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正官风,就要致力于官德建设,尽快解决党政官员的德化问题,培养其道德良知,增强其自律意识,以德化防腐化,以良好的道德修养引领社会风气好转。
一、明确官德规范,加强官德教育
我们正处于一个全新的、迅变的经济发展时代,它对原有的体制和机制、原则和信念提出了挑战。行为规范要革新,陈旧习惯要打破。当务之急是要立德,就是要建立健全与当今社会相适应的领导干部道德规范体系。近几年,党中央以党纪、政纪形式对领导干部的道德行为规范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对领导干部起到了较好的约束作用,但在有些方面还失之过粗、过软,执行中针对性不强,实际效果不明显。因此,迫切需要将现有的领导干部道德规范加以充实和完善,并根据新形势、针对新问题,制定新的领导干部道德规范,使之具体化、经典化和系统化。制定新的官德规范,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同时要借鉴和吸收国外有关官员规范和廉政经验,如奉公守法、恪尽职守、不贪赃枉法、不胁从舞弊,制定《道德法典》、《政府道德法》,专门设立政府道德办公室等;要坚持官德评价的高标准和先进性,体现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时代精神的价值观念,具有可操作性、富于哲理、便于遵行。同时,还要尽快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道德法》,设立道德法监督执行局或廉政伦理行为检查督促办公室,加大执法力度。要强化教育,坚持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高层”教育与“低层”教育、强化教育与自我约束“四同步”,促使良好官德意识的形成。
二、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官德机制
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干部管理体制、选拔机制、行政奖惩机制、对干部的依法惩戒和保护机制都不太健全和完善,致使许多道德品质很好、很有才干和政绩的优秀干部得不到应有的晋升、重用和奖励,而一些道德品质很坏,影响恶劣的干部却能凭借其非德“优势”,不择手段地跑官要官,窃居高位和要职,得到非分的荣誉和待遇。因此,加强官德建设,一要深化党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改革用人机制和决策机制,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年度考核、定期交流、述职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那些道德品质好,其他方面素质优秀的干部予以重用、重奖和重点保护。若二者难以两全而必须有所取舍时,应首重其德,其次为才,因为德好才稍疏的干部,他能守业而不毁业,至少知道兢兢业业为人民群众利益工作,而不是从中捞取个人利益,贪图当官发财;而德疏才大的人,更善于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二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特别要强化下级对上级和同级之间的监督,强化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社会舆论和新闻监督。加强主动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把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对他们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要重视运用震慑力强、见效快的行政和法律手段,对道德品质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坚决予以撤免和重罚,违法犯罪的要从重从快治罪。各级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树立公正有力的形象,高度重视民意,努力改进收集、综合、分析民意的工作方法,坚决防止和纠正无视民意和强奸民意的行为,使行政奖惩同道德褒奖保持一致;强化利益杠杆的调节作用,改进对崇尚官德先进人物的激励方式,解决目前存在的有德者受屈、无德者自肥等问题。三要重化行政伦理养成机制和反腐倡廉机制。道生廉,贪生腐,反腐当治源。通过官德建设,减少腐败源,尽快培养使公仆行为得以正当规范的社会道德体系。
三、摆正“四个关系”,实施软硬约束
处理好做人与做官的关系。怎样做人,为谁“当官”,是领导干部提高道德素质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要认识问题。做好人是做好官的基本前提。官品与人品成正比。只有先堂堂正正做人,才能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当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没有一流的人品作底子,“做官”从政很容易跌跤。高尚的人格品德既是领导者必备的素质,也可彌补领导者能力的不足。一个领导干部品行端正,道德高尚,他的形象就好,说话群众就信服,就能团结人,就有向心力和凝聚力,这本身就是一种资本,一种力量。
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能否正确对待权力,这是一个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英国现代政治家麦考莱说过:“拥有无限权力而没有滥用它,是对美德的最高检验。”领导者不光有权力,更有责任和义务。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负多大的责任,就要尽多大的义务。做到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
处理好道德与威信的关系。威信需要道德支撑,德高才能望重。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是威信产生的重要源泉。任何受群众拥护的有很高威信的领导干部,都具有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的品质。
处理好“他律”与“自律”的关系。所谓“他律”是指社会对个人的约束和规范,“自律”是指个人的自我约束和规范。官德本质上是自律与他律的统一。要对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公共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政党、群众、舆论等多方面的立体监督。同时,要加强领导干部的自律。领导干部的道德尊严、道德品质、道德境界以及所实现的社会道德价值的总和,是领导干部在社会生活特别是职业生活中地位与作用的统一。这种道德人格,既具有普遍性,又为每一位领导干部所特有。它依赖组织的教育、同志的帮助、舆论的监督,但最终还是要靠自身的努力。
