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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根据省委的部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牵头单位,与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农业大学、省物价局一起,先后帮扶了靖宇县1镇15村(龙泉镇及大北山、那尔轰、花园、景山、燕平、靖宇、岗顶、松阳、南阳、三角、青松、胜利、西头、保安、富阳村)的新农村建设。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帮扶工作,成立了工作组,检察长亲任组长,抽调2名干部担任指导员。原任检察长索维东同志、现任检察长张金锁同志以及其他院领导同志先后多次深入帮扶镇村实地调研、现场办公,亲自帮助落实项目、协调资金;具体工作人员坚持驻村工作,积极内引外联、沟通协调,狠抓具体工作的督促落实,为靖宇县新农村建设给予了大量的帮助和扶持。省检察院4年累计为1镇15村协调争取资金3600万元,用于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教育文化事业、美化绿化村屯、救助贫困家庭。其中,省检察院直接投入扶贫慰问金5万元,赠送图书、桌椅、办公用品、车辆等,有力地促进了靖宇县新农村建设。
帮扶工作中,省检察院领导和工作人员首先对帮扶镇村的人文地理、自然资源、经济状况、村风民俗进行了实地考察,详细听取了县、镇、村领导关于县情、乡情、村情、民情的介绍和汇报;不辞劳苦,挨村逐户地走访,与村干部、老党员、退伍军人、农民群众广泛交流,实地了解农民的困难、愿望和需求;带着问题和情况,咨询省内专家,认真研究发展大计,全面掌握了情况,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靖宇县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问题是道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落后,农民致富少项目、缺信息、短资金、没技术。针对这些问题,省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帮扶措施,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1.加大资金协调力度,大力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靖宇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出行难、吃水难。省检察院把修路、改水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积极帮助各村规划申请基础建设项目,全力协调争取建设资金。张金锁检察长多次亲自协调省交通厅、水利厅、财政厅,在申请资金的报告上签署意见,要求对各村基础设施建设予以特殊照顾,有力确保了资金的落实。4年来,累计帮助1镇15村协调基础建设资金2600多万元,铺设水泥、柏油村路64公里,实现了道路村村通、屯屯通;完成村级自来水改造工程9项,让村民喝上了干净的自来水;完成小流域治理工程4项,改造河堤2000延长米,提高了防汛能力和水资源利用率;修建围墙2000多米,修筑边沟5000多米,铺设绿化带5000平方米,建成垃圾场6个,购买垃圾车6台,村屯环境更加整洁。如景山镇三角村的引泉民生工程,需要经过三岔子林业局的林地引水,通过省检察院林业检察部门与三岔子林业局资源处的协调,引水得到圆满解决,使村民喝上了自来水。基础设施的极大改善,改变了农村的面貌,农民出行、吃水不再难,心顺劲足,激发了自我发展的热情。便捷的交通,整洁的环境,吸引了三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的进驻,就地加工当地出产的草药、参茸、林蛙等长白山特色产品,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生活环境的改变也使农村干群关系更加融洽。过去,农民因为基础条件差对村镇干部不满,村干部安排什么工作也基本没人响应。现今,农民得实惠了,村干部威信自然高了,安排什么任务,农民都积极响应。
2.实施项目拉动,促进农民增收
靖宇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检察院因地制宜,帮助实施项目拉动战略,多次邀请农业专家实地考察,帮助研究设计发展项目,确定把中草药种植、经济动物养殖作为扶持的重点,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农民争取农业产业项目扶持资金,请农业专家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解决项目、资金、技术三大难题,千方百计扶持农民增收致富。2006年以来,向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农村产业专项扶持资金700万元,帮助规划建成牧业小区2个,扶持养猪、养牛、梅花鹿等养殖项目21个,发展平贝母、龙胆草等中草药种植项目6个,种植养殖户年均增收1500元,使中草药种植和生猪、黄牛养殖成为当地农村的支柱产业,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省检察院还坚持常年救助农村贫困户,累计救助了52个农村贫困家庭,直接投入扶贫现金5万元。
3.扶持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增强农业发展软实力
教育文化是基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薄弱环节。4年来,省检察院协调争取资金260多万元,用于村小学校舍操场和村民文化站、图书室建设,建成文化站2个、村民活动广场3个,直接向村小学、文化站、图书室赠送图书、教材、桌椅、电脑、体育器材等物资价值50多万元。2008年9月,张金锁检察长联系著名画家吴东魁等人,为松阳村小学捐款30万元、捐赠画作4幅,彻底改变了该村学校教育的落后面貌。省检察院还联系东北师范大学实施农村教师培训工程,提高了当地的教学水平。如今,当地农民不再日落而息,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每天都要到文化站、活动广场开展文体活动,扭秧歌、搞比赛,乡村文化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
4.认真指导工作,推动农村科学发展
省检察院会同农业专家和县、乡、村三级干部,在长期考察、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对帮扶镇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学习借鉴了省军区帮扶建设的军民共建村——上活龙村,使村干部开展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省检察院推动促进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宣传落实中央政策,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指导镇、村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避免盲目建设和无序经营,既制定近期目标,又明确长远规划,既实施加强经济建设的措施,又落实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同步发展的办法,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靖宇县新农村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并取得了实效,真正改善了农民生活。
5.结合检察职能,促进依法治村
法治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省检察院坚持常年送法下乡,安排我省的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丁树达同志到帮扶村镇进行法治宣传,组织省检察院机关干部开展走进农村,或为村干部、农民、学生讲法制课,或进行普法教育,或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农民解决法律难题,促进基层干部、农村干部依法行政,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和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省检察院部署基层检察机关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和农村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涉农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维护农村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农村的法治建设。
