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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公布,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
此前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该决定草案主要内容集中在企业和货币方面,包括政府管理中的负面清单管理,创新对外开放模式管理,以及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有关法律规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将在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后公布。
8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于8月26日至30日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上述决定草案的议案。
更早之前的7月3日,《方案》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会议强调,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先行先试,推动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开放和提高开放型中国的经济水平的“试验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说,设立上海自贸区将是本届政府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方案》涉及投资、贸易、金融、行政法制等多项改革,将实施“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关注、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最终将可能落实到金融、贸易等五大领域的开放政策,以及管理、税收、法规等五个方面的一揽子创新。今年3月底,李克强在上海考察了外高桥保税区,并表示鼓励支持上海探索。
其实,这一自贸区设想已有经年。早在2003年底,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提出全国保税区分化发展的建议。2005年后,包括上海、深圳、天津、成渝地区都提交了关于保税区转型自由贸易(园)区的建议。2009年,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起草《关于中国在浦东建立自由贸易区设想》,提交给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后者批示将“自由贸易区”改为“自由贸易园区”,并请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联合组织、调研。
此前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该决定草案主要内容集中在企业和货币方面,包括政府管理中的负面清单管理,创新对外开放模式管理,以及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有关法律规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将在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后公布。
8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于8月26日至30日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上述决定草案的议案。
更早之前的7月3日,《方案》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会议强调,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先行先试,推动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开放和提高开放型中国的经济水平的“试验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说,设立上海自贸区将是本届政府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方案》涉及投资、贸易、金融、行政法制等多项改革,将实施“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关注、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最终将可能落实到金融、贸易等五大领域的开放政策,以及管理、税收、法规等五个方面的一揽子创新。今年3月底,李克强在上海考察了外高桥保税区,并表示鼓励支持上海探索。
其实,这一自贸区设想已有经年。早在2003年底,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提出全国保税区分化发展的建议。2005年后,包括上海、深圳、天津、成渝地区都提交了关于保税区转型自由贸易(园)区的建议。2009年,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起草《关于中国在浦东建立自由贸易区设想》,提交给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后者批示将“自由贸易区”改为“自由贸易园区”,并请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联合组织、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