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侵权法保护客体的利益及其权利化r——兼评我国《民法典》第1164条之规定

来源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luto_jell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传统侵权法仅对权利损害提供救济,然伴随各类利益救济诉求的出现,法定权利类型的相对封闭性与侵权法律实务的多元化之间矛盾日渐激烈,而为实现救济需要对权利内涵及体系的扩大解释又必将损及权利概念的科学性,由此催生利益损害在侵权法中的确认.近代以来,各国侵权法或于立法中明确规定利益为保护客体,或通过司法实践认可其损害应予救济.在侵权法保护客体从权利扩大至包含利益的进程中,英美法系国家通过对利益损害之救济直接创制权利,大陆法系则以此推动立法上的权利创设,二者殊途同归,均有助于逐步实现特定利益的权利化,促进各国民事权利体系的不断丰富.我国民事立法对利益作为保护客体之确认经历了从《民法通则》的隐含到《侵权责任法》的明确,再到《民法典》第1164条的进一步完善,而隐私从初始的归入名誉权项下,进而实现利益独立,并最终成为《侵权责任法》明文规定的具体人格权,亦充分表明了利益损害之救济对利益权利化的推动作用.
其他文献
  2010年秋季和2011年春季,为了了解厦门香山和观音山岸段沙滩修复后滨海湿地潮间带生物现状,在香山和观音山分别布设断面.结果显示,香山和观音山2条断面沙滩潮间带生物已鉴定
  In order to understand how the influence of environmental factors on the seasonal variation and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chaetognaths,three cruises were carr
会议
精神预防性无痛分娩法的推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卫生行政对妇女保健实践的一次直接介入,该法学自同属社会主义阵营的苏联,符合新中国“以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
  本文分析2010年10月-2011年9月,长江口北支滩涂大型底栖动物的群落结构和多样性变化特征.共采集大型底栖动物86种,软体动物和甲壳动物均为32种,鱼类为17种,其他种类5种.
  Investigations of macrobenthos in Jiulongjiang estuary was carried out in May and November in 2009.Altogether 145 species belonging to 90 families and 10 ph
缅邀泰中合作修建贯连三国公路缅甸政府有意邀请泰国与中国合作,修建由大其力至景栋的公路。此项工程以前缅甸政府曾准许泰国清迈戌余亚哺建筑公司以专利方式投资修建,但戌余亚
你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时而记不起熟人的名字,时而想不起将钥匙放在了何处,但这并不意味着随着年龄的增长,你极其敏锐的头脑注定会变成一个滤器。如同提高肌肉健壮水平一样,
  根据2010年6月~2011年5月三沙湾海域5个航次海洋综合调查资料,对三沙湾浮游动物种类组成、生态类群、种群季节变化和生物多样性进行分析,并与我国不同纬度海湾生态类群结
  三娘湾位于钦江、大风江与海水的咸淡水交汇处,本湾以栖息着大量野生中华白海豚而闻名于世.大型底栖生物作为海水底层食物链的重要一环,其分布特征对研究白海豚栖息环境
  根据2008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在吕宋海峡三个断面获得的0~200m层浮游植物数据,探讨分析了群落结构及其与不同理化性质水团的关系.结果表明共鉴定浮游植物4门61属169种(包括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