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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直接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在金融市场上影响最大的就是商业银行,不仅涉及的面最广,数量上也是最多的。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国的商业银行在监管上应该迈进一个新的台阶,本文基于商业银行在金融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世界金融体系也在不断的变化,因此,这也是我国金融监管的机遇和挑战。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监管;解决措施
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监管普遍存在,这种监管能在商业银行经营的过程中尽可能的避免一些弊端带来的影响,还可以激励商业银行金融监管与时俱进,以上同时也是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原则。本文首先对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策,最后建议国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扶持商业银行的发展。
1我国的商业银行监管存在欠缺
纵观我国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发展,笔者认为在金融监管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缺乏执行力,导致监管不到位。迄今为止,商业银行金融监管所涉及到的问题主要有个方面:
1.1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在金融领域的发展中,各项监管都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来进行监督管理,与一般的违章检查不同。在监管的相关法律中,不仅要有相关配套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还要设有金融监管法甚至是公司法等。但在目前为止,我国的相关法律并不完善。近年来,我国为了和国际金融机构接轨,在立法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陆续颁布了相关金融法规,如《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和《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等。但是从内容上看,这些法律法规覆盖面面积较窄,没有前瞻性。
1.2缺乏风险管理
在商业银行的发展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银行风险。我国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相对薄弱,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管理体系。首先,没有设立风险监管部门,不能对银行自身风险做到及时的评估;其次,各部门和岗位之间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职责模糊不清,不能进行科学管理;第三,没有相应的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意识非常弱化。例如,在上海发生的四家银行的诈骗案件,多数案件都发生在缺乏风险管理的商业银行,而且作案者大都是内部工作人员。这就说明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有待于完善。
1.3自身机制问题
1.3.1表面化严重
我国的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在金融监管的过程中有些地方难免不切实际,书面上的管理较为空洞,缺乏实质性的监管,导致了银行的金融监管没有落到实处,只是停留在表面。由于管理表面化,使得金融監管的过程混乱,结果也差强人意,让金融问题得不到一个实质性的保障。有些商业银行的监管部门自己进行了管理,但这种管理也是隔靴搔痒,并不是有效的管理措施。
1.3.2管理形式化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监管时形式化过于严重,甚至很多银行的监管活动只是定期的进行表面的检查,导致了商业银行越来越趋向如何应付检查而进行监管,没有将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
1.3.3结果理想化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表面化和形式化严重,致使金融监管的结果理想化。金融监管在商业银行眼中只是为了监管而监管,并没有将目光放在实际监管现场,这种理想化的监管形式后果极为严重。
2对策分析
2.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银监会与有关部门一起起草了立法方案,并出台了法律法规,对一些违规行为将进行严格的惩处,例如乱资费现象和私自收取业务办理费用的现象一经发现必严格处理。同时,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提高银行解决问题的实效性,真正做到以顾客的满意为宗旨,将服务质量提升上来,确保银行稳步的发展。做好服务就是从微观做起,为商业银行的宏观发展起到奠基石的作用。因此,我国的相关机构必须严格完善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和法律法规,将金融监管和相关法律程序的空白填补完善。笔者认为应该首先明确商业银行金融监管的程序和相关规定,让商业银行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遵循法律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决,如此一来不仅将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行为进行规范,同时约束了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行为和监管力度。最后要完善与金融相关的法规,将法律之间的冲突协调解决。
2.2提高監管意识
在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上要求提高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工作人员的从业素质,二是监管意识,对银行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监管意识,从而确保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设立考核项目,对金融监管队伍进行严格管理。科学化和专业化是银行在金融监管方面的两个要求,这就使得银行的监管部门必须具有高水准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的管理技能,将金融监管规范化。做到以上几点,金融监管人员还要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不断的学习进步,让自身具备银行金融监管的时代要求,发挥金融监管的服务性原则。
2.3完善监管制度
2.3.1将商业银行监管工作制度化
商业银行金融监管的关键性因素就是制度化约束,它可以保证保证商业银行监管的监管质量。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工作非常复杂,程序上也很繁琐,因此,要想将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进行的有条不紊,就必须实行制度化管理。
2.3.2责任考核制度化
