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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寿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一家酒店的经理称酒店内有房客投诉现金被盗。据酒店经理介绍,在15日早上5点钟,易某入住该酒店1701号房间。傍晚18时30分许,胡某和李某入住酒店1808号房间。,第二天中午11时许,外出的三人分别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现金有部分被盗,胡某和李某的现金都各少了1300元,易某的钱包中也少了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