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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主要以合肥市新农村建设规划为例,探讨了如何分层分类逐步做好新农村规划建设的问题。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布点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分层分类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10)02-0083-01
1以合肥市域村庄布点规划为例
1.1规划区现状村庄分类及发展方向引导
2006年我们对合肥市域范围内的中心村进行了布点规划以及若干典型村庄的建设规划。中心村布点范围界定为:合肥市市域范围,包括三县、四区的1216个中心村,根据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大体划分为四种类型。
①规划建设区村庄。指地处城镇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的村庄。这些村庄随着城市空间的拓展将被纳入城市建成区,这类村庄应按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建设新社区,住宅建设、产业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都应符合城市规划的各项要求。
②近郊区村庄。指城市建成区以外5 km左右、县城建成区以外3 km左右内的环形带状区域内分布的村庄。镇建成区以外1 km左右的环形带状区域内可以共享城镇的基础公益设施,如自来水、供电、供气、科教文卫等设施不设中心村。近郊区是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要以高效农业、城郊型农业、观光农业及休闲产业、农产品初加工业为支柱产业。
③远郊区村庄。市域内除以上两种区域以及特殊区域外的村庄。根据所处地形地貌单元的差异,将这部分村庄划分为平圩区村庄、岗区村庄和山区村庄,在村庄拆并、保留和新建时区别对待。
④特殊区域村庄。即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包括一级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或生态敏感区内和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行蓄洪区及其淹没区,以及自然灾害严重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等区域。地处这一区域的村庄必须尽快进行整体搬迁,或就近后靠新建村庄,或异地挂靠并入其它村庄,或转型为城镇社区。
1.2中心村调整、布点主要原则
①保护、利用、改造、发展相结合;②适度规模;③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共享;④区位优越、交通便捷;⑤建设条件优越;⑥依托现状村庄;⑦结合产业布局,实现村庄与产业互动发展。
2村庄建设规划
2.1村庄建设规划要区别对待
农村各地的地理环境、自然风貌、人文风俗景观都不相同。这些特殊的发展条件,在村庄建设布局上,利用或把握得当,就能形成既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又有崭新的时代特征,既协调又丰富多采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面貌。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根据不同村庄的各方面特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诸如高效农业型、农产品加工型、观光旅游型、边贸型等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村庄,打破小而全、大而全、村村雷同格局。
2.2合肥市域典型村庄建设规划实例
村庄主要划分改造扩建型、旧村整治型、特色保护型、新建型等模式。
2.2.1中心村建设模式
①近期中心村建设方式。目前,现状中心村共有1225个,规划2006~2010年期间采取四种方式建设。其中,实施改造扩建型的中心村437个;旧村整治型的中心村690个,到远期后转化为基层村;特色保护型的中心村9个(肥东瑶岗村、肥西三河、铭传等人文景观型村庄以及肥东境内的岱山湖风景区、浮槎山风景区,肥西县的紫蓬山风景区范围内的自然景观型村庄等);拆迁新建型的中心村有89个,其中,多数位于近期城镇建设区范围内,少数(6个)位于特殊区域内拆迁安置到城镇社区。
②远期中心村建设方式。2010年时的中心村共有954个,远期(2011~2020年)主要采取四种建设方式加以引导;其中,改造扩建型的中心村410个,拆迁新建型的103个,旧村整治型的431个,特色保护型的中心村10个。
2.2.2典型示范村庄建设
每个县选择1~2个具有典型性的中心村作为村庄建设规划的试点,并逐步推广。规划根据现状条件和规划目标先在中心村行政范围内进行自然村(基层村)的布点,确定中心村位置,然后进行中心村修建性详细规划。
3结语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等于新村庄建设,它是一个系统工程,表现为农民收入的增加、综合素质的提高、共享基础设施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等;同时新农村建设也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更新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要持之以恒。在规划建设中要与时俱进,不断探寻新途径,创新思路。
