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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客观科学地评价我院病案的质量和水平,抽查我院2005年1月~2007年9月期间全院11个临床科室的出院病历1 305份,根据全区通用的《病历书写规范》标准及《住院病历质量评审标准》,按照我院的“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进行评定,总分≥90分为甲级,≥75〈90分为乙级,〈75分为丙级。着重在三级查房制度的执行情况,病程记录的及时性,知情同意书及“三合理”执行情况方面检查。甲级病历率95.1%,乙级病历70份,丙级病历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