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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草枯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有机杂环类接触性脱叶剂、除草剂,具有极强的毒性。人们误服10~20毫升的百草枯,即可造成严重的肺损伤,甚至造成肺纤维化。百草枯毒素还能侵蚀人体的消化道黏膜,导致消化道黏膜出血,甚则导致肾脏功能衰竭以及心脏功能衰竭。由于目前对百草枯毒素没有特效的解毒剂,因此按常规治疗百草枯中毒的效果不佳,中毒者的临床死亡率高达50%~80%。那么,应如何对百草枯中毒者进行急救呢?
当患者的皮肤接触了百草枯,应立即换掉被污染的衣物,并用碱性溶液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然后再用清水大范围地彻底清洗被污染的部位。若眼部受到百草枯的污染,应立即用清水对眼部进行彻底冲洗,冲洗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若口服百草枯中毒,应立即反复洗胃,力求彻底,每次洗胃可用2%~5%的碳酸氢钠溶液5000~10000毫升。可在洗胃液中酌情加入肥皂水,以使百草枯毒素失活。洗胃后应立即进行全肠灌洗和导泻,并让患者口服35%的白陶土悬液300毫升、活性炭60克、25%的甘露醇泻剂100~150毫升、硫酸钠15克,吸附剂和泻剂应每2~4个小时交替服用一次。及时服用吸附剂以及彻底洗肠导泻是保证患者存活的有效措施。另外,用白陶土悬液等洗胃完毕后应继续保留胃管,以用于注入导泻剂以及在中毒者不能进食时从胃管注入食物和药物,且应时刻观察患者上消化道有无出血的现象。
同时,还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①补液,促进排尿。百草枯毒素进入人体血液后,对人体组织器官的毒性作用显现较晚,此时若能迅速地将毒素排出,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组织器官的损伤,故应为患者进行大剂量的静脉补液并采取利尿的措施。②患者的肺部损害多在百草枯中毒后的第5~第9天出现,2~3周后其损害程度可达到高峰,常表现为进行性加重的低氧血症。此时的救治难度很大,因此及早进行大剂量的激素治疗是预防其肺部纤维化的关键。③给予患者大剂量的维生素C、维生素E以及小剂量的20%的甘露醇来对抗自由基,同时采取抗感染等措施进行对症治疗。据统计,有50%~80%的百草枯中毒者在中毒的早期没有严重的呼吸困难等症状,原因在于百草枯毒素对机体的损伤呈渐进性、发展性,故医护人员应时刻观察中毒者的生命体征,重点监测其呼吸的频率、节律,以及有无胸闷、咳嗽及进行性呼吸困难等症状出现,必要时应行心电监护,以便于观察中毒者的心律、心率、血压,从而可随时掌握中毒者有无心肌损害等情况出现。
此外,在抢救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①不可为百草枯中毒者吸氧。原因是高浓度的氧可加速氧自由基的形成,从而增强百草枯的毒性,造成肺部组织的严重损伤。因此,只有当百草枯中毒者的动脉血氧小于40毫克时才可以考虑给其吸氧,但仍需注意,应将氧气的浓度控制在21%以下。如氧气的浓度高于21%,则应禁止或限制其吸氧,或应用无创机械帮助其进行肺部通气来改善其缺氧的情况。总之,在抢救百草枯中毒者的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进行氧疗。②密切观察中毒者的呼吸情况,观察其有无咳嗽、咳痰等症状,并及时进行血气分析。百草枯中毒者应每天进行2次超声雾化治疗,每次可治疗15~30分钟。雾化剂可选用5毫克的地塞米松与生理盐水混合而成的20毫升的溶液。③减轻机体的炎症反应。应及时稀释痰液,以预防肺内感染。可取糜蛋白酶一支加庆大霉素一支与生理盐水混合成20毫升的溶液,或取5%的碳酸氢钠15毫升加糜蛋白酶一支与生理盐水混合成20毫升的溶液,以纠正呼吸道内的酸性环境,利于百草枯毒素的分解。④对百草枯中毒者一般多采用血液灌流的方法来清除其血浆内的毒素。百草枯中毒者在中毒后的12个小时内接受血液灌流治疗的效果最为理想。护理时应观察中毒者有无呕血、咯血以及出血倾向,并严密观察其穿刺部位有无渗血现象。
百草枯毒素进入人体血液后,对人体组织器官的毒性作用显现较晚,故在中毒者脱离危险后,仍不能放松警惕。可使用静脉留置针,以便于患者进行静脉输液,并做好患者的口腔护理,嘱中毒者每天用离子水漱口2次,同时注意观察中毒者的口腔黏膜有无糜烂、感染及出血的情况。在禁食期结束后应鼓励中毒者进食,食物应以牛奶、豆浆,米汤等流食为主。观察中毒者的大便量、颜色、形状,及其有无出血、腹痛等症状,时刻监视中毒者的血压状况。
