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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学生为主体”是指老师要尊重学生的音乐感受,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音乐。教学是“教”与“学”的有机结合,也是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的有机结合,切不可顾此失彼!这就需要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不断的思考、探索新的教学方法,让我们的音乐课堂充满真正民主开放的氛围,让师生在充满乐趣的音乐活动中学到知识,得到快乐!
关键词:新课程标准 民主开放 主导性 主体性 探究
随着《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颁布实施和教学改革的深入,以前那种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忽略学生的感受的填鸭式教育早已经被掘弃,我们开始关注新的教学方法。新的教学理念更注重了学生的“学”,以学生为本,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我们的音乐课堂教学开始变得更自由、更灵活,学生也始终在愉快的状态下积极的学习音乐。这的确是我们音乐教育改革的一个可喜的变化。但是与此同时,我们有的音乐老师在理解发挥学生主体这一观念上却从一个极端走进另一个极端,那就是在肯定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时,否定了教师的主导作用。
在传统的音乐课堂教学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极端的“集中”,教师总是摆者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神情总是那么严肃,音乐课堂死气沉沉。每堂音乐课都是先练打节奏,接着唱音符,然后读歌词,最后填歌词。假如在欣赏一首乐曲時,老师一般就是把自己对乐曲的理解解释给学生,把自己对音乐的体验强加给学生,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老师的“标准答案”,不允许学生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与见解。学生完全是被动的,个性发展受到压抑,从而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也忽略了学生的真实的感受。
新的《课程标准》也指出:“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就是要我们改变那种习惯以传授知识、训练技能为主的音乐教学方法。于是,我们的音乐教学开始丰富多彩起来,出现了多种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但是,我们也看到:有的老师在走出了这一种极端之后,却走进了另一个误区。极端的开放,完全以学生为主,否定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像本文刚开始说的那一节音乐课,从表面看,学生的积极性被完全“调动”了起来,课堂气氛也异常地“活跃”,而教师则成了可有可无的“附属品”。民主开放是师生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比较和谐的共同讨论的融洽的氛围。这种民主开放是有秩序的教学方式。如果课堂气氛"乱"到没有秩序,教师不能控制的地步,又怎么能进行正常教学呢?“以学生为主体”是指老师要尊重学生的音乐感受,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音乐。那么,我们如何走出这个误区呢?
一、明确“以学生为主体的真正含义
首先,音乐本来是非语义性的,对于音乐学习,不同年龄的学生有着各自不同的方式和理解。用成人的眼光审视学生的音乐学习,以教师的经验代替学生的理解,只能使音乐教育陷入理性的泥潭。音乐教学要给学生以自己的方式感受、表达音乐的机会,而不是总是由老师作标准答案式的讲解。此外,音乐是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学科。整个教学都是围绕学生的审美体验展开的,课堂上也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但并不是说教师没什么作用,可以放任不管,听之任之。教师在课堂上要适时积极的引导学生,是一个真正的设计者与引领者。教育的过程决不是一个老师把知识灌输给学生的简单过程,也不是一个学生自我潜能开发的简单过程。教育的过程应该是一个产生创造性‘新质’的过程。老师讲自己的知识体验与学生的知识体验进行交流,这种教育的最佳结果,不仅使学生从老师那里学到知识,老师也从学生那里学到知识,教育的过程不再是一个简单传授知识的过程,而是一个知识在创造的过程”。在这种平等交流之下的教学过程,才是民主开放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过程。
二、正确处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
在音乐课程实施中,建立一种民主、开放、平等、交流、互动的师生关系。这种新型的师生关系与教学关系是极其重要的。这种新型的师生关系是保障新课程理念得到正确贯彻、新课程教学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也就是说,音乐新课程需要一种新的师生关系构建,需要在新的教学关系中进行。音乐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设计者,是沟通学生与音乐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音乐学习的引导者与促进者,有负主导音乐教学的任务。学生作为音乐学习的主体,同教师应是一种合作和交流的关系,并非被动的受教者。尽管民主开放的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但是教师仍然是课堂的组织者和设计者,在这样的教学活动中,表面上我们教师的任务少了,但是我们在这节课的准备工作上确实需要做的更多、更细致了。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如果不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就会出现课堂的“失控”现象,而只有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的好,才能真正促进学生主体的主动发展。
三、中小学音乐教师应加强音乐教育科研能力
我在给中小学教师培训《音乐课程标准》时发现,很多教师缺乏音乐教育科研能力。一些教师对新课标根本不感兴趣,认为这些都是专家们的理论而已,根本不可行。她们觉得如果都这样上课学生会乱套,教师备课太累。她们对新课标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所看过的几节录像示范课上,根本没有弄清新的课程教学改革的精神。我们应该承认每个地区、每个学校的教学设备是有差异的,但是只要教师能转变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一定要比传统教学的好。因此教师能否有音乐教育科研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教学是“教”与“学”的有机结合,也是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的有机结合,切不可顾此失彼,走出了“填鸭式”“一言堂”的极端,却又进入了“以学生为中心=越乱越好”的误区!这需要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不断的思考、探索新的教学方法,让我们的音乐课堂充满真正民主开放的氛围,让师生在充满乐趣的音乐活动中学到知识,得到快乐!