参考文献:
[1] 常福军.关于新农村规划建设的探讨[J].民营科技,2009,(2).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布点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分层分类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10)02-0083-01
1以合肥市域村庄布点规划为例
1.1规划区现状村庄分类及发展方向引导
2006年我们对合肥市域范围内的中心村进行了布点规划以及若干典型村庄的建设规划。中心村布点范围界定为:合肥市市域范围,包括三县、四区的1216个中心村,根据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大体划分为四种类型。
①规划建设区村庄。指地处城镇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的村庄。这些村庄随着城市空间的拓展将被纳入城市建成区,这类村庄应按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建设新社区,住宅建设、产业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都应符合城市规划的各项要求。
②近郊区村庄。指城市建成区以外5 km左右、县城建成区以外3 km左右内的环形带状区域内分布的村庄。镇建成区以外1 km左右的环形带状区域内可以共享城镇的基础公益设施,如自来水、供电、供气、科教文卫等设施不设中心村。近郊区是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要以高效农业、城郊型农业、观光农业及休闲产业、农产品初加工业为支柱产业。
③远郊区村庄。市域内除以上两种区域以及特殊区域外的村庄。根据所处地形地貌单元的差异,将这部分村庄划分为平圩区村庄、岗区村庄和山区村庄,在村庄拆并、保留和新建时区别对待。
④特殊区域村庄。即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包括一级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或生态敏感区内和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行蓄洪区及其淹没区,以及自然灾害严重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等区域。地处这一区域的村庄必须尽快进行整体搬迁,或就近后靠新建村庄,或异地挂靠并入其它村庄,或转型为城镇社区。
1.2中心村调整、布点主要原则
①保护、利用、改造、发展相结合;②适度规模;③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共享;④区位优越、交通便捷;⑤建设条件优越;⑥依托现状村庄;⑦结合产业布局,实现村庄与产业互动发展。
2村庄建设规划
2.1村庄建设规划要区别对待
农村各地的地理环境、自然风貌、人文风俗景观都不相同。这些特殊的发展条件,在村庄建设布局上,利用或把握得当,就能形成既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又有崭新的时代特征,既协调又丰富多采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面貌。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根据不同村庄的各方面特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诸如高效农业型、农产品加工型、观光旅游型、边贸型等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村庄,打破小而全、大而全、村村雷同格局。
2.2合肥市域典型村庄建设规划实例
村庄主要划分改造扩建型、旧村整治型、特色保护型、新建型等模式。
2.2.1中心村建设模式
①近期中心村建设方式。目前,现状中心村共有1225个,规划2006~2010年期间采取四种方式建设。其中,实施改造扩建型的中心村437个;旧村整治型的中心村690个,到远期后转化为基层村;特色保护型的中心村9个(肥东瑶岗村、肥西三河、铭传等人文景观型村庄以及肥东境内的岱山湖风景区、浮槎山风景区,肥西县的紫蓬山风景区范围内的自然景观型村庄等);拆迁新建型的中心村有89个,其中,多数位于近期城镇建设区范围内,少数(6个)位于特殊区域内拆迁安置到城镇社区。
②远期中心村建设方式。2010年时的中心村共有954个,远期(2011~2020年)主要采取四种建设方式加以引导;其中,改造扩建型的中心村410个,拆迁新建型的103个,旧村整治型的431个,特色保护型的中心村10个。
2.2.2典型示范村庄建设
每个县选择1~2个具有典型性的中心村作为村庄建设规划的试点,并逐步推广。规划根据现状条件和规划目标先在中心村行政范围内进行自然村(基层村)的布点,确定中心村位置,然后进行中心村修建性详细规划。
3结语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等于新村庄建设,它是一个系统工程,表现为农民收入的增加、综合素质的提高、共享基础设施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等;同时新农村建设也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更新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要持之以恒。在规划建设中要与时俱进,不断探寻新途径,创新思路。
参考文献:
[1] 常福军.关于新农村规划建设的探讨[J].民营科技,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