(省新农村办 供稿)
帮扶工作中,省检察院领导和工作人员首先对帮扶镇村的人文地理、自然资源、经济状况、村风民俗进行了实地考察,详细听取了县、镇、村领导关于县情、乡情、村情、民情的介绍和汇报;不辞劳苦,挨村逐户地走访,与村干部、老党员、退伍军人、农民群众广泛交流,实地了解农民的困难、愿望和需求;带着问题和情况,咨询省内专家,认真研究发展大计,全面掌握了情况,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靖宇县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问题是道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落后,农民致富少项目、缺信息、短资金、没技术。针对这些问题,省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帮扶措施,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1.加大资金协调力度,大力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靖宇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出行难、吃水难。省检察院把修路、改水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积极帮助各村规划申请基础建设项目,全力协调争取建设资金。张金锁检察长多次亲自协调省交通厅、水利厅、财政厅,在申请资金的报告上签署意见,要求对各村基础设施建设予以特殊照顾,有力确保了资金的落实。4年来,累计帮助1镇15村协调基础建设资金2600多万元,铺设水泥、柏油村路64公里,实现了道路村村通、屯屯通;完成村级自来水改造工程9项,让村民喝上了干净的自来水;完成小流域治理工程4项,改造河堤2000延长米,提高了防汛能力和水资源利用率;修建围墙2000多米,修筑边沟5000多米,铺设绿化带5000平方米,建成垃圾场6个,购买垃圾车6台,村屯环境更加整洁。如景山镇三角村的引泉民生工程,需要经过三岔子林业局的林地引水,通过省检察院林业检察部门与三岔子林业局资源处的协调,引水得到圆满解决,使村民喝上了自来水。基础设施的极大改善,改变了农村的面貌,农民出行、吃水不再难,心顺劲足,激发了自我发展的热情。便捷的交通,整洁的环境,吸引了三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的进驻,就地加工当地出产的草药、参茸、林蛙等长白山特色产品,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生活环境的改变也使农村干群关系更加融洽。过去,农民因为基础条件差对村镇干部不满,村干部安排什么工作也基本没人响应。现今,农民得实惠了,村干部威信自然高了,安排什么任务,农民都积极响应。
2.实施项目拉动,促进农民增收
靖宇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检察院因地制宜,帮助实施项目拉动战略,多次邀请农业专家实地考察,帮助研究设计发展项目,确定把中草药种植、经济动物养殖作为扶持的重点,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农民争取农业产业项目扶持资金,请农业专家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解决项目、资金、技术三大难题,千方百计扶持农民增收致富。2006年以来,向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农村产业专项扶持资金700万元,帮助规划建成牧业小区2个,扶持养猪、养牛、梅花鹿等养殖项目21个,发展平贝母、龙胆草等中草药种植项目6个,种植养殖户年均增收1500元,使中草药种植和生猪、黄牛养殖成为当地农村的支柱产业,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省检察院还坚持常年救助农村贫困户,累计救助了52个农村贫困家庭,直接投入扶贫现金5万元。
3.扶持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增强农业发展软实力
教育文化是基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薄弱环节。4年来,省检察院协调争取资金260多万元,用于村小学校舍操场和村民文化站、图书室建设,建成文化站2个、村民活动广场3个,直接向村小学、文化站、图书室赠送图书、教材、桌椅、电脑、体育器材等物资价值50多万元。2008年9月,张金锁检察长联系著名画家吴东魁等人,为松阳村小学捐款30万元、捐赠画作4幅,彻底改变了该村学校教育的落后面貌。省检察院还联系东北师范大学实施农村教师培训工程,提高了当地的教学水平。如今,当地农民不再日落而息,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每天都要到文化站、活动广场开展文体活动,扭秧歌、搞比赛,乡村文化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
4.认真指导工作,推动农村科学发展
省检察院会同农业专家和县、乡、村三级干部,在长期考察、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对帮扶镇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学习借鉴了省军区帮扶建设的军民共建村——上活龙村,使村干部开展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省检察院推动促进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宣传落实中央政策,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指导镇、村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避免盲目建设和无序经营,既制定近期目标,又明确长远规划,既实施加强经济建设的措施,又落实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同步发展的办法,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靖宇县新农村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并取得了实效,真正改善了农民生活。
5.结合检察职能,促进依法治村
法治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省检察院坚持常年送法下乡,安排我省的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丁树达同志到帮扶村镇进行法治宣传,组织省检察院机关干部开展走进农村,或为村干部、农民、学生讲法制课,或进行普法教育,或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农民解决法律难题,促进基层干部、农村干部依法行政,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和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省检察院部署基层检察机关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和农村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涉农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维护农村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农村的法治建设。
(省新农村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