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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利用面板单位根、协整检验方法和面板误差纠正模型,根据中国30个省份1978—2007年的面板数据,对农业机械化与农民收入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农业技术进步与农民收入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从短期来看,东部地区存在从农民收入到农业机械化的单向因果关系,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不存在任何方向的因果关系;从长期来看,东部和西部地区存在农业机械化和农民收入的双向因果关系,而中部地区存在从农业机械化到农民收入的单向因果关系。国家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时,要从技术进步对农民增收的长期效应入手,并且要综合考虑各个地区农业机械化与农民收入间不同的因果关系。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农民收入;农业技术进步;农民增收;面板误差纠正模型
中图分类号:F232.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131(2011)03-0018-08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and Peasant’s Income
—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the Provincial Panel Data of China
XU Guangyue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Economics and Rural Development, School of Economics, Henan University, Henan Kaifeng 475004, China)
Abstract: By using the panel unit root, cointegration test and panelbased error correction models, according to provincial panel data of 30 provinces and municipalities of China during 19782007, this paper makes empirical studie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and peasants’ income,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re is longrun equilibrium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al technical progress and peasants’ income, that from shortterm view, there is unidirectional causality from peasants’ income to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in the east region, however, there is no any causality in any direction in the middle and west region, and that from longterm view, there is bidirectional causality between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and peasants’ income in the east and west region, however, there is unidirectional causality from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to peasants’ income in the middle region. When making relative policies, Chinese Government should start with technical progress to highlight longterm effect of peasants’ income growth and comprehensively consider different causalities in different regions between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and peasants’ income.
Key words: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income of the farmers; agricultural technical progress; peasants’ income growth; panelbased error correction model
一、引言
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也是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更是城乡统筹的落脚点。但是近年来农民增收缓慢,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已是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农民收入问题事实上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和重要瓶颈(黄祖辉 等,2003),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已成为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国内学术界就农民增收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深入的研究。目前,学者们基本上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制度创新增收论。这一观点认为制度是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内生变量,有效制度供给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要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具体包括农地制度、农产品流通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农村金融制度、户籍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联产承包制度、劳动力市场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合作组织制度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梁謇,2007;祝爱武 等,2007;林瑜胜,2007)。
二是财政支农增收论。该观点认为财政支农对于农民增收作用非常显著,是农民收入增加的可靠保障。杜玉红等(2006)认为农村财政资金的数量与结构是农民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李焕彰等(2004)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法验证了财政支农支出增长和农业产出增长之间的关系,并且利用生产函数测定出财政支农各类支出的边际产出效应。
三是人力资本投资增收论。这一观点把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应用到农民增收的问题上,认为人力资本投资可以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保障机制”课题组(2005)认为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农业生产率,最终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根本所在。李晓嘉等(2008)采用有代表性的全国调查数据(CHNS) , 从农村义务教育对于农民非农业和农业两部分收入的影响入手, 从实证角度侧重考察农村义务教育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王国敏等(2006)进一步指出农民教育的边际收益呈明显递增趋势, 农村基础教育普及率每提高1%, 可使农民整体收入增长10.25 %。
四是城市化推进增收论。该观点并不认为城市化就要牺牲农民和农村的利益,相反,城市化可以推进农民增收。宋元梁等(2005)在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的基础上, 运用脉冲响应函数和预测方差分解刻画了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的动态相关性,指出我国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存在着较强的正向交互响应作用, 而且其长期的响应作用程度更显著、更稳定。与他们得出一致结论的还有李美洲等(2007)和张新前等(2007)。
五是剩余劳动力流动增收论。蔡昉等(2006)以劳动力转移为中心研究了增加农民收入问题,他们认为劳动力转移、劳动力市场的调节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总体收入水平,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有利于制定直接针对“三农”问题的政策和影响农民增收的宏观经济政策。
以上学者们的深入研究,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参考价值。但是作为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起到巨大作用的技术进步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研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分析农民收入问题的研究还不多,即使有也只是把技术进步当作影响农民收入的一个外生变量来研究(黄祖辉 等,2003)。农业技术进步在农民增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这是个非常重要但又颇有争议的问题。
早在1958年,威拉德•科克伦提出了“农业踏车效应”,详细研究了技术进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由于技术进步,成本函数下移,从而引起供给函数右移,总的经济福利会上升,而总福利在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分配取决于需求和供给的价格弹性。由于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非常低,产品价格由于供给增加会急剧下降,这就会导致农民的收入降低。这样看来,在“农业踏车效应”的作用下,由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低,技术进步势必导致农民收入下降。
遵循该理论,我国学者黄祖辉等(2003)认为我国的农业技术进步导致“农业踏车效应”的产生,会减少农民收入;刘进宝等(2004)认为当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小于供给价格弹性,且供给价格弹性与需求价格弹性之差介于0 和1 之间时,农业技术进步将对农民农业收入增长产生负面影响,并且得出农业技术进步与农民农业收入增长弱相关性的结论;俞培果等(2007)进一步指出提高政府农业科技投入不能从整体上使农民收入提高,其主要受益者是非农居民,从而扩大城乡收入差距。但是,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科技进步是拉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诸因素中不可忽视的长效因素。
