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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目前记者收到北京某机关一位工作人员的名片,没有任何领导职务,但名字后却标着“享受副局级待遇”字样。据知情人透露,这位工作人员原是该单位副局长,因某种原因被撤了,但仍然享受在位时的级别待遇。
记者调查发现,在我国不少地方,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待遇方面“能上不能下”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享受这种“待遇终身制”的公职人员级别在放低,人数在增加,已渐渐成为一种令民众与官员疏离的特殊待遇,制造了新的社会不公。
“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前世今生
所谓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就是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依法从事公务的公职人员,虽然从某个领导职务上退下来,但原来任职时的级别待遇不变。其中不仅仅是工资待遇,还包括福利、保健、医疗、交通、住房等多方面待遇。
据了解,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产生,最初仅仅是对新中国建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晚年生活的一种照顾。然而目前,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似乎成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国情”,一些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干部,也在享受着类似的特殊待遇。记者在一些报刊上、文件里经常能看到某某的名字后面有个括号,里面写有“享受xx级待遇”之类的字样,从最低的、“副科级”到“正部级”,被老百姓戏称为“括号待遇”。
“随着机构改革,一些城市、机构、部门、大学不断升格或撤并,享受这项待遇的人数还在不断增多。”中国人民大学一位专门研究行政学的教授对记者说。在北京协和医院高干病房工作的一位护士告诉记者,“我的病人有些每月每人的开支都在好几万元,他们一些小病也要大养,甚至还要配一部专车、一令司机每天专门送饭。”
质疑“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
据了解,目前在公务员有关法规中对“进”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对“出”却重视不够。因此,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在一些地方就成为“潜规则”。
首先,加重国家财政负担。不少地方在公职人员管理使用上“就高不就低”,把“低职高配”作为对公职人员的激励,但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
其次,造成明显的社会不公。“在我们学校,教师是按岗定酬,也就是说,即使你是教授职称,如果学校没有教授岗位,把你聘为讲师岗,你就只能享受讲师岗的待遇。而行政领导就不一样,如果曾经是处长,下来做一般行政工作人员,也依然享受处级待遇。”北京某高校一位教师向记者反映,“这种现象在高校里比较普遍,为此教师们意见也很大。”
另外,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实质上造成了一批“特权公民”,这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将产生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
第三,强化了整个社会的“官本位”意识。行政级别能上不能下,无形中强化了整个社会的“逐官意识”,强化了“官本位”。这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人数每年都在急剧上升就可见一斑。
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需配套立法
受访的多数人认为,应该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这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改善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将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我国社会保健、保险和服务机制的完善,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将是必然的趋势。”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说,“但又不能‘一刀切’,应根据国情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单纯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也可能会出现负面效应,”对此,杜立元律师建议,“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可以用廉政奖励制取代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保证其退休后生活水平不比退休前下降。奖励的标准不仅和退休前的级别挂钩,也和从政业绩等挂钩。这样不仅可以规避取消高级别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可能带来的负面问题,而且有利于促使公职人员在位时廉政、勤政。这项制度必须通过缜密、科学的立法来保证完成。
(据《瞭望新闻周刊》07.05.08)
记者调查发现,在我国不少地方,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待遇方面“能上不能下”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享受这种“待遇终身制”的公职人员级别在放低,人数在增加,已渐渐成为一种令民众与官员疏离的特殊待遇,制造了新的社会不公。
“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前世今生
所谓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就是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依法从事公务的公职人员,虽然从某个领导职务上退下来,但原来任职时的级别待遇不变。其中不仅仅是工资待遇,还包括福利、保健、医疗、交通、住房等多方面待遇。
据了解,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产生,最初仅仅是对新中国建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晚年生活的一种照顾。然而目前,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似乎成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国情”,一些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干部,也在享受着类似的特殊待遇。记者在一些报刊上、文件里经常能看到某某的名字后面有个括号,里面写有“享受xx级待遇”之类的字样,从最低的、“副科级”到“正部级”,被老百姓戏称为“括号待遇”。
“随着机构改革,一些城市、机构、部门、大学不断升格或撤并,享受这项待遇的人数还在不断增多。”中国人民大学一位专门研究行政学的教授对记者说。在北京协和医院高干病房工作的一位护士告诉记者,“我的病人有些每月每人的开支都在好几万元,他们一些小病也要大养,甚至还要配一部专车、一令司机每天专门送饭。”
质疑“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
据了解,目前在公务员有关法规中对“进”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对“出”却重视不够。因此,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在一些地方就成为“潜规则”。
首先,加重国家财政负担。不少地方在公职人员管理使用上“就高不就低”,把“低职高配”作为对公职人员的激励,但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
其次,造成明显的社会不公。“在我们学校,教师是按岗定酬,也就是说,即使你是教授职称,如果学校没有教授岗位,把你聘为讲师岗,你就只能享受讲师岗的待遇。而行政领导就不一样,如果曾经是处长,下来做一般行政工作人员,也依然享受处级待遇。”北京某高校一位教师向记者反映,“这种现象在高校里比较普遍,为此教师们意见也很大。”
另外,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实质上造成了一批“特权公民”,这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将产生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
第三,强化了整个社会的“官本位”意识。行政级别能上不能下,无形中强化了整个社会的“逐官意识”,强化了“官本位”。这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人数每年都在急剧上升就可见一斑。
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需配套立法
受访的多数人认为,应该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这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改善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将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我国社会保健、保险和服务机制的完善,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将是必然的趋势。”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说,“但又不能‘一刀切’,应根据国情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单纯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也可能会出现负面效应,”对此,杜立元律师建议,“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可以用廉政奖励制取代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保证其退休后生活水平不比退休前下降。奖励的标准不仅和退休前的级别挂钩,也和从政业绩等挂钩。这样不仅可以规避取消高级别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可能带来的负面问题,而且有利于促使公职人员在位时廉政、勤政。这项制度必须通过缜密、科学的立法来保证完成。
(据《瞭望新闻周刊》0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