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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世界上现有的语言有三千多种,已经消亡和可能出现的语言的数量则是无法计算的,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然而,人们同样发现在差异的背后有很多相近或相似的特征存在于所有的语言中。也就是说,语言是有共性的。不仅如此,在某些层次上,语言之间的共性特征还是非常明显的,本文从儿童语言习得的角度来研究语言的共性,并通过生理学和心理学以及学习理论等方面的证据阐释了语言共性,期望能深化对语言共性的认识。
关键词:语言;共性;儿童;类型学;习得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5-0-02
一、引言
语言共性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开始蓬勃发展,戚雨村认为现已成为语言学发展现阶段的一种趋势。程工认为:“语言共性是指表述系统内部语言成分对应关系的统一、类质的手段或是一个性质上同型的过程,这一过程给出了在不同语言中以最大概率表现出的相同结果。索绪尔在语言学研究任务的第二条中提到:要找出在一切语言里永恒地、普遍地在起作用的力量,分析出普遍性的规律,即能够概括一切具体历史现象的规律。目前语言学界对语言共性的研究主要有两条思路,一条是以Chomsky为代表的生成语法理论,主张通过对一种语言作深入的研究,采用推演法找出语言的共性;另一条是以Greenberg为代表的功能类型學理论,主张通过对多种语言进行比较,采用归纳法找出语言的共性。本文主要从儿童语言习得方面对语言共性展开初步探讨。
二、语言共性
(一)语言的共性
目前,语言共性研究有两种倾向,分别以乔姆斯基和格林伯格为代表以NormChomsky为代表的是生成学派;以JosephGreenberg为代表的是类型学派。以NormChomsky为代表的生成学派认为普遍语法理论是生成语言学的核心内容。NormChomsky在语言研究中区分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语言能力是人类特有的内在的语法知识,它的核心部分是人类语言共同的特征,称为普遍语法。Chomsky假设普遍语法就是大脑中的天赋的语言习得机制,他认为语言共性可以从某一语言的深入细致的研究中获得。尽管人类语言不同,但他们与生俱有的语言习得机制是相同的。生成语言学认为:1、自然语言由一组统一的抽象的代数性规则组成,这些规则本身没有意义,各组成成分的意义对这些规则也没有什么影响,它是语言能力的核心部分,即普遍语法;2、词库包含有意义的语言成分,充当规则的变体。语言能力指本族语中理想的说话者的理想的知识。类型学派Greenberg一派认为语言共性应建立在许多语言之上,并且应建立在对语言现象的具体描写之上。从研究的抽象程度来看,类型学派研究的是语言的表层,比较它们的结构特征。
(二)语言的类型学及其与语言共性的关系
语言类型和语言共性其实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这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类型学是通过比较从结构特点上对语言进行分类,然而比较得有一个共同的基础。另一个角度的理解是,世界上的语言看上去千变万化,无一定宗,其实不然,语言之间的变异要受一定的限制,有一定的变化“模式”,有些变异不可能出现,这叫做“万变不离其宗”。这种普遍适用的变异模式也是一种共性。这种现象是“放之所有语言而皆准”的表述范畴,“类型学”这个汉语术语已经不能反映这一语言学分支的内涵了。譬如,“类型学范畴”指适用于不同语言的一个语言学范畴,“类型学研究”多指跨语言研究国内最早从事语言类型学研究并积极介绍国外语言类型学研究成果的学者当推陆丙甫、余志鸿和沈家煊诸先生。
(三)儿童语言的习得