在中毒者的情况完全稳定之后,还应对其进行心理干预,仔细分析患者中毒的原因,若是因为用药不当而中毒,应让患者及家属掌握用药常识,指导患者及家属用专门的药瓶盛装药液,切不可将药物乱放。若是因为自杀而服毒,则应加强对服毒者的心理疏导工作。绝大多数服毒者的神志清楚,早期表现为激动、愤怒、烦躁,不配合治疗;中期表现为后悔、抑郁;后期则表现为恐惧、悲哀。医护人员应根据服毒者的个性特点及其不同时期的心理状态给予相应的心理护理,同时还要做好服毒者家属的心理干预工作,使其能积极地安慰服毒者,增强服毒者有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当患者的皮肤接触了百草枯,应立即换掉被污染的衣物,并用碱性溶液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然后再用清水大范围地彻底清洗被污染的部位。若眼部受到百草枯的污染,应立即用清水对眼部进行彻底冲洗,冲洗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若口服百草枯中毒,应立即反复洗胃,力求彻底,每次洗胃可用2%~5%的碳酸氢钠溶液5000~10000毫升。可在洗胃液中酌情加入肥皂水,以使百草枯毒素失活。洗胃后应立即进行全肠灌洗和导泻,并让患者口服35%的白陶土悬液300毫升、活性炭60克、25%的甘露醇泻剂100~150毫升、硫酸钠15克,吸附剂和泻剂应每2~4个小时交替服用一次。及时服用吸附剂以及彻底洗肠导泻是保证患者存活的有效措施。另外,用白陶土悬液等洗胃完毕后应继续保留胃管,以用于注入导泻剂以及在中毒者不能进食时从胃管注入食物和药物,且应时刻观察患者上消化道有无出血的现象。
同时,还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①补液,促进排尿。百草枯毒素进入人体血液后,对人体组织器官的毒性作用显现较晚,此时若能迅速地将毒素排出,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组织器官的损伤,故应为患者进行大剂量的静脉补液并采取利尿的措施。②患者的肺部损害多在百草枯中毒后的第5~第9天出现,2~3周后其损害程度可达到高峰,常表现为进行性加重的低氧血症。此时的救治难度很大,因此及早进行大剂量的激素治疗是预防其肺部纤维化的关键。③给予患者大剂量的维生素C、维生素E以及小剂量的20%的甘露醇来对抗自由基,同时采取抗感染等措施进行对症治疗。据统计,有50%~80%的百草枯中毒者在中毒的早期没有严重的呼吸困难等症状,原因在于百草枯毒素对机体的损伤呈渐进性、发展性,故医护人员应时刻观察中毒者的生命体征,重点监测其呼吸的频率、节律,以及有无胸闷、咳嗽及进行性呼吸困难等症状出现,必要时应行心电监护,以便于观察中毒者的心律、心率、血压,从而可随时掌握中毒者有无心肌损害等情况出现。
此外,在抢救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①不可为百草枯中毒者吸氧。原因是高浓度的氧可加速氧自由基的形成,从而增强百草枯的毒性,造成肺部组织的严重损伤。因此,只有当百草枯中毒者的动脉血氧小于40毫克时才可以考虑给其吸氧,但仍需注意,应将氧气的浓度控制在21%以下。如氧气的浓度高于21%,则应禁止或限制其吸氧,或应用无创机械帮助其进行肺部通气来改善其缺氧的情况。总之,在抢救百草枯中毒者的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进行氧疗。②密切观察中毒者的呼吸情况,观察其有无咳嗽、咳痰等症状,并及时进行血气分析。百草枯中毒者应每天进行2次超声雾化治疗,每次可治疗15~30分钟。雾化剂可选用5毫克的地塞米松与生理盐水混合而成的20毫升的溶液。③减轻机体的炎症反应。应及时稀释痰液,以预防肺内感染。可取糜蛋白酶一支加庆大霉素一支与生理盐水混合成20毫升的溶液,或取5%的碳酸氢钠15毫升加糜蛋白酶一支与生理盐水混合成20毫升的溶液,以纠正呼吸道内的酸性环境,利于百草枯毒素的分解。④对百草枯中毒者一般多采用血液灌流的方法来清除其血浆内的毒素。百草枯中毒者在中毒后的12个小时内接受血液灌流治疗的效果最为理想。护理时应观察中毒者有无呕血、咯血以及出血倾向,并严密观察其穿刺部位有无渗血现象。
百草枯毒素进入人体血液后,对人体组织器官的毒性作用显现较晚,故在中毒者脱离危险后,仍不能放松警惕。可使用静脉留置针,以便于患者进行静脉输液,并做好患者的口腔护理,嘱中毒者每天用离子水漱口2次,同时注意观察中毒者的口腔黏膜有无糜烂、感染及出血的情况。在禁食期结束后应鼓励中毒者进食,食物应以牛奶、豆浆,米汤等流食为主。观察中毒者的大便量、颜色、形状,及其有无出血、腹痛等症状,时刻监视中毒者的血压状况。
在中毒者的情况完全稳定之后,还应对其进行心理干预,仔细分析患者中毒的原因,若是因为用药不当而中毒,应让患者及家属掌握用药常识,指导患者及家属用专门的药瓶盛装药液,切不可将药物乱放。若是因为自杀而服毒,则应加强对服毒者的心理疏导工作。绝大多数服毒者的神志清楚,早期表现为激动、愤怒、烦躁,不配合治疗;中期表现为后悔、抑郁;后期则表现为恐惧、悲哀。医护人员应根据服毒者的个性特点及其不同时期的心理状态给予相应的心理护理,同时还要做好服毒者家属的心理干预工作,使其能积极地安慰服毒者,增强服毒者有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