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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初:国民意识的发展与升华1912年中华民国的成立,使得“国民”一词有赖于国家权威而进一步获得了正当性,即法律正当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孙中山更是具体指明:“诚以共和立宪国者,法律上国家之主权在国民全体,事实上统治国家之机关,均由国民之意见构成之,国民为国家之主人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