农业技术进步究竟在是否能够促进农民增收,这是个亟须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首先从理论上界定了农业机械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然后运用面板单位根、协整和因果检验方法,利用我国1978—2007年的数据,实证分析农业机械化与农民收入的关系,为当前的争议提供解决途径,进一步深化对农民增收的认识。
二、理论、方法与数据
从经济学理论上讲,以农业机械化为代表的农业技术进步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双向联系。
一方面,农业技术进步通过三种机制影响农民收入水平,其一是农产品价格机制,其原理为:农业技术进步影响农产品数量和质量,进而影响农产品价格,从而影响农民收入水平。首先,当存在农产品技术进步时,农产品数量得到增加,在一定条件下,农产品价格下降,由于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较小,农业技术进步导致的农产品产量的增加效果远远小于农产品价格下降的效果,所以,农民收入水平呈现下降的趋势。其次,农业技术进步通过影响农产品质量作用于农产品价格,进而影响农民收入水平。农业技术进步有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新品种,新品种产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比较大,农产品的价格上升,这样,农民收入水平得以提高。其二,就业分配机制,其原理为:农业技术进步使得农民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节约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农民从而有更多的劳动时间从事“副业”,例如离土不离乡的就近就业、候鸟式的迁徙就业等,这些就业分配机制都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其三,农业规模经营机制。农业技术进步有利于实现农业的规模效益,从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农业技术进步,特别是机械化生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民通过农业规模化经营取得了规模收益,远远大于农民个体经营所取得的收益。综上可知,农业技术进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是比较复杂的,农业技术进步尽管存在不利于农民收入提高的效应,但是总体上还是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
另一方面,农民收入正向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农民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加大对以农机为代表的农业机械的需求,从而有助于提高农业技术进步。以我国为例,我国经过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收入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由于对农业技术需求的增加,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规模化经营范围明显扩大。
上述对农业技术进步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理论研究为两者的实证研究奠定基础。本文采取面板单位根、协整和因果方法实证分析农业机械化与农民收入间的关系。基本思路包括三步:首先,面板单位根检验,分析面板数据的稳定性,为协整分析奠定基础;其次,面板协整分析,检验农业机械化是否与农民收入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最后,一旦确立了农业机械化和农民收入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应用面板误差纠正模型进行短期和长期的因果关系检验。具体方法可参看许广月(2009)的文献。本文构建下面的面板误差纠正模型:
式(1)和式(2)中, d表示一阶差分运算,ECMit-1表示长期均衡误差的滞后项。如果λyi、λAi为零被拒绝,说明误差修正机制产生,农业机械化与农民收入存在长期的因果关系,反之则不存在。如果β1l、γ2l为零被拒绝,说明短期因果关系成立,反之则无短期因果关系。
在农民收入指标的选择上,鉴于数据的来源和可获得性,本文选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表示,单位为元。本文用农业机械化总动力指标表示农业机械化程度,单位为万千瓦,农业机械化总动力越大,农业机械化程度越高。所有数据来自于《新中国五十五年统计资料汇编》、2006—2008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样本区间为1978—2007年。为剔除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 将各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折算为1978年可比价。同时,为消除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对两个指标进行自然对数处理,分别记为ln RI和ln RA。
由于各区域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技术状况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为此,本文基于区域经济理论及统计年鉴的划分方法,将我国分为东、中、西部地区并分别进行考察。其中东部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11 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吉林、黑龙江、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 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甘肃、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11个省(市、自治区) 。由于数据不连贯的限制,本文没有包括西藏自治区。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1.面板单位根检验
利用IPS、ADFFisher和PPFisher三种检验方法,对ln RI和ln RA进行分析平稳性检验,分析结果见表1、表2和表3。表1、表2和表3分别表明,东、中和西部地区的ln RI和ln RA的水平值经过三种方法检验,均有单位根。但是经过一阶差分后,用同样方法检验,发现东、中和西部地区的ln RI和ln RA的一阶差分值(无论是含有截距项,还是含有截距项和时间趋势项)大多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可以认为就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而言, ln RI和ln RA都是一阶单整Ⅰ(1)。
2.面板协整检验
通过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东、中、西部地区的ln RI和ln RA两个变量均表现为一阶单整Ⅰ(1),因此两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的可能。本文利用Kao残差协整检验和Johansen Fisher协整检验两种检验方法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民收入间是否存在长期协整关系进行验证,检验结果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 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中大多数统计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不为零,因此ln RI和ln RA存在长期协整关系。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农民收入;农业技术进步;农民增收;面板误差纠正模型
中图分类号:F232.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131(2011)03-0018-08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and Peasant’s Income
—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the Provincial Panel Data of China
XU Guangyue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Economics and Rural Development, School of Economics, Henan University, Henan Kaifeng 475004, China)
Abstract: By using the panel unit root, cointegration test and panelbased error correction models, according to provincial panel data of 30 provinces and municipalities of China during 19782007, this paper makes empirical studie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and peasants’ income,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re is longrun equilibrium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al technical progress and peasants’ income, that from shortterm view, there is unidirectional causality from peasants’ income to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in the east region, however, there is no any causality in any direction in the middle and west region, and that from longterm view, there is bidirectional causality between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and peasants’ income in the east and west region, however, there is unidirectional causality from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to peasants’ income in the middle region. When making relative policies, Chinese Government should start with technical progress to highlight longterm effect of peasants’ income growth and comprehensively consider different causalities in different regions between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and peasants’ income.