在商业银行的日常工作管理中,进行责任制度考核,将具体的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尽量避免责任推诿的情况出现,与此同时,将这种责任制度推行到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之中,这样检查结果也可以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实行制度化管理,在问题出现时可以及时的找到责任人,有利于及时解决问题,避免更大的失误。
2.3.3全面完备制度化
除上述制度化外,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是银行发展受阻的重要原因,自银监会成立以来,标志着我国的金融监督体系正式成立,在商业银行的监管上形成了内部监督和评价。在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应该推动银行的自身发展,要求不论是制度本身或者银行自身都要建立相关的监督体系,加强相互间沟通和实现信息的共享。 2.4完善监管体系
在进行金融监管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监管部门的分工,将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在工作中进行分離。首先,秉承着公平公正的处事原则,对于一些违规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指证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其次,进行外部监管,可以进行相关望着那的建设,让大众都参与到银行监管中,这种外部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对员工起到了有效监督。
2.5提升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要想加强金融监管并且提升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就要从一下几个方面入手:
2.5.1改善信息披露质量
巴塞尔委员会在《新资本协议》中特别强调信息披露质量和真实性的重要性,所以,在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发展中,也一定要将信息披露规定作为基础,通过总结国际上信息披露的宝贵经验,将会计标准和审计要求进行统一化管理,制定出适合商业银行自身的质量标准。
2.5.2在进行信息披露的设计时,可以按照公司制度的不同设立几个不同的档次,根据各个银行自身选择适合自身的档次并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为了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可以将定性信息与定量信息结合起来。在披露的过程中,不但要加强风险管理和信用管理的定性分析,还要从资本和贷款质量上考虑定量指标管理,通过各种手段结合银行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提升披露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统一性。
3结束语
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资本以理财的方式流入银行。在未来银行的发展中,商业银行也将成为主要的金融产业,更多形式的理财业务会推陈出新。在商业银行不断发展的同时,自身的监管机构也应该不断的提升,在業务和服务上都应该给人民一个改观,让民众看到商业银行不仅在业务上驾轻就熟,更多的是综合素质的提升,这就要求金融监管机构发挥一定的作用。同时,只有做到上述要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金融监管中所存在的问题,使我国商业银行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蒋雨亭,史彦泽.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力与监管制度的构建[J].财经问题研究,2016(11):51-58.
[2]伍旭川,肖翔.我国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规范发展研究[J].南方金融,2014(9):4-7.
[3]徐鹏程.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趋势下的金融监管研究[D].西北大学,2008.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监管;解决措施
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监管普遍存在,这种监管能在商业银行经营的过程中尽可能的避免一些弊端带来的影响,还可以激励商业银行金融监管与时俱进,以上同时也是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原则。本文首先对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策,最后建议国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扶持商业银行的发展。
1我国的商业银行监管存在欠缺
纵观我国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发展,笔者认为在金融监管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缺乏执行力,导致监管不到位。迄今为止,商业银行金融监管所涉及到的问题主要有个方面:
1.1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在金融领域的发展中,各项监管都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来进行监督管理,与一般的违章检查不同。在监管的相关法律中,不仅要有相关配套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还要设有金融监管法甚至是公司法等。但在目前为止,我国的相关法律并不完善。近年来,我国为了和国际金融机构接轨,在立法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陆续颁布了相关金融法规,如《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和《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等。但是从内容上看,这些法律法规覆盖面面积较窄,没有前瞻性。
1.2缺乏风险管理
在商业银行的发展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银行风险。我国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相对薄弱,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管理体系。首先,没有设立风险监管部门,不能对银行自身风险做到及时的评估;其次,各部门和岗位之间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职责模糊不清,不能进行科学管理;第三,没有相应的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意识非常弱化。例如,在上海发生的四家银行的诈骗案件,多数案件都发生在缺乏风险管理的商业银行,而且作案者大都是内部工作人员。这就说明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有待于完善。
1.3自身机制问题
1.3.1表面化严重
我国的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在金融监管的过程中有些地方难免不切实际,书面上的管理较为空洞,缺乏实质性的监管,导致了银行的金融监管没有落到实处,只是停留在表面。由于管理表面化,使得金融監管的过程混乱,结果也差强人意,让金融问题得不到一个实质性的保障。有些商业银行的监管部门自己进行了管理,但这种管理也是隔靴搔痒,并不是有效的管理措施。
