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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一个时期以来,我们早已习惯性称呼的“琉球群岛”变为“冲绳”或“日本冲绳”。这样的叫法并不准确,而是日本的误导。美国亦曾强调不对琉球群岛的主权做界定。
众所周知,直到19世纪70年代末琉球群岛仍是独立的,以后才被日本强占。而美国长期不承认日本对琉球的所谓主权,也不使用日本人给起的“冲绳”名字。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罗斯福曾两次提出将琉球交给中国,但未获正面回应,此事遂寝。
二战结束之后,琉球群岛在美国的管理之下,直到1971年美国和日本才签署了《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将琉球群岛交给日本管理。但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971年美国只是将琉球群岛的行政管辖权交给了日本,实际上未认定琉球主权的归属。
我们不应将美国和日本《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简称为《返还冲绳协定》或《归还冲绳协定》。返还、归还两个词属于严重误表。无论是归还或返还,都与英文原文本意不合。1971年,美国和日本签订的《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英文版本并未使用“返还”“归还”等词语,而使用了“放弃、移交”的用法,而且仅指移交行政管理权。
冲绳是日本人强占琉球群岛后才起的名字,而不是其正式、传统称呼。日本曾多次要求美国将琉球群岛的名字改为冲绳群岛或日本西南诸岛,但一直为美国所拒绝。美国这样做的意味值得我们深思。
琉球群岛的地位按道理、法理、历史来讲,其实到现在也可视为未定。这与当初英国将香港返还中国是完全不同的概念。2012年以来,日本一次次把问题集中向钓鱼岛,实际上是想转移琉球的视线。
有些国家一直很会设置议题,布置障碍,混淆国际法与历史传承之间的关系。而我们仍处于不主动设置议题的阶段,仍是别人设置好议题,我们跟着跳。
延展阅读:
无论你是否去过日本,相信很多人对“冲绳”这个地名并不陌生。但是,“冲绳”存在的时间并不长,直到19世纪70年代末,那里一直作为中国的藩属国“琉球”而存在。
自明朝起,琉球即为中国的藩属国
公元六世纪中后期,隋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出海寻访海外异俗。朱宽行至今日北起奄美大岛,至与那国岛时,见一片珍珠般的岛屿浮在海面中,“若虬龙浮在水面”,遂为其取名流虬。
唐朝编纂隋书时,因“虬”意为小龙,为避开帝王龙讳,将该地更名为流求。至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才将该地正式记载为琉球,意味琉璃玉和珍珠球,并一直沿用下来。
元朝末年,琉球分裂为三个各自独立的国家:中山、山南和山北。其中,以中山国的势力最为强大。公元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明政府派杨戴出使琉球三国,分别册封了三国国王。琉球三国也明确表示向明朝政府称臣,正式成为明朝的藩属。几年之后,中山国灭了其他两国完成统一,中山国国王被明政府册封为琉球王。
此后,琉球国一直按照明朝的典章制度隔年进贡,谨守臣节。明朝灭亡后,琉球继续与清政府保持了藩属关系。后来琉球国王被清廷册封为琉球国中山王。康熙元年,又改封琉球国王。此后百余年,琉球不断遣使进贡,历任琉球新王即位时都要遣使请封,从未间断。
1609年,日本军阀丰臣秀吉率军侵略朝鲜,派萨摩藩诸侯岛津氏向琉球敲诈钱财,遭到琉球国王的拒绝。岛津氏遂率军攻打琉球,俘虏了琉球国王尚宁,投降文书上,琉球被迫承认“自古以来世代从属于萨摩”。每年向萨摩藩输粮8000石。但是顾忌到琉球宗主国明朝的反应,琉球王国在表面上仍保持“独立”。在此后的时间里,琉球同时与清廷和萨摩藩保持着宗属关系。
獨立的琉球国怎样变成日本冲绳县
1875年,日本天皇强令琉球断绝与清朝的册封关系。1877年底,清政府驻日公使何如璋在东京考察了琉球问题后指出:“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台澎之间,将求一日之安不可得。”1878年10月,何如璋向日本外务省发出照会,谴责日本阻止琉球向清朝朝贡为“背邻交,欺弱国”,是“不信不义无情无理”。1879年,日本政府以武力派往不设军队的琉球,将琉球国王强行解到东京,吞并琉球王国,将它改名为冲绳县。这在日本历史上美其名曰“琉球处分”。
日本此举立即引起了清政府的抗议。中日之间由此展开了琉球交涉。直到1887年,总理衙门大臣曾纪泽还向日本驻华公使盐田三郎提出,琉球问题尚未了结。琉球处分问题在中日之间成为一个悬案。
二战后美日“私相授受”琉球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波茨坦公告》中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根据1947年4月联合国通过的《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琉球群岛等太平洋诸岛被列为托管地,并划归美国管理。虽然琉球被日本吞并,但是从清朝政府开始,中国历届政府都不承认琉球是日本的。如今中国台湾地区依然不用“冲绳”的称呼,而袭“琉球”旧称。