语言学研究试图解释三个方面的问题:语言知识是如何构成的;语言知识是怎样获得的;语言知识是怎样运用的。不同国家的语言存在着共性,这使外语习得成为可能;同时更为明显的个性差异又使习得之路充满艰辛儿童在语言习得的过程中,会不断通过各类修正行为习得语言的正确形式和使用规律儿童学会讲话的时间有先有后,但都经历相同的过程,并且遵循同样的语言习得规律和顺序,即母语习得遵循一个“天然的顺序”,该说法与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不谋而合当一个小孩的词汇量大于50或年龄大于20个月时,他/她就经历了词汇飞跃期,而词汇飞跃与某些语言能力的提高有关联母语习得属于生理现象,那么语言习得就应该有一个从未成熟到成熟的过程:伯曼母语习得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伴有一些明显的特征。第一阶段为前语法期。此阶段属于独词和双词语阶段。第二阶段为语言知识的语法化阶段。第三阶段是儿童语言发展的最后阶段,即递归语法阶段。他们的语法发展已完成,儿童开始注意习得用法。
三、语言共性的不同视角
(一)生理学和心理学视角下的语言的共性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生命与其它自然现象的本质区别在于它的发育和行为受内在基因程序的指导。生理主要是由基因特性决定的,但基因程序也会受外部环境的作用和影响。在生成语法看来,语言也是一种受基因控制的生理现象。人类有专门用于负责语言的基因型,它与后天的语言经验(即原始语言材料)相互作用形成各种表现型,即各种各样的语言系统。由此可见,人类语言的基因型大致是一样的,这就决定了人类语言的基本特性也是大致相同的,而这正是语言共性的生理来源。
(二)学习理论论证语言的共性
60年代,Lenneberg在Penfield研究基础上首先提出语言习得“关键期假说”。他认为,语言是大脑的产物,语言能力的发展要受到人生理基础的严格制约。儿童从两岁开始至青春期到来之前,大脑具有可塑性,语言习得能够自然而轻松地进行学习理论由四个基本概念组成:语言、学习者、语言环境以及用于判断学习者掌握语言能力的学习标准。语言是句子集,是可数无限集。在学习语言时,可以把儿童比喻为一种从有限句子序列到语法集的学习函数。在有限的语料基础上就所学的语法做出一系列假设,最终到达成人语法。学习理论中的研究成果是倾向于支持激进的共性观的。自然语言的无限性,学习函数的可计算性、实质性、守成性,嘈杂和不完整语篇的可识别性、语言经验的局部性、语法的简洁性等现象体现于所有语言的习得之中,因而是贯穿于所有人类语言的共性。
四、儿童习得语言的共性
(一)生理学和心理学视角下的儿童习得语言的共性
从儿童语言习得的角度来看,语言之间的差异小到几乎可以忽略的程度。
1、所有儿童,无论有什么样的血统与文化背景,只要给予适当的环境,没有生理和其他方面的缺陷,都可以在大致相同的时间以大致相同的精力习得任何一种语言。
2、所有儿童都经历大致相同的语言习得过程:一岁到两岁期间开始用语序标志语义关系,两岁到两岁半开始使用语法形态,两岁半到三岁期间开始使用情态动词,三岁到三岁半时开始使用内嵌句,三岁半到四岁时开始出现复句,对语法的习得大致完成。
3、儿童在语言习得的终端获得的是大致相同的语言能力:他们的语言知识是丰富复杂的,可以使用和理解得句子是无限多的,结构是复杂的,而且,人们获得的语感(即对语法性的判断)也是高度精确的。
4、所以儿童都可以再大致相同的环境中习得自己的母语。在很多方面,儿童们习得语言的外部环境条件是不理想的,同他们实际获得的能力有很大的反差。
5、所有儿童的习得语言的基本过程都不受其它认知能力的影响。智力、性格、好奇心等因素可以有限地影响到语言的习得速度,但不能改变其整体的过程。
6、专门用于帮助儿童习得语言的各种办法和措施对习得的基本过程也不能产生质的影响。每个儿童都需要接触到一定量的原始语言输入才能习得语言,但在达到这个量后,原始语言输入的作用就不再明显。
上述的这些现象是所有的研究者都毫无争议、一致认同的。按生成语法的诠释,它们表明:在儿童接触到的原始语言输入与他最终获得的语言能力之间有一条鸿沟。因此,儿童在语言习得的过程中必定得到了人脑中某种先天性生/心理因素的帮助。这种因素提供了原始语料中缺损的部分,并帮助儿童筛选掉原始语料中有缺陷的部分,从而使他们可以最终获得正确的語法。它的中心是一个生成系统,即一组可以反复使用、生成各种结构的规则。人们习得语言的过程主要就是掌握这一套规则系统的过程。生成语法认为,帮助儿童获得语言能力的先天性生/心理因素就是人脑中的语言器官,其初始状态对所有的儿童来说都是完全相同的。有关语言器官初始状态的理论就是普遍语法。
(二)学习理论视角下的儿童习得语言的共性
学习理论是研究语言学习与认知能力之间关系的一们学科。形式化学习理论是学习理论中的一个流派,它用数学与逻辑的方法把学习理论中已有的认识组织成了一套公理系统。它近期的主要研究成果体现在Osherson等人一系列的合作研究中。它研究的结果主要包括下面这些内容:(1)儿童未成熟语法里的规则并不简单是成人语法的一个句子集,相反,未成熟语法包括的一些规则后来被放弃了;(2)几乎从一开始,儿童语法就使用所谓的“递归规则”,可以生出数量无限的句子;(3)儿童根据较新的语言经验来修改语法,他们记不住很久以前听到的句子;(4)儿童在修改自己的语法时并不保守,也就是说,他们会根据听到的句子放弃一些原则;(5)儿童的语言环境对将学到的语言而言在信息量上市很贫乏的,儿童只能通过父母的语言了解到哪些句子是合乎语法的,却不能了解哪些句子是不合乎语法的。