关键词:新课程标准 民主开放 主导性 主体性 探究
随着《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颁布实施和教学改革的深入,以前那种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忽略学生的感受的填鸭式教育早已经被掘弃,我们开始关注新的教学方法。新的教学理念更注重了学生的“学”,以学生为本,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我们的音乐课堂教学开始变得更自由、更灵活,学生也始终在愉快的状态下积极的学习音乐。这的确是我们音乐教育改革的一个可喜的变化。但是与此同时,我们有的音乐老师在理解发挥学生主体这一观念上却从一个极端走进另一个极端,那就是在肯定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时,否定了教师的主导作用。
在传统的音乐课堂教学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极端的“集中”,教师总是摆者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神情总是那么严肃,音乐课堂死气沉沉。每堂音乐课都是先练打节奏,接着唱音符,然后读歌词,最后填歌词。假如在欣赏一首乐曲時,老师一般就是把自己对乐曲的理解解释给学生,把自己对音乐的体验强加给学生,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老师的“标准答案”,不允许学生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与见解。学生完全是被动的,个性发展受到压抑,从而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也忽略了学生的真实的感受。
新的《课程标准》也指出:“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就是要我们改变那种习惯以传授知识、训练技能为主的音乐教学方法。于是,我们的音乐教学开始丰富多彩起来,出现了多种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但是,我们也看到:有的老师在走出了这一种极端之后,却走进了另一个误区。极端的开放,完全以学生为主,否定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像本文刚开始说的那一节音乐课,从表面看,学生的积极性被完全“调动”了起来,课堂气氛也异常地“活跃”,而教师则成了可有可无的“附属品”。民主开放是师生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比较和谐的共同讨论的融洽的氛围。这种民主开放是有秩序的教学方式。如果课堂气氛"乱"到没有秩序,教师不能控制的地步,又怎么能进行正常教学呢?“以学生为主体”是指老师要尊重学生的音乐感受,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音乐。那么,我们如何走出这个误区呢?
一、明确“以学生为主体的真正含义
首先,音乐本来是非语义性的,对于音乐学习,不同年龄的学生有着各自不同的方式和理解。用成人的眼光审视学生的音乐学习,以教师的经验代替学生的理解,只能使音乐教育陷入理性的泥潭。音乐教学要给学生以自己的方式感受、表达音乐的机会,而不是总是由老师作标准答案式的讲解。此外,音乐是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学科。整个教学都是围绕学生的审美体验展开的,课堂上也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但并不是说教师没什么作用,可以放任不管,听之任之。教师在课堂上要适时积极的引导学生,是一个真正的设计者与引领者。教育的过程决不是一个老师把知识灌输给学生的简单过程,也不是一个学生自我潜能开发的简单过程。教育的过程应该是一个产生创造性‘新质’的过程。老师讲自己的知识体验与学生的知识体验进行交流,这种教育的最佳结果,不仅使学生从老师那里学到知识,老师也从学生那里学到知识,教育的过程不再是一个简单传授知识的过程,而是一个知识在创造的过程”。在这种平等交流之下的教学过程,才是民主开放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过程。
二、正确处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
在音乐课程实施中,建立一种民主、开放、平等、交流、互动的师生关系。这种新型的师生关系与教学关系是极其重要的。这种新型的师生关系是保障新课程理念得到正确贯彻、新课程教学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也就是说,音乐新课程需要一种新的师生关系构建,需要在新的教学关系中进行。音乐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设计者,是沟通学生与音乐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音乐学习的引导者与促进者,有负主导音乐教学的任务。学生作为音乐学习的主体,同教师应是一种合作和交流的关系,并非被动的受教者。尽管民主开放的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但是教师仍然是课堂的组织者和设计者,在这样的教学活动中,表面上我们教师的任务少了,但是我们在这节课的准备工作上确实需要做的更多、更细致了。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如果不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就会出现课堂的“失控”现象,而只有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的好,才能真正促进学生主体的主动发展。
三、中小学音乐教师应加强音乐教育科研能力
我在给中小学教师培训《音乐课程标准》时发现,很多教师缺乏音乐教育科研能力。一些教师对新课标根本不感兴趣,认为这些都是专家们的理论而已,根本不可行。她们觉得如果都这样上课学生会乱套,教师备课太累。她们对新课标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所看过的几节录像示范课上,根本没有弄清新的课程教学改革的精神。我们应该承认每个地区、每个学校的教学设备是有差异的,但是只要教师能转变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一定要比传统教学的好。因此教师能否有音乐教育科研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教学是“教”与“学”的有机结合,也是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的有机结合,切不可顾此失彼,走出了“填鸭式”“一言堂”的极端,却又进入了“以学生为中心=越乱越好”的误区!这需要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不断的思考、探索新的教学方法,让我们的音乐课堂充满真正民主开放的氛围,让师生在充满乐趣的音乐活动中学到知识,得到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