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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由“陈老二现象”引发的对小品组合配件使用的探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关于小品组合的创作,有人说“创新的是对于奇石是发现的艺术观念的颠覆”,有人说“需要实践的才力与勇气”,有人仍然以传统赏玩方式为重……正如王华强先生所说:“在这个百家争鸣,相互影响的发展过程中,谁会对未来赏石标准影响更多,市场和时间会给出答案。”
赏石又称作“发现的艺术”,即注重奇石所表现的主题的发掘,实际上是将奇石作为一种上帝创作的艺术作品来看待。但是,由于是上帝的作品,所以人们对其的审美能动作用似乎是很有限的。发现是否等同于创作也是倍受争议,也就是说,观赏石是否艺术品还有争议(至少在主流社会来看),其实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于奇石美的表达形式的探求。而这种探求终于“蝶变”成为一种创造性的探索,那就是小品组合的诞生。
组合石的概念也是流传有年,但变成一种突破性的艺术创作,成为观赏石的主流收藏与创作还是近年来的事。尤其是小品组合石,具有想象空间大、发掘程度深、主观能动强、自由搭配易、主题表现全等特点,可以不拘一格、自由混搭,完全是一种艺术再创作。如果说,观赏石是否艺术品还有争议的话,那么观赏石小品组合视其为艺术作品想必是没有什么争议的。这不能不说是当代赏石的一大突破和创新,也希望能够出现流传久远的传世作品。
有创新就会有争议,也会有困惑。关于小品组合石的表现手法,常常会有喧宾夺主的诘难。其实不但是小品组合,即使是观赏石配座有时候也会有喧宾夺主、过度包装的责难。在这里,观赏石似乎永远是“主”,其他的外在辅助的表现手段应该是“宾”。但事实上这种主宾之间的比例分寸拿捏很难“hold”得住,特别是当“表达”成为审美主体的自觉行动的时候,当结果重于过程和手段的时候,也许主宾之间的关系会互相颠覆。这里,牵涉到一个命题:小品组合石创作是否有底限?小品组合石究竟是姓“石”还是姓“艺”?如果是前者,那么最多只能是以组石的形式来出现(奇石宴是一种典型题材),除了配座(盆架),不允许有其他材质的道具相配合,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极其有限;如果是后者,显然石头只是一种(主要)道具,其他材质的也是道具,它们都是为“表达”主题服务的,没有截然分明的主宾之分。在这里,作品所要表现的主题才是“主”,其他都是“宾”,包括奇石。如陈老二创作的“大郎旧闻”,李彦森创作的“朱门酒肉臭”等。
其实,只要仔细观察一下成功的小品组合石,出彩的往往还不仅仅是石头本身(石头可能是点睛之笔),而是创作者的想法和创意,这其中也包括了其他道具和材质的选用。因为尽管“万象皆从石中出”,但奇石在表现许多题材的时候常常有很大的局限性或者说是缺憾,特别是在创作有关典故、事件主题的时候往往会显得捉襟见肘,如果拘泥于纯粹简单的奇石组合,不借助于其他道具、材质的“混搭”,其表现效果往往差强人意,难以达到最佳的艺术表现效果。这里,创作者考虑的显然是最佳的艺术效果,而不是最难的表现效果。好比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难度)而取熊掌(美感)也。所谓创意无限,创意无价,这是人们面对天工之作(无论是完美抑或缺憾)无可奈何之余的一种突破,一种比美,一种创新。这里,突破的是传统艺术创作思维的窠臼,比美的是上帝之手的杰作,创新的是对于奇石是“发现的艺术”观念的颠覆。比如,艺术品创作有所谓“内容决定形式”之说,而小品组合石的创作往往会突破内容(奇石)的束缚。其实,在当代艺术家们的眼中,有时候形式决定内容,已故著名画家吴冠中就十分强调绘画的形式美,他的许多作品都是通过形式美来追求意境:“我爱绘画中的意境,不过这意境是结合在形式美之中,首先需通过形式才能体现。用绘画的眼睛去挖掘形象的意境,这就是我艺术生涯的核心……”
由此看来,小品组合石显然更属“艺”。这是它成为一件具有感染力的艺术作品的属性所在,这也是《关上那个石鉴评标准》无法涵盖或者包容小品组合石的原因所在。
值得提出的是,小品组合石的异军突起,虽然是对于传统赏石定式的一种突破和创新,但无论其如何求新求异求变,还是离不开传统文化的滋养和熏陶,还是遵从或是取法艺术(传统诗词书画)创作的灵感、规律和模式。这是因为从古至今,我们都是把奇石作为一种艺术样式来看待的,而传统艺术主要来源于诗词书画。宋代以后有关赏石审美标准的评判,大都是书(画)家总结得出的,包括许多书论、画论中的见解,都可以移作赏石审美观。赏石其实被视为与书画互为补充的一种艺术形式,现代西方学者甚至把古典赏石视为一种抽象雕塑艺术品。
