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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粮食生产史上曾经有过两个长期的“ 革命”。第一个开始于北宋真宗, 耐旱早熟的占城稻在江淮以南逐步传播。第二个始于十六世纪。美洲四种农作物, 花生、甘薯、玉蜀黍、马铃薯大规模来华。这不仅将中国的粮食生产推向“极限”,亦将中国人口推向“极限”,并且将全国的土地利用推向“极限”。在向山区进军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本文从美洲高产作物传入中国后,棚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巨大影响来进行论述。
关键词:高产作物;棚民;山区开发;生态环境
一、高产作物的引进与棚民活动的扩展
(一)高产作物的引进
在我国2000多年的农业发展史上,曾有三次农业作物的引进和培育对中国农业经济和农业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第一次是汉代大量西域农作物传入中原地区,第二次是宋代早熟稻的传入和推广,第三次则是明清之际大量美洲高产作物的传入。这一时期传入的美洲作物主要有玉米、番薯、马铃薯、花生、木薯、向日葵、辣椒、南瓜、番茄、西洋参、烟草等。由于耐旱耐寒高产,抗逆性强等特点,玉米和番薯在明清时期得到广泛推广和栽培,逐步取代了此前的一些低产粮食作物进入大田,并对我国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二)棚民活动的扩展
棚民,大多数是失去土地的农民,其前身一般也都是国家的编户齐民。初期之棚民,往往春来冬去,所种之物一般为菁、靛、麻、菇一类的商品经济作物。然而由于这些作物对于生长环境均有一定的要求,故而种植范围就被局限在一定的区域内。可是,随着玉米、番薯、马铃薯等环境适应力强的高产作物被引进中国,使过去那些并不适合粮食作物生长的砂砾瘠土和高岗山坡地成为宜农土地。同一时期受到迅速增长的人口的压力,国家政策也开始鼓励人们尽力垦殖。在这二者的双重作用下,棚民的活动范围及强度迅速扩展,在一些地区出现了“高阜处所, 种植茶树、山薯、杂粮等物;低洼之处尽属稻田。或傍崖为屋, 或砌石成蹊, 谷口崖腰, 人烟相接”的景象,棚民活动范围之广泛于此可见。
二、棚民在山区的盲目开垦活动
(一)棚民与土地的关系
一方面,棚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春来冬归是其普遍特点。早期的棚民迁徙而至山区, 大多尚未脱离原来之户籍,他们为了获取经济利益, 暂时栖身于草棚, 只为收获之后携利而归。棚民没有山区土地的所有权, 所以并没有归属感, 自然也就不会像主人一样的爱惜土地。
另一方面,山地本身的特性造成了棚民的轻率态度。山地之地利主要浮于土壤表层,一般耕种三、五年之后, 地利耗尽, 棚民就必须迁地休耕才能重获地利。“山民伐林开荒, 阴翳肥沃, 一二年内, 杂粮必倍;至四五年后, 土既挖松, 山又陡峻,夏秋骤雨, 冲洗水痕跳跳, 只存石骨, 又须寻地垦种,原地停空, 渐生草树, 枯落成泥, 或砍伐烧灰, 方可复种”。
(二)棚民的垦殖方式
棚民所使用的开垦山地的方式非常原始, “万锄并出, 掘尽山头枯树根”, 竭泽而渔, 无限制地破坏森林。为追求短期投资回报,棚民伐树开荒的同时焚树肥地, 以达到短期内土地肥沃、收获丰盈的目的, 就是山中的飞禽走兽也难逃一死。这种开荒方法名曰“烧畲”, 既破坏了山地的天然植被, 浪费了大量的林木资源、动物资源;又对山区土壤本身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棚民所开垦之山地, 一般都只能在最初几年内有较多收获, 所以他们不得不经常迁移。迁地后,在没有外在破坏的前提下, 原地至少需要七八年才能恢复地力。但是他们在耕种时, “其种法必焚山掘根,务尽地力, 使寸草不生而后已”,如此一来, 土地肥力丧失后, 只要一丢荒, 必然是“旱时无水可灌,潦时洗净肥土, 仅存石骨”。如此“食尽一山则移一山”,土地利用效率之低、弊端之大, 可想而知。
三、高产作物对环境带来的影响