1.3.2管理形式化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监管时形式化过于严重,甚至很多银行的监管活动只是定期的进行表面的检查,导致了商业银行越来越趋向如何应付检查而进行监管,没有将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
1.3.3结果理想化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表面化和形式化严重,致使金融监管的结果理想化。金融监管在商业银行眼中只是为了监管而监管,并没有将目光放在实际监管现场,这种理想化的监管形式后果极为严重。
2对策分析
2.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银监会与有关部门一起起草了立法方案,并出台了法律法规,对一些违规行为将进行严格的惩处,例如乱资费现象和私自收取业务办理费用的现象一经发现必严格处理。同时,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提高银行解决问题的实效性,真正做到以顾客的满意为宗旨,将服务质量提升上来,确保银行稳步的发展。做好服务就是从微观做起,为商业银行的宏观发展起到奠基石的作用。因此,我国的相关机构必须严格完善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和法律法规,将金融监管和相关法律程序的空白填补完善。笔者认为应该首先明确商业银行金融监管的程序和相关规定,让商业银行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遵循法律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决,如此一来不仅将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行为进行规范,同时约束了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行为和监管力度。最后要完善与金融相关的法规,将法律之间的冲突协调解决。
2.2提高監管意识
在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上要求提高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工作人员的从业素质,二是监管意识,对银行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监管意识,从而确保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设立考核项目,对金融监管队伍进行严格管理。科学化和专业化是银行在金融监管方面的两个要求,这就使得银行的监管部门必须具有高水准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的管理技能,将金融监管规范化。做到以上几点,金融监管人员还要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不断的学习进步,让自身具备银行金融监管的时代要求,发挥金融监管的服务性原则。
2.3完善监管制度
2.3.1将商业银行监管工作制度化
商业银行金融监管的关键性因素就是制度化约束,它可以保证保证商业银行监管的监管质量。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工作非常复杂,程序上也很繁琐,因此,要想将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进行的有条不紊,就必须实行制度化管理。
2.3.2责任考核制度化
在商业银行的日常工作管理中,进行责任制度考核,将具体的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尽量避免责任推诿的情况出现,与此同时,将这种责任制度推行到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之中,这样检查结果也可以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实行制度化管理,在问题出现时可以及时的找到责任人,有利于及时解决问题,避免更大的失误。
2.3.3全面完备制度化
除上述制度化外,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是银行发展受阻的重要原因,自银监会成立以来,标志着我国的金融监督体系正式成立,在商业银行的监管上形成了内部监督和评价。在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应该推动银行的自身发展,要求不论是制度本身或者银行自身都要建立相关的监督体系,加强相互间沟通和实现信息的共享。 2.4完善监管体系
在进行金融监管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监管部门的分工,将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在工作中进行分離。首先,秉承着公平公正的处事原则,对于一些违规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指证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其次,进行外部监管,可以进行相关望着那的建设,让大众都参与到银行监管中,这种外部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对员工起到了有效监督。
2.5提升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要想加强金融监管并且提升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就要从一下几个方面入手:
2.5.1改善信息披露质量
巴塞尔委员会在《新资本协议》中特别强调信息披露质量和真实性的重要性,所以,在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发展中,也一定要将信息披露规定作为基础,通过总结国际上信息披露的宝贵经验,将会计标准和审计要求进行统一化管理,制定出适合商业银行自身的质量标准。
2.5.2在进行信息披露的设计时,可以按照公司制度的不同设立几个不同的档次,根据各个银行自身选择适合自身的档次并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为了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可以将定性信息与定量信息结合起来。在披露的过程中,不但要加强风险管理和信用管理的定性分析,还要从资本和贷款质量上考虑定量指标管理,通过各种手段结合银行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提升披露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统一性。
3结束语
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资本以理财的方式流入银行。在未来银行的发展中,商业银行也将成为主要的金融产业,更多形式的理财业务会推陈出新。在商业银行不断发展的同时,自身的监管机构也应该不断的提升,在業务和服务上都应该给人民一个改观,让民众看到商业银行不仅在业务上驾轻就熟,更多的是综合素质的提升,这就要求金融监管机构发挥一定的作用。同时,只有做到上述要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金融监管中所存在的问题,使我国商业银行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蒋雨亭,史彦泽.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力与监管制度的构建[J].财经问题研究,2016(11):51-58.
[2]伍旭川,肖翔.我国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规范发展研究[J].南方金融,2014(9):4-7.
[3]徐鹏程.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趋势下的金融监管研究[D].西北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