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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改革后的税收制度体现了会计与税收适当分离的原则。不同的概念范围与计算口径给实践工作带来一系列困扰。将会计利润与纳税收益划分一条明显的界限就是为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能够更加准确,从而保护财政收入。这种从依据上就造成不同的差异我们应当在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基础上运用税收筹划,既合法缴税又促进自身发展。本文从制度层面与实务层面两个方向提出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