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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问题研究中占统治地位的是“主客体关系”模式,这一模式因为将人当做和对象一样的现成的存在者,将人和对象一同把握为实体,因而将人在价值问题上提出问题的优先性划归为对象世界的事实性的关系。这种自然主义的视角对价值问题的提问是不妥当的,对价值问题的解答更是处在价值哲学的门槛之外。只有把价值如其所是地理解为精神现象,把价值哲学理解为精神现象学,才有可能找到真正符合马克思批判精神的价值哲学的门径。价值哲学也不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一个分支,而是构成马克思整个思想得以理解的前提,因而价值现象学只能从本体论的角度获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