从清初至乾隆、嘉庆的一百多年间,华中、西南各省的耕地面积扩大近1倍,约增加了0.64亿亩,在这一过程中,玉米、番薯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在玉米、番薯、馬铃薯不断向向中高山推进的过程中, 尤其是在高于25度的陡坡上进行垦殖, 造成了农业生态的严重破坏, 水土流失加大, 土坡肥力递减, 使种植业的产出越来越少。
早在清代,一些有识之士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光绪《乌程县志》卷35引沈尧《落帆楼杂著》: “包谷最耗地力, 根入土深, 使土不固, 土松, 遇雨则泥沙随而下。种包谷三年, 则石骨尽露山头, 无复有土矣。山地无土, 则不能蓄水, 泥随而下, 沟渠皆满。水去泥留, 港底填高, 五月梅雨大至, 山头则一泻靡遗, 卑下之乡, 泛滥成灾, 为患殊不细。”林则徐任湖广总督时,曾在《林文忠公政书》乙集卷二记载了他针对襄河流域的糟糕状况所作的深度分析:“襄河河底从前深皆数丈,自陕省南山一带及楚北之郧阳上游深山老林尽行开垦,栽种包谷,山土日松,遇有发水,沙泥随下,以至节年淤垫,自汉阳至襄阳,愈上而河愈浅。……是以道光元年(1821)至今,襄河竟无一年不报漫溃。”
山区的水土流失, 不仅仅在于对本地区农业生态的破坏, 造成本区内部产出的减少, 而且成为下游洪灾的隐患。早在清代便有人指出,长江上游“无业游民到处伐山砍木,种植杂粮, 一遇暴雨, 土石随流而下, 以致停淤接涨同时,应该看到一遇暴雨,不仅仅是对下游洪灾隐患,而且也对本地区小江河下游的良田洪水淹没、泥土冲压,对整个地区的农业经济都造成负面影响。
美洲高产作物的引进的确在一时促进了我国经济、人口的发展,但当我们站在生态文明的角度来思考这一问题时似乎又可以将此看作是一场生态入侵,其中的是非曲直亦是众说纷纭。从这样的一次引进活动中我们也应当得出教训,在进行任何新物种的引进时决不能仅仅只考虑其眼前的经济效益,更应该站在整体生态系统的角度上来进行长远的思考。
参考文献:
[1]《金薯传习录·种藷谱合刊》 北京农业出版社
[2]《群芳谱》 北京农业出版社
[3]《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 何炳棣 三联书店
作者简介:
魏梦菊(1989—),女,硕士研究生,安徽博物院助理馆员,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文化与工艺
关键词:高产作物;棚民;山区开发;生态环境
一、高产作物的引进与棚民活动的扩展
(一)高产作物的引进
在我国2000多年的农业发展史上,曾有三次农业作物的引进和培育对中国农业经济和农业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第一次是汉代大量西域农作物传入中原地区,第二次是宋代早熟稻的传入和推广,第三次则是明清之际大量美洲高产作物的传入。这一时期传入的美洲作物主要有玉米、番薯、马铃薯、花生、木薯、向日葵、辣椒、南瓜、番茄、西洋参、烟草等。由于耐旱耐寒高产,抗逆性强等特点,玉米和番薯在明清时期得到广泛推广和栽培,逐步取代了此前的一些低产粮食作物进入大田,并对我国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二)棚民活动的扩展
棚民,大多数是失去土地的农民,其前身一般也都是国家的编户齐民。初期之棚民,往往春来冬去,所种之物一般为菁、靛、麻、菇一类的商品经济作物。然而由于这些作物对于生长环境均有一定的要求,故而种植范围就被局限在一定的区域内。可是,随着玉米、番薯、马铃薯等环境适应力强的高产作物被引进中国,使过去那些并不适合粮食作物生长的砂砾瘠土和高岗山坡地成为宜农土地。同一时期受到迅速增长的人口的压力,国家政策也开始鼓励人们尽力垦殖。在这二者的双重作用下,棚民的活动范围及强度迅速扩展,在一些地区出现了“高阜处所, 种植茶树、山薯、杂粮等物;低洼之处尽属稻田。或傍崖为屋, 或砌石成蹊, 谷口崖腰, 人烟相接”的景象,棚民活动范围之广泛于此可见。
二、棚民在山区的盲目开垦活动
(一)棚民与土地的关系