其实,琉球群岛的归属问题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是二战前后地缘政治冲突的结果。开罗会议所签署的《开罗宣言》规定:“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按通常理解,琉球群岛即属于“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
随着冷战的加剧,美国在中国未与会的情况下,于1951年9月拉拢48个国家在旧金山签署了《旧金山对日和平和约》,和约的第二条声明日本同意美国对于琉球群岛等诸岛实施联合国信托管理。随着冷战局势的变化,美国于1953年底将奄美群岛转交给日本;1971年6月,美国又擅自与日本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将冲绳等南部琉球诸岛的行政管理权给日本,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也在“归还区域”内。
中国外交部在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明目张胆的侵犯。同样,台湾地区也始终明确反对琉球主权归属日本。1971年6月,台湾发表公开声明,对美国将琉球群岛“私授”日本“至为不满”。
“冲绳”人的身份认同
在历史问题上,日本中学教科书中对于“琉球处分”的记述虽然各有不同,但基本都承认琉球是中国的藩属国身份。
“东京书籍”的教科书在介绍“琉球处分”时说,“琉球王国虽然被萨摩藩事实上统治,但也向清朝进贡,并且缔结了以清朝为宗主国的关系。日本政府1872年设置琉球藩,将其作为日本领土,但清朝没有承认。此后发生了漂流至台湾的琉球渔民被土著居民杀害的事件,日本向台湾出兵,从清朝那里获得了赔款。日本政府进一步于1879年借助军队实力,不顾琉球人民的反对,设置了冲绳县。”
日本文教出版社的教科书则说,“琉球在江户时代虽然受萨摩藩统治,但却同时从属于清朝。日本政府1872年设置琉球藩,主张领有权。而琉球人在台湾被杀害后,1874年出兵台湾,从清朝那里获得赔款。日本政府据此认为获得了琉球的领有权,禁止了琉球藩与清朝的关系。1879年,向琉球派遣军队,废藩置县,设立冲绳县(“琉球处分”)。然而,清朝对此不予以承认。”
2013年5月8日,《人民日报》刊载了《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一文,阐述日本如何利用殖民侵略“窃占”钓鱼岛。文章最后强调“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
(作者是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信息资料室主任)
(责任编辑 李赞庭)
众所周知,直到19世纪70年代末琉球群岛仍是独立的,以后才被日本强占。而美国长期不承认日本对琉球的所谓主权,也不使用日本人给起的“冲绳”名字。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罗斯福曾两次提出将琉球交给中国,但未获正面回应,此事遂寝。
二战结束之后,琉球群岛在美国的管理之下,直到1971年美国和日本才签署了《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将琉球群岛交给日本管理。但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971年美国只是将琉球群岛的行政管辖权交给了日本,实际上未认定琉球主权的归属。
我们不应将美国和日本《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简称为《返还冲绳协定》或《归还冲绳协定》。返还、归还两个词属于严重误表。无论是归还或返还,都与英文原文本意不合。1971年,美国和日本签订的《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英文版本并未使用“返还”“归还”等词语,而使用了“放弃、移交”的用法,而且仅指移交行政管理权。
冲绳是日本人强占琉球群岛后才起的名字,而不是其正式、传统称呼。日本曾多次要求美国将琉球群岛的名字改为冲绳群岛或日本西南诸岛,但一直为美国所拒绝。美国这样做的意味值得我们深思。
琉球群岛的地位按道理、法理、历史来讲,其实到现在也可视为未定。这与当初英国将香港返还中国是完全不同的概念。2012年以来,日本一次次把问题集中向钓鱼岛,实际上是想转移琉球的视线。
有些国家一直很会设置议题,布置障碍,混淆国际法与历史传承之间的关系。而我们仍处于不主动设置议题的阶段,仍是别人设置好议题,我们跟着跳。
延展阅读:
无论你是否去过日本,相信很多人对“冲绳”这个地名并不陌生。但是,“冲绳”存在的时间并不长,直到19世纪70年代末,那里一直作为中国的藩属国“琉球”而存在。
自明朝起,琉球即为中国的藩属国
公元六世纪中后期,隋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出海寻访海外异俗。朱宽行至今日北起奄美大岛,至与那国岛时,见一片珍珠般的岛屿浮在海面中,“若虬龙浮在水面”,遂为其取名流虬。
唐朝编纂隋书时,因“虬”意为小龙,为避开帝王龙讳,将该地更名为流求。至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才将该地正式记载为琉球,意味琉璃玉和珍珠球,并一直沿用下来。