Gold等人研究证明并不是所有的学习函数都可以识别语言,可以识别语言的学习函数必须具备可计算性、实质性和守成性三个性质,这就大大限制了自然语言的范围。Osherson等对学习标准有着严格的定义,叫“准确识别”:如果学习函数能够识别一个语言集合L而不能识别完全包括L的更大的集合,就叫能准确识别L。按照这个标准,自然语言是儿童可习得语言的最大集合。从上述可知,人类语言都受到一些相同条件的限制,它们必须能被可计算的、实质性的、守成的学习函数在嘈杂、不完整语篇的基础上得到准确识别。这就足以证明语言变异的范围不可能是无限的。儿童对语言的习得也受到自然语言环境的严格限制。儿童习得语言有三个限制因素:固化、先入为主和动词次类的语义知识。它们可以解释儿童句法创造性有限的问题对语言生物机制的研究如果处理不当就会走入先天论的迷惘之中而被扣上“复古”的帽子。
五、结束语
对语言共性的探讨并不是忽视语言的个体差异,而是要重视语言个性(从岩,2009,241)。由于语言是多因一果的现象,将共性归结到某个单一的因素是不合理的,在多数情况下,不同因素相互制衡、共同作用导致语言共性的产生。(王勇,2009:159)因此我们认为,语言的共性是多维度存在的,共性存在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查阅以前对语言共性的研究发现研究主要是从宏观的角度进行的,本文从儿童习得语言的小角度对语言的共性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为语言的共性提供生/心理方面及学习理论的证据,希望对语言共性的研究有一点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从岩.关于语言共性理论研究[J].语言理论研究,2009,(4).
[2]邓云华.汉语联合短语的类型和共性研究.
[3]董粤章.张韧语言产生与习得的结构基因组学诠释[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9.
[4]金立鑫.语言类型学—当代语言学中的一门显学[J].外国语,2006,(5).
[5]李韧之.类型学及其理论框架下的语言比较,2008,(1).
关键词:语言;共性;儿童;类型学;习得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5-0-02
一、引言
语言共性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开始蓬勃发展,戚雨村认为现已成为语言学发展现阶段的一种趋势。程工认为:“语言共性是指表述系统内部语言成分对应关系的统一、类质的手段或是一个性质上同型的过程,这一过程给出了在不同语言中以最大概率表现出的相同结果。索绪尔在语言学研究任务的第二条中提到:要找出在一切语言里永恒地、普遍地在起作用的力量,分析出普遍性的规律,即能够概括一切具体历史现象的规律。目前语言学界对语言共性的研究主要有两条思路,一条是以Chomsky为代表的生成语法理论,主张通过对一种语言作深入的研究,采用推演法找出语言的共性;另一条是以Greenberg为代表的功能类型學理论,主张通过对多种语言进行比较,采用归纳法找出语言的共性。本文主要从儿童语言习得方面对语言共性展开初步探讨。
二、语言共性
(一)语言的共性
目前,语言共性研究有两种倾向,分别以乔姆斯基和格林伯格为代表以NormChomsky为代表的是生成学派;以JosephGreenberg为代表的是类型学派。以NormChomsky为代表的生成学派认为普遍语法理论是生成语言学的核心内容。NormChomsky在语言研究中区分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语言能力是人类特有的内在的语法知识,它的核心部分是人类语言共同的特征,称为普遍语法。Chomsky假设普遍语法就是大脑中的天赋的语言习得机制,他认为语言共性可以从某一语言的深入细致的研究中获得。尽管人类语言不同,但他们与生俱有的语言习得机制是相同的。生成语言学认为:1、自然语言由一组统一的抽象的代数性规则组成,这些规则本身没有意义,各组成成分的意义对这些规则也没有什么影响,它是语言能力的核心部分,即普遍语法;2、词库包含有意义的语言成分,充当规则的变体。语言能力指本族语中理想的说话者的理想的知识。类型学派Greenberg一派认为语言共性应建立在许多语言之上,并且应建立在对语言现象的具体描写之上。从研究的抽象程度来看,类型学派研究的是语言的表层,比较它们的结构特征。