一、明确官德规范,加强官德教育
我们正处于一个全新的、迅变的经济发展时代,它对原有的体制和机制、原则和信念提出了挑战。行为规范要革新,陈旧习惯要打破。当务之急是要立德,就是要建立健全与当今社会相适应的领导干部道德规范体系。近几年,党中央以党纪、政纪形式对领导干部的道德行为规范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对领导干部起到了较好的约束作用,但在有些方面还失之过粗、过软,执行中针对性不强,实际效果不明显。因此,迫切需要将现有的领导干部道德规范加以充实和完善,并根据新形势、针对新问题,制定新的领导干部道德规范,使之具体化、经典化和系统化。制定新的官德规范,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同时要借鉴和吸收国外有关官员规范和廉政经验,如奉公守法、恪尽职守、不贪赃枉法、不胁从舞弊,制定《道德法典》、《政府道德法》,专门设立政府道德办公室等;要坚持官德评价的高标准和先进性,体现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时代精神的价值观念,具有可操作性、富于哲理、便于遵行。同时,还要尽快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道德法》,设立道德法监督执行局或廉政伦理行为检查督促办公室,加大执法力度。要强化教育,坚持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高层”教育与“低层”教育、强化教育与自我约束“四同步”,促使良好官德意识的形成。
二、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官德机制
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干部管理体制、选拔机制、行政奖惩机制、对干部的依法惩戒和保护机制都不太健全和完善,致使许多道德品质很好、很有才干和政绩的优秀干部得不到应有的晋升、重用和奖励,而一些道德品质很坏,影响恶劣的干部却能凭借其非德“优势”,不择手段地跑官要官,窃居高位和要职,得到非分的荣誉和待遇。因此,加强官德建设,一要深化党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改革用人机制和决策机制,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年度考核、定期交流、述职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那些道德品质好,其他方面素质优秀的干部予以重用、重奖和重点保护。若二者难以两全而必须有所取舍时,应首重其德,其次为才,因为德好才稍疏的干部,他能守业而不毁业,至少知道兢兢业业为人民群众利益工作,而不是从中捞取个人利益,贪图当官发财;而德疏才大的人,更善于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二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特别要强化下级对上级和同级之间的监督,强化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社会舆论和新闻监督。加强主动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把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对他们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要重视运用震慑力强、见效快的行政和法律手段,对道德品质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坚决予以撤免和重罚,违法犯罪的要从重从快治罪。各级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树立公正有力的形象,高度重视民意,努力改进收集、综合、分析民意的工作方法,坚决防止和纠正无视民意和强奸民意的行为,使行政奖惩同道德褒奖保持一致;强化利益杠杆的调节作用,改进对崇尚官德先进人物的激励方式,解决目前存在的有德者受屈、无德者自肥等问题。三要重化行政伦理养成机制和反腐倡廉机制。道生廉,贪生腐,反腐当治源。通过官德建设,减少腐败源,尽快培养使公仆行为得以正当规范的社会道德体系。
三、摆正“四个关系”,实施软硬约束
处理好做人与做官的关系。怎样做人,为谁“当官”,是领导干部提高道德素质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要认识问题。做好人是做好官的基本前提。官品与人品成正比。只有先堂堂正正做人,才能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当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没有一流的人品作底子,“做官”从政很容易跌跤。高尚的人格品德既是领导者必备的素质,也可彌补领导者能力的不足。一个领导干部品行端正,道德高尚,他的形象就好,说话群众就信服,就能团结人,就有向心力和凝聚力,这本身就是一种资本,一种力量。
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能否正确对待权力,这是一个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英国现代政治家麦考莱说过:“拥有无限权力而没有滥用它,是对美德的最高检验。”领导者不光有权力,更有责任和义务。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负多大的责任,就要尽多大的义务。做到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
处理好道德与威信的关系。威信需要道德支撑,德高才能望重。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是威信产生的重要源泉。任何受群众拥护的有很高威信的领导干部,都具有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的品质。
处理好“他律”与“自律”的关系。所谓“他律”是指社会对个人的约束和规范,“自律”是指个人的自我约束和规范。官德本质上是自律与他律的统一。要对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公共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政党、群众、舆论等多方面的立体监督。同时,要加强领导干部的自律。领导干部的道德尊严、道德品质、道德境界以及所实现的社会道德价值的总和,是领导干部在社会生活特别是职业生活中地位与作用的统一。这种道德人格,既具有普遍性,又为每一位领导干部所特有。它依赖组织的教育、同志的帮助、舆论的监督,但最终还是要靠自身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