Key words: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income of the farmers; agricultural technical progress; peasants’ income growth; panelbased error correction model
一、引言
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也是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更是城乡统筹的落脚点。但是近年来农民增收缓慢,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已是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农民收入问题事实上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和重要瓶颈(黄祖辉 等,2003),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已成为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国内学术界就农民增收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深入的研究。目前,学者们基本上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制度创新增收论。这一观点认为制度是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内生变量,有效制度供给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要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具体包括农地制度、农产品流通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农村金融制度、户籍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联产承包制度、劳动力市场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合作组织制度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梁謇,2007;祝爱武 等,2007;林瑜胜,2007)。
二是财政支农增收论。该观点认为财政支农对于农民增收作用非常显著,是农民收入增加的可靠保障。杜玉红等(2006)认为农村财政资金的数量与结构是农民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李焕彰等(2004)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法验证了财政支农支出增长和农业产出增长之间的关系,并且利用生产函数测定出财政支农各类支出的边际产出效应。
三是人力资本投资增收论。这一观点把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应用到农民增收的问题上,认为人力资本投资可以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保障机制”课题组(2005)认为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农业生产率,最终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根本所在。李晓嘉等(2008)采用有代表性的全国调查数据(CHNS) , 从农村义务教育对于农民非农业和农业两部分收入的影响入手, 从实证角度侧重考察农村义务教育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王国敏等(2006)进一步指出农民教育的边际收益呈明显递增趋势, 农村基础教育普及率每提高1%, 可使农民整体收入增长10.25 %。
四是城市化推进增收论。该观点并不认为城市化就要牺牲农民和农村的利益,相反,城市化可以推进农民增收。宋元梁等(2005)在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的基础上, 运用脉冲响应函数和预测方差分解刻画了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的动态相关性,指出我国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存在着较强的正向交互响应作用, 而且其长期的响应作用程度更显著、更稳定。与他们得出一致结论的还有李美洲等(2007)和张新前等(2007)。
五是剩余劳动力流动增收论。蔡昉等(2006)以劳动力转移为中心研究了增加农民收入问题,他们认为劳动力转移、劳动力市场的调节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总体收入水平,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有利于制定直接针对“三农”问题的政策和影响农民增收的宏观经济政策。
以上学者们的深入研究,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参考价值。但是作为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起到巨大作用的技术进步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研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分析农民收入问题的研究还不多,即使有也只是把技术进步当作影响农民收入的一个外生变量来研究(黄祖辉 等,2003)。农业技术进步在农民增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这是个非常重要但又颇有争议的问题。
早在1958年,威拉德•科克伦提出了“农业踏车效应”,详细研究了技术进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由于技术进步,成本函数下移,从而引起供给函数右移,总的经济福利会上升,而总福利在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分配取决于需求和供给的价格弹性。由于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非常低,产品价格由于供给增加会急剧下降,这就会导致农民的收入降低。这样看来,在“农业踏车效应”的作用下,由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低,技术进步势必导致农民收入下降。
遵循该理论,我国学者黄祖辉等(2003)认为我国的农业技术进步导致“农业踏车效应”的产生,会减少农民收入;刘进宝等(2004)认为当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小于供给价格弹性,且供给价格弹性与需求价格弹性之差介于0 和1 之间时,农业技术进步将对农民农业收入增长产生负面影响,并且得出农业技术进步与农民农业收入增长弱相关性的结论;俞培果等(2007)进一步指出提高政府农业科技投入不能从整体上使农民收入提高,其主要受益者是非农居民,从而扩大城乡收入差距。但是,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科技进步是拉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诸因素中不可忽视的长效因素。
农业技术进步究竟在是否能够促进农民增收,这是个亟须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首先从理论上界定了农业机械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然后运用面板单位根、协整和因果检验方法,利用我国1978—2007年的数据,实证分析农业机械化与农民收入的关系,为当前的争议提供解决途径,进一步深化对农民增收的认识。