元朝末年,琉球分裂为三个各自独立的国家:中山、山南和山北。其中,以中山国的势力最为强大。公元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明政府派杨戴出使琉球三国,分别册封了三国国王。琉球三国也明确表示向明朝政府称臣,正式成为明朝的藩属。几年之后,中山国灭了其他两国完成统一,中山国国王被明政府册封为琉球王。
此后,琉球国一直按照明朝的典章制度隔年进贡,谨守臣节。明朝灭亡后,琉球继续与清政府保持了藩属关系。后来琉球国王被清廷册封为琉球国中山王。康熙元年,又改封琉球国王。此后百余年,琉球不断遣使进贡,历任琉球新王即位时都要遣使请封,从未间断。
1609年,日本军阀丰臣秀吉率军侵略朝鲜,派萨摩藩诸侯岛津氏向琉球敲诈钱财,遭到琉球国王的拒绝。岛津氏遂率军攻打琉球,俘虏了琉球国王尚宁,投降文书上,琉球被迫承认“自古以来世代从属于萨摩”。每年向萨摩藩输粮8000石。但是顾忌到琉球宗主国明朝的反应,琉球王国在表面上仍保持“独立”。在此后的时间里,琉球同时与清廷和萨摩藩保持着宗属关系。
獨立的琉球国怎样变成日本冲绳县
1875年,日本天皇强令琉球断绝与清朝的册封关系。1877年底,清政府驻日公使何如璋在东京考察了琉球问题后指出:“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台澎之间,将求一日之安不可得。”1878年10月,何如璋向日本外务省发出照会,谴责日本阻止琉球向清朝朝贡为“背邻交,欺弱国”,是“不信不义无情无理”。1879年,日本政府以武力派往不设军队的琉球,将琉球国王强行解到东京,吞并琉球王国,将它改名为冲绳县。这在日本历史上美其名曰“琉球处分”。
日本此举立即引起了清政府的抗议。中日之间由此展开了琉球交涉。直到1887年,总理衙门大臣曾纪泽还向日本驻华公使盐田三郎提出,琉球问题尚未了结。琉球处分问题在中日之间成为一个悬案。
二战后美日“私相授受”琉球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波茨坦公告》中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根据1947年4月联合国通过的《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琉球群岛等太平洋诸岛被列为托管地,并划归美国管理。虽然琉球被日本吞并,但是从清朝政府开始,中国历届政府都不承认琉球是日本的。如今中国台湾地区依然不用“冲绳”的称呼,而袭“琉球”旧称。
其实,琉球群岛的归属问题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是二战前后地缘政治冲突的结果。开罗会议所签署的《开罗宣言》规定:“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按通常理解,琉球群岛即属于“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
随着冷战的加剧,美国在中国未与会的情况下,于1951年9月拉拢48个国家在旧金山签署了《旧金山对日和平和约》,和约的第二条声明日本同意美国对于琉球群岛等诸岛实施联合国信托管理。随着冷战局势的变化,美国于1953年底将奄美群岛转交给日本;1971年6月,美国又擅自与日本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将冲绳等南部琉球诸岛的行政管理权给日本,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也在“归还区域”内。
中国外交部在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明目张胆的侵犯。同样,台湾地区也始终明确反对琉球主权归属日本。1971年6月,台湾发表公开声明,对美国将琉球群岛“私授”日本“至为不满”。
“冲绳”人的身份认同
在历史问题上,日本中学教科书中对于“琉球处分”的记述虽然各有不同,但基本都承认琉球是中国的藩属国身份。
“东京书籍”的教科书在介绍“琉球处分”时说,“琉球王国虽然被萨摩藩事实上统治,但也向清朝进贡,并且缔结了以清朝为宗主国的关系。日本政府1872年设置琉球藩,将其作为日本领土,但清朝没有承认。此后发生了漂流至台湾的琉球渔民被土著居民杀害的事件,日本向台湾出兵,从清朝那里获得了赔款。日本政府进一步于1879年借助军队实力,不顾琉球人民的反对,设置了冲绳县。”
日本文教出版社的教科书则说,“琉球在江户时代虽然受萨摩藩统治,但却同时从属于清朝。日本政府1872年设置琉球藩,主张领有权。而琉球人在台湾被杀害后,1874年出兵台湾,从清朝那里获得赔款。日本政府据此认为获得了琉球的领有权,禁止了琉球藩与清朝的关系。1879年,向琉球派遣军队,废藩置县,设立冲绳县(“琉球处分”)。然而,清朝对此不予以承认。”
2013年5月8日,《人民日报》刊载了《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一文,阐述日本如何利用殖民侵略“窃占”钓鱼岛。文章最后强调“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
(作者是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信息资料室主任)
(责任编辑 李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