。要治理城镇生态环境,缓解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给城镇发展带来的生态压力,黑龙江省政府应发挥公共政策的引导、协调、制约及分配功能,确立保护环境的发展导向,调整城镇产业布局与结构,限制破坏环境的发展措施,鼓励保护环境的各项举措,以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城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