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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是依据一定的客观标准对教学及其效果做出客观的衡量和科学的判定,也是对学生通过教育发生的行为变化予以确定的过程,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教学评价涉及到教学的各个领域,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课程、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智能发展。中小学常见的教学评价主要以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为主要对象。”在此我们侧重于探讨教学实施过程中的学生完成教学目标的质量及学习结果的评价。
旧美术课程标准教学评价的缺陷
1.对评价的目的、评价的价值认识不明确。以往的评价无视美术学科的人文性特点及价值。暂且不说评价的依据正确与否,单以评价方式来看,以量化评价作为唯一的评价方式,即以一个分数就完成了对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评价,而评价的目的就是鉴别、区分好与坏。这种学期后考核的一个分数,即没有评价的依据,又无法说明存在的问题。而美术学科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就更无从显现。教师对评价观念的理解偏差也导致教师自身水平无法得到提高。
2.教师是评价的唯一主体,学生在评价过程中主体缺失。以往在评价过程中学生从没有对自己学习过程进行反思评价的习惯,往往教师要求什么,学生就做什么,教师要求怎么做,学生就怎么做,学生对于教师教学内容的布置意图完全不知,也不做任何思考。面对教师的评价结果即通常的一个美术作业的分数,学生不明白80分和70分之间的差别,不知道良好和优秀的差别。评价中教师是评价的垄断者,学生只是个被动接受者,学生没有理由也没有机会参与到评价中来,对于美术作业的意义根本不关心,对于自己在学习中的真正收获更不关心。学生失去了自我思考和认识自我的机会。(如图1)
(旧)教师→→→→评价内容→→→→评价结果
(新)教师→→→→评价内容←←←←学生
↓
↓
评价结果
(图1)
3.评价内容、形式单一;以“像不像”为一切评价准绳。以往的评价只看作业,而对作业的评价也往往就是书面上的一个成绩,没有任何比较而言的单独成绩。对于学生学习过程及个性差异等主观因素没有任何记录和评价,这样的单一成绩没有任何说服力和信服力,从而导致的评价结果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
而以往作业评定中教师的主观评价就是唯一的评价标准,教师的个人水准就决定着他的评价尺度,这种评价的结果可想而知。美术本来就是一个没有是非对错的学科,而以往的评价则完全体现教师的一时喜好。但是更差强人意的还是要在众多的作品中寻找到一种平衡的尺度,那就只有靠“像不像”来决定一切了。可想而知,这个“像不像”就断送了所有孩子的艺术前程。
根据知觉概念形成的基础的差异,美国著名美术教育家罗恩菲德提出,绘画的儿童可分为视觉型(the visula)和触觉型(the hapitic)。研究表明视觉型的孩子在创作时追求自己视觉应验的阐释,事物的大小、色彩、透视成为其创作感受追求的主要目标,通常是采用写实的手段来创作;而触觉型的孩子不关心视网膜上体现的东西,他们注意自己的感受,注意如何更充分、更淋漓尽致地表现自己的主题,因此创作手法通常是非写实的。统计研究表明大多数人都是介于两种极端之间,只有少数人对视觉和触觉的倾向是相等的,有75%的人对其中的一种倾向明显。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只重视视觉型孩子的培养,而触觉型孩子的不拘小节,无视空间的肆意表现却被忽视甚至被认为“不正确”,因此这些善于表现情感的孩子被遏制了艺术表现的自由。不论是我们的无知也好无视也好,我们在评价的观念上一定要反省。写实可以是一种表现手段,但并非绝对,试想我们身边未尝不会有小蒙特里安,未尝不会有小米罗。纵观艺术史,从文艺复兴到印象派、立体派,再到达达主义、极简主义、观念艺术、新媒体艺术。艺术的内涵不断发生变化,艺术的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由此我们就更没有理由只用一种眼光来评价学生。更没有理由用一种表现方式来约束学生。
新美术课程标准教学评价体系的建立
《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的颁布与实施也对评价做出了新的改革和建议,新增加和强调了“多主体评价”“表现性评价”“质性评价”“成长记录评定”等评价理念和评价方式。
在评价方式上,新课程标准着重提倡质性评价,从评价的性质上分类,它是与量化课程评价相对应的,“所谓质性课程评价,就是力图通过自然的调查,全面充分地揭示和描述评价对象的各种特质,以彰显其中的意义,促进理解。质性评价范式,也被称为自然主义评价(naturalistic evaluation)范式,它在认识上反对科学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反对把复杂的教育现象和课程现象简化为数字,认为这种做法提供的只能是歪曲的教育信息,切有可能丢失重要信息。它主张评价应该全面反映教育现象和课程现象的真实情况,为改进教育和课程实践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新标准中提到的“表现性评定”“成长记录评定(档案袋评定)”都具有质性评定的性质。(如图2)