二、理论、方法与数据
从经济学理论上讲,以农业机械化为代表的农业技术进步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双向联系。
一方面,农业技术进步通过三种机制影响农民收入水平,其一是农产品价格机制,其原理为:农业技术进步影响农产品数量和质量,进而影响农产品价格,从而影响农民收入水平。首先,当存在农产品技术进步时,农产品数量得到增加,在一定条件下,农产品价格下降,由于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较小,农业技术进步导致的农产品产量的增加效果远远小于农产品价格下降的效果,所以,农民收入水平呈现下降的趋势。其次,农业技术进步通过影响农产品质量作用于农产品价格,进而影响农民收入水平。农业技术进步有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新品种,新品种产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比较大,农产品的价格上升,这样,农民收入水平得以提高。其二,就业分配机制,其原理为:农业技术进步使得农民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节约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农民从而有更多的劳动时间从事“副业”,例如离土不离乡的就近就业、候鸟式的迁徙就业等,这些就业分配机制都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其三,农业规模经营机制。农业技术进步有利于实现农业的规模效益,从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农业技术进步,特别是机械化生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民通过农业规模化经营取得了规模收益,远远大于农民个体经营所取得的收益。综上可知,农业技术进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是比较复杂的,农业技术进步尽管存在不利于农民收入提高的效应,但是总体上还是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
另一方面,农民收入正向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农民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加大对以农机为代表的农业机械的需求,从而有助于提高农业技术进步。以我国为例,我国经过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收入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由于对农业技术需求的增加,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规模化经营范围明显扩大。
上述对农业技术进步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理论研究为两者的实证研究奠定基础。本文采取面板单位根、协整和因果方法实证分析农业机械化与农民收入间的关系。基本思路包括三步:首先,面板单位根检验,分析面板数据的稳定性,为协整分析奠定基础;其次,面板协整分析,检验农业机械化是否与农民收入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最后,一旦确立了农业机械化和农民收入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应用面板误差纠正模型进行短期和长期的因果关系检验。具体方法可参看许广月(2009)的文献。本文构建下面的面板误差纠正模型:
式(1)和式(2)中, d表示一阶差分运算,ECMit-1表示长期均衡误差的滞后项。如果λyi、λAi为零被拒绝,说明误差修正机制产生,农业机械化与农民收入存在长期的因果关系,反之则不存在。如果β1l、γ2l为零被拒绝,说明短期因果关系成立,反之则无短期因果关系。
在农民收入指标的选择上,鉴于数据的来源和可获得性,本文选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表示,单位为元。本文用农业机械化总动力指标表示农业机械化程度,单位为万千瓦,农业机械化总动力越大,农业机械化程度越高。所有数据来自于《新中国五十五年统计资料汇编》、2006—2008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样本区间为1978—2007年。为剔除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 将各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折算为1978年可比价。同时,为消除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对两个指标进行自然对数处理,分别记为ln RI和ln RA。
由于各区域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技术状况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为此,本文基于区域经济理论及统计年鉴的划分方法,将我国分为东、中、西部地区并分别进行考察。其中东部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11 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吉林、黑龙江、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 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甘肃、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11个省(市、自治区) 。由于数据不连贯的限制,本文没有包括西藏自治区。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1.面板单位根检验
利用IPS、ADFFisher和PPFisher三种检验方法,对ln RI和ln RA进行分析平稳性检验,分析结果见表1、表2和表3。表1、表2和表3分别表明,东、中和西部地区的ln RI和ln RA的水平值经过三种方法检验,均有单位根。但是经过一阶差分后,用同样方法检验,发现东、中和西部地区的ln RI和ln RA的一阶差分值(无论是含有截距项,还是含有截距项和时间趋势项)大多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可以认为就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而言, ln RI和ln RA都是一阶单整Ⅰ(1)。
2.面板协整检验
通过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东、中、西部地区的ln RI和ln RA两个变量均表现为一阶单整Ⅰ(1),因此两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的可能。本文利用Kao残差协整检验和Johansen Fisher协整检验两种检验方法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民收入间是否存在长期协整关系进行验证,检验结果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 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中大多数统计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不为零,因此ln RI和ln RA存在长期协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