美国纽约的一位人类学教授休·莱福士想写一部有关中国当代赏石文化的著述,年前来华曾经在沪与我探讨过有关当代赏石的一些话题。比如,他很不明白或者说很难理解观赏石所谓的神韵和意境。我解释说,这是东方(中华)文化的一种独特密码,实际上表明了观赏石的鉴赏与传统诗词书画雕塑艺术之间的密切关系。因为所谓的神韵和意境,都是来自古代诗词、书画创作的术语,只有生活或是熟悉于这种语境中的人才能有此共识。这是一般西方人(包括一些国人)所无法深入堂奥的。相信这也是衡量小品组合石创作成功与否的一大标志。
赏石又称作“发现的艺术”,即注重奇石所表现的主题的发掘,实际上是将奇石作为一种上帝创作的艺术作品来看待。但是,由于是上帝的作品,所以人们对其的审美能动作用似乎是很有限的。发现是否等同于创作也是倍受争议,也就是说,观赏石是否艺术品还有争议(至少在主流社会来看),其实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于奇石美的表达形式的探求。而这种探求终于“蝶变”成为一种创造性的探索,那就是小品组合的诞生。
组合石的概念也是流传有年,但变成一种突破性的艺术创作,成为观赏石的主流收藏与创作还是近年来的事。尤其是小品组合石,具有想象空间大、发掘程度深、主观能动强、自由搭配易、主题表现全等特点,可以不拘一格、自由混搭,完全是一种艺术再创作。如果说,观赏石是否艺术品还有争议的话,那么观赏石小品组合视其为艺术作品想必是没有什么争议的。这不能不说是当代赏石的一大突破和创新,也希望能够出现流传久远的传世作品。
有创新就会有争议,也会有困惑。关于小品组合石的表现手法,常常会有喧宾夺主的诘难。其实不但是小品组合,即使是观赏石配座有时候也会有喧宾夺主、过度包装的责难。在这里,观赏石似乎永远是“主”,其他的外在辅助的表现手段应该是“宾”。但事实上这种主宾之间的比例分寸拿捏很难“hold”得住,特别是当“表达”成为审美主体的自觉行动的时候,当结果重于过程和手段的时候,也许主宾之间的关系会互相颠覆。这里,牵涉到一个命题:小品组合石创作是否有底限?小品组合石究竟是姓“石”还是姓“艺”?如果是前者,那么最多只能是以组石的形式来出现(奇石宴是一种典型题材),除了配座(盆架),不允许有其他材质的道具相配合,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极其有限;如果是后者,显然石头只是一种(主要)道具,其他材质的也是道具,它们都是为“表达”主题服务的,没有截然分明的主宾之分。在这里,作品所要表现的主题才是“主”,其他都是“宾”,包括奇石。如陈老二创作的“大郎旧闻”,李彦森创作的“朱门酒肉臭”等。
其实,只要仔细观察一下成功的小品组合石,出彩的往往还不仅仅是石头本身(石头可能是点睛之笔),而是创作者的想法和创意,这其中也包括了其他道具和材质的选用。因为尽管“万象皆从石中出”,但奇石在表现许多题材的时候常常有很大的局限性或者说是缺憾,特别是在创作有关典故、事件主题的时候往往会显得捉襟见肘,如果拘泥于纯粹简单的奇石组合,不借助于其他道具、材质的“混搭”,其表现效果往往差强人意,难以达到最佳的艺术表现效果。这里,创作者考虑的显然是最佳的艺术效果,而不是最难的表现效果。好比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难度)而取熊掌(美感)也。所谓创意无限,创意无价,这是人们面对天工之作(无论是完美抑或缺憾)无可奈何之余的一种突破,一种比美,一种创新。这里,突破的是传统艺术创作思维的窠臼,比美的是上帝之手的杰作,创新的是对于奇石是“发现的艺术”观念的颠覆。比如,艺术品创作有所谓“内容决定形式”之说,而小品组合石的创作往往会突破内容(奇石)的束缚。其实,在当代艺术家们的眼中,有时候形式决定内容,已故著名画家吴冠中就十分强调绘画的形式美,他的许多作品都是通过形式美来追求意境:“我爱绘画中的意境,不过这意境是结合在形式美之中,首先需通过形式才能体现。用绘画的眼睛去挖掘形象的意境,这就是我艺术生涯的核心……”
由此看来,小品组合石显然更属“艺”。这是它成为一件具有感染力的艺术作品的属性所在,这也是《关上那个石鉴评标准》无法涵盖或者包容小品组合石的原因所在。
值得提出的是,小品组合石的异军突起,虽然是对于传统赏石定式的一种突破和创新,但无论其如何求新求异求变,还是离不开传统文化的滋养和熏陶,还是遵从或是取法艺术(传统诗词书画)创作的灵感、规律和模式。这是因为从古至今,我们都是把奇石作为一种艺术样式来看待的,而传统艺术主要来源于诗词书画。宋代以后有关赏石审美标准的评判,大都是书(画)家总结得出的,包括许多书论、画论中的见解,都可以移作赏石审美观。赏石其实被视为与书画互为补充的一种艺术形式,现代西方学者甚至把古典赏石视为一种抽象雕塑艺术品。
美国纽约的一位人类学教授休·莱福士想写一部有关中国当代赏石文化的著述,年前来华曾经在沪与我探讨过有关当代赏石的一些话题。比如,他很不明白或者说很难理解观赏石所谓的神韵和意境。我解释说,这是东方(中华)文化的一种独特密码,实际上表明了观赏石的鉴赏与传统诗词书画雕塑艺术之间的密切关系。因为所谓的神韵和意境,都是来自古代诗词、书画创作的术语,只有生活或是熟悉于这种语境中的人才能有此共识。这是一般西方人(包括一些国人)所无法深入堂奥的。相信这也是衡量小品组合石创作成功与否的一大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