对于新评价方式的运用而言,评价的结果不是最终追求的目的,我们要从评价中体会学生思想意识发生变化的整个过程。以此作为继续调整教学观念和促进学生继续发展的依据。作为教师应以宽容之心,仁爱之心面对每个学生,尊重其作为独立人格的存在,并时刻呵护学生的内心情感显现,拓宽学生思维想象的空间、丰富学生对艺术的体验。美术教学评价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评价的过程来引导学生逐步确立自信心,启发学生真实表露自己,并通过反思逐渐确立自己作为独立个体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教师也在此过程中反思自己存在的不足,从艺术的角度完善自己对美术教育的理解和认识,促进美术教学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旧)教师→→→→美术作业→→→→评价结果
美术作业
(新)教师→→→→课堂综合表现←←←←学生
学生成长经历
↓
↓
评价结果
(图2)
美术学科重在培养人的个性,学习结果最终呈现的是具有个人创作意味的不同面貌,因此不可能有个统一的量化标准,对于美术教学的评价来讲质性评定是比较合适的方式,但我们不是绝对否定量化评价的作用和意义,我们提倡的是以质性评价为主导,结合量化评价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
教学评价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和调节作用,教学评价也是完整课程结构的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新课程标准下的美术教学评价重在改变以往以鉴定、甄别、选拔和评价的倾向,而旨在通过教学评价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促进教师的自我完善和提高,促进美术教育学科的不断发展。
旧美术课程标准教学评价的缺陷
1.对评价的目的、评价的价值认识不明确。以往的评价无视美术学科的人文性特点及价值。暂且不说评价的依据正确与否,单以评价方式来看,以量化评价作为唯一的评价方式,即以一个分数就完成了对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评价,而评价的目的就是鉴别、区分好与坏。这种学期后考核的一个分数,即没有评价的依据,又无法说明存在的问题。而美术学科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就更无从显现。教师对评价观念的理解偏差也导致教师自身水平无法得到提高。
2.教师是评价的唯一主体,学生在评价过程中主体缺失。以往在评价过程中学生从没有对自己学习过程进行反思评价的习惯,往往教师要求什么,学生就做什么,教师要求怎么做,学生就怎么做,学生对于教师教学内容的布置意图完全不知,也不做任何思考。面对教师的评价结果即通常的一个美术作业的分数,学生不明白80分和70分之间的差别,不知道良好和优秀的差别。评价中教师是评价的垄断者,学生只是个被动接受者,学生没有理由也没有机会参与到评价中来,对于美术作业的意义根本不关心,对于自己在学习中的真正收获更不关心。学生失去了自我思考和认识自我的机会。(如图1)
(旧)教师→→→→评价内容→→→→评价结果
(新)教师→→→→评价内容←←←←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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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
(图1)
3.评价内容、形式单一;以“像不像”为一切评价准绳。以往的评价只看作业,而对作业的评价也往往就是书面上的一个成绩,没有任何比较而言的单独成绩。对于学生学习过程及个性差异等主观因素没有任何记录和评价,这样的单一成绩没有任何说服力和信服力,从而导致的评价结果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
而以往作业评定中教师的主观评价就是唯一的评价标准,教师的个人水准就决定着他的评价尺度,这种评价的结果可想而知。美术本来就是一个没有是非对错的学科,而以往的评价则完全体现教师的一时喜好。但是更差强人意的还是要在众多的作品中寻找到一种平衡的尺度,那就只有靠“像不像”来决定一切了。可想而知,这个“像不像”就断送了所有孩子的艺术前程。
根据知觉概念形成的基础的差异,美国著名美术教育家罗恩菲德提出,绘画的儿童可分为视觉型(the visula)和触觉型(the hapitic)。研究表明视觉型的孩子在创作时追求自己视觉应验的阐释,事物的大小、色彩、透视成为其创作感受追求的主要目标,通常是采用写实的手段来创作;而触觉型的孩子不关心视网膜上体现的东西,他们注意自己的感受,注意如何更充分、更淋漓尽致地表现自己的主题,因此创作手法通常是非写实的。统计研究表明大多数人都是介于两种极端之间,只有少数人对视觉和触觉的倾向是相等的,有75%的人对其中的一种倾向明显。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只重视视觉型孩子的培养,而触觉型孩子的不拘小节,无视空间的肆意表现却被忽视甚至被认为“不正确”,因此这些善于表现情感的孩子被遏制了艺术表现的自由。不论是我们的无知也好无视也好,我们在评价的观念上一定要反省。写实可以是一种表现手段,但并非绝对,试想我们身边未尝不会有小蒙特里安,未尝不会有小米罗。纵观艺术史,从文艺复兴到印象派、立体派,再到达达主义、极简主义、观念艺术、新媒体艺术。艺术的内涵不断发生变化,艺术的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由此我们