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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强清理整顿公司(中心)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清理整顿公司(中心)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清理整顿公司(中心)领导小组。省清理整顿公司(中心)领导小组由孙希岳副省长任组长,朱国荣、路广伶任副组长,成员有胡东太、雷湘池、骆风田、张以涛、滕国荣、龚绵春、曾正国。省清理整顿公司(中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部署、指导、检查全省公司(中心)的清理整顿工作;拟定有关清理整顿公司(中心)的政策性规定;掌握清理整顿公司(中心)情况和研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