(二)语言的类型学及其与语言共性的关系
语言类型和语言共性其实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这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类型学是通过比较从结构特点上对语言进行分类,然而比较得有一个共同的基础。另一个角度的理解是,世界上的语言看上去千变万化,无一定宗,其实不然,语言之间的变异要受一定的限制,有一定的变化“模式”,有些变异不可能出现,这叫做“万变不离其宗”。这种普遍适用的变异模式也是一种共性。这种现象是“放之所有语言而皆准”的表述范畴,“类型学”这个汉语术语已经不能反映这一语言学分支的内涵了。譬如,“类型学范畴”指适用于不同语言的一个语言学范畴,“类型学研究”多指跨语言研究国内最早从事语言类型学研究并积极介绍国外语言类型学研究成果的学者当推陆丙甫、余志鸿和沈家煊诸先生。
(三)儿童语言的习得
语言学研究试图解释三个方面的问题:语言知识是如何构成的;语言知识是怎样获得的;语言知识是怎样运用的。不同国家的语言存在着共性,这使外语习得成为可能;同时更为明显的个性差异又使习得之路充满艰辛儿童在语言习得的过程中,会不断通过各类修正行为习得语言的正确形式和使用规律儿童学会讲话的时间有先有后,但都经历相同的过程,并且遵循同样的语言习得规律和顺序,即母语习得遵循一个“天然的顺序”,该说法与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不谋而合当一个小孩的词汇量大于50或年龄大于20个月时,他/她就经历了词汇飞跃期,而词汇飞跃与某些语言能力的提高有关联母语习得属于生理现象,那么语言习得就应该有一个从未成熟到成熟的过程:伯曼母语习得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伴有一些明显的特征。第一阶段为前语法期。此阶段属于独词和双词语阶段。第二阶段为语言知识的语法化阶段。第三阶段是儿童语言发展的最后阶段,即递归语法阶段。他们的语法发展已完成,儿童开始注意习得用法。
三、语言共性的不同视角
(一)生理学和心理学视角下的语言的共性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生命与其它自然现象的本质区别在于它的发育和行为受内在基因程序的指导。生理主要是由基因特性决定的,但基因程序也会受外部环境的作用和影响。在生成语法看来,语言也是一种受基因控制的生理现象。人类有专门用于负责语言的基因型,它与后天的语言经验(即原始语言材料)相互作用形成各种表现型,即各种各样的语言系统。由此可见,人类语言的基因型大致是一样的,这就决定了人类语言的基本特性也是大致相同的,而这正是语言共性的生理来源。
(二)学习理论论证语言的共性
60年代,Lenneberg在Penfield研究基础上首先提出语言习得“关键期假说”。他认为,语言是大脑的产物,语言能力的发展要受到人生理基础的严格制约。儿童从两岁开始至青春期到来之前,大脑具有可塑性,语言习得能够自然而轻松地进行学习理论由四个基本概念组成:语言、学习者、语言环境以及用于判断学习者掌握语言能力的学习标准。语言是句子集,是可数无限集。在学习语言时,可以把儿童比喻为一种从有限句子序列到语法集的学习函数。在有限的语料基础上就所学的语法做出一系列假设,最终到达成人语法。学习理论中的研究成果是倾向于支持激进的共性观的。自然语言的无限性,学习函数的可计算性、实质性、守成性,嘈杂和不完整语篇的可识别性、语言经验的局部性、语法的简洁性等现象体现于所有语言的习得之中,因而是贯穿于所有人类语言的共性。
四、儿童习得语言的共性
(一)生理学和心理学视角下的儿童习得语言的共性
从儿童语言习得的角度来看,语言之间的差异小到几乎可以忽略的程度。
1、所有儿童,无论有什么样的血统与文化背景,只要给予适当的环境,没有生理和其他方面的缺陷,都可以在大致相同的时间以大致相同的精力习得任何一种语言。
2、所有儿童都经历大致相同的语言习得过程:一岁到两岁期间开始用语序标志语义关系,两岁到两岁半开始使用语法形态,两岁半到三岁期间开始使用情态动词,三岁到三岁半时开始使用内嵌句,三岁半到四岁时开始出现复句,对语法的习得大致完成。