一方面,棚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春来冬归是其普遍特点。早期的棚民迁徙而至山区, 大多尚未脱离原来之户籍,他们为了获取经济利益, 暂时栖身于草棚, 只为收获之后携利而归。棚民没有山区土地的所有权, 所以并没有归属感, 自然也就不会像主人一样的爱惜土地。
另一方面,山地本身的特性造成了棚民的轻率态度。山地之地利主要浮于土壤表层,一般耕种三、五年之后, 地利耗尽, 棚民就必须迁地休耕才能重获地利。“山民伐林开荒, 阴翳肥沃, 一二年内, 杂粮必倍;至四五年后, 土既挖松, 山又陡峻,夏秋骤雨, 冲洗水痕跳跳, 只存石骨, 又须寻地垦种,原地停空, 渐生草树, 枯落成泥, 或砍伐烧灰, 方可复种”。
(二)棚民的垦殖方式
棚民所使用的开垦山地的方式非常原始, “万锄并出, 掘尽山头枯树根”, 竭泽而渔, 无限制地破坏森林。为追求短期投资回报,棚民伐树开荒的同时焚树肥地, 以达到短期内土地肥沃、收获丰盈的目的, 就是山中的飞禽走兽也难逃一死。这种开荒方法名曰“烧畲”, 既破坏了山地的天然植被, 浪费了大量的林木资源、动物资源;又对山区土壤本身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棚民所开垦之山地, 一般都只能在最初几年内有较多收获, 所以他们不得不经常迁移。迁地后,在没有外在破坏的前提下, 原地至少需要七八年才能恢复地力。但是他们在耕种时, “其种法必焚山掘根,务尽地力, 使寸草不生而后已”,如此一来, 土地肥力丧失后, 只要一丢荒, 必然是“旱时无水可灌,潦时洗净肥土, 仅存石骨”。如此“食尽一山则移一山”,土地利用效率之低、弊端之大, 可想而知。
三、高产作物对环境带来的影响
从清初至乾隆、嘉庆的一百多年间,华中、西南各省的耕地面积扩大近1倍,约增加了0.64亿亩,在这一过程中,玉米、番薯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在玉米、番薯、馬铃薯不断向向中高山推进的过程中, 尤其是在高于25度的陡坡上进行垦殖, 造成了农业生态的严重破坏, 水土流失加大, 土坡肥力递减, 使种植业的产出越来越少。
早在清代,一些有识之士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光绪《乌程县志》卷35引沈尧《落帆楼杂著》: “包谷最耗地力, 根入土深, 使土不固, 土松, 遇雨则泥沙随而下。种包谷三年, 则石骨尽露山头, 无复有土矣。山地无土, 则不能蓄水, 泥随而下, 沟渠皆满。水去泥留, 港底填高, 五月梅雨大至, 山头则一泻靡遗, 卑下之乡, 泛滥成灾, 为患殊不细。”林则徐任湖广总督时,曾在《林文忠公政书》乙集卷二记载了他针对襄河流域的糟糕状况所作的深度分析:“襄河河底从前深皆数丈,自陕省南山一带及楚北之郧阳上游深山老林尽行开垦,栽种包谷,山土日松,遇有发水,沙泥随下,以至节年淤垫,自汉阳至襄阳,愈上而河愈浅。……是以道光元年(1821)至今,襄河竟无一年不报漫溃。”
山区的水土流失, 不仅仅在于对本地区农业生态的破坏, 造成本区内部产出的减少, 而且成为下游洪灾的隐患。早在清代便有人指出,长江上游“无业游民到处伐山砍木,种植杂粮, 一遇暴雨, 土石随流而下, 以致停淤接涨同时,应该看到一遇暴雨,不仅仅是对下游洪灾隐患,而且也对本地区小江河下游的良田洪水淹没、泥土冲压,对整个地区的农业经济都造成负面影响。
美洲高产作物的引进的确在一时促进了我国经济、人口的发展,但当我们站在生态文明的角度来思考这一问题时似乎又可以将此看作是一场生态入侵,其中的是非曲直亦是众说纷纭。从这样的一次引进活动中我们也应当得出教训,在进行任何新物种的引进时决不能仅仅只考虑其眼前的经济效益,更应该站在整体生态系统的角度上来进行长远的思考。
参考文献:
[1]《金薯传习录·种藷谱合刊》 北京农业出版社
[2]《群芳谱》 北京农业出版社
[3]《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 何炳棣 三联书店
作者简介:
魏梦菊(1989—),女,硕士研究生,安徽博物院助理馆员,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文化与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