3、儿童在语言习得的终端获得的是大致相同的语言能力:他们的语言知识是丰富复杂的,可以使用和理解得句子是无限多的,结构是复杂的,而且,人们获得的语感(即对语法性的判断)也是高度精确的。
4、所以儿童都可以再大致相同的环境中习得自己的母语。在很多方面,儿童们习得语言的外部环境条件是不理想的,同他们实际获得的能力有很大的反差。
5、所有儿童的习得语言的基本过程都不受其它认知能力的影响。智力、性格、好奇心等因素可以有限地影响到语言的习得速度,但不能改变其整体的过程。
6、专门用于帮助儿童习得语言的各种办法和措施对习得的基本过程也不能产生质的影响。每个儿童都需要接触到一定量的原始语言输入才能习得语言,但在达到这个量后,原始语言输入的作用就不再明显。
上述的这些现象是所有的研究者都毫无争议、一致认同的。按生成语法的诠释,它们表明:在儿童接触到的原始语言输入与他最终获得的语言能力之间有一条鸿沟。因此,儿童在语言习得的过程中必定得到了人脑中某种先天性生/心理因素的帮助。这种因素提供了原始语料中缺损的部分,并帮助儿童筛选掉原始语料中有缺陷的部分,从而使他们可以最终获得正确的語法。它的中心是一个生成系统,即一组可以反复使用、生成各种结构的规则。人们习得语言的过程主要就是掌握这一套规则系统的过程。生成语法认为,帮助儿童获得语言能力的先天性生/心理因素就是人脑中的语言器官,其初始状态对所有的儿童来说都是完全相同的。有关语言器官初始状态的理论就是普遍语法。
(二)学习理论视角下的儿童习得语言的共性
学习理论是研究语言学习与认知能力之间关系的一们学科。形式化学习理论是学习理论中的一个流派,它用数学与逻辑的方法把学习理论中已有的认识组织成了一套公理系统。它近期的主要研究成果体现在Osherson等人一系列的合作研究中。它研究的结果主要包括下面这些内容:(1)儿童未成熟语法里的规则并不简单是成人语法的一个句子集,相反,未成熟语法包括的一些规则后来被放弃了;(2)几乎从一开始,儿童语法就使用所谓的“递归规则”,可以生出数量无限的句子;(3)儿童根据较新的语言经验来修改语法,他们记不住很久以前听到的句子;(4)儿童在修改自己的语法时并不保守,也就是说,他们会根据听到的句子放弃一些原则;(5)儿童的语言环境对将学到的语言而言在信息量上市很贫乏的,儿童只能通过父母的语言了解到哪些句子是合乎语法的,却不能了解哪些句子是不合乎语法的。
Gold等人研究证明并不是所有的学习函数都可以识别语言,可以识别语言的学习函数必须具备可计算性、实质性和守成性三个性质,这就大大限制了自然语言的范围。Osherson等对学习标准有着严格的定义,叫“准确识别”:如果学习函数能够识别一个语言集合L而不能识别完全包括L的更大的集合,就叫能准确识别L。按照这个标准,自然语言是儿童可习得语言的最大集合。从上述可知,人类语言都受到一些相同条件的限制,它们必须能被可计算的、实质性的、守成的学习函数在嘈杂、不完整语篇的基础上得到准确识别。这就足以证明语言变异的范围不可能是无限的。儿童对语言的习得也受到自然语言环境的严格限制。儿童习得语言有三个限制因素:固化、先入为主和动词次类的语义知识。它们可以解释儿童句法创造性有限的问题对语言生物机制的研究如果处理不当就会走入先天论的迷惘之中而被扣上“复古”的帽子。
五、结束语
对语言共性的探讨并不是忽视语言的个体差异,而是要重视语言个性(从岩,2009,241)。由于语言是多因一果的现象,将共性归结到某个单一的因素是不合理的,在多数情况下,不同因素相互制衡、共同作用导致语言共性的产生。(王勇,2009:159)因此我们认为,语言的共性是多维度存在的,共性存在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查阅以前对语言共性的研究发现研究主要是从宏观的角度进行的,本文从儿童习得语言的小角度对语言的共性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为语言的共性提供生/心理方面及学习理论的证据,希望对语言共性的研究有一点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从岩.关于语言共性理论研究[J].语言理论研究,2009,(4).
[2]邓云华.汉语联合短语的类型和共性研究.
[3]董粤章.张韧语言产生与习得的结构基因组学诠释[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9.
[4]金立鑫.语言类型学—当代语言学中的一门显学[J].外国语,2006,(5).
[5]李韧之.类型学及其理论框架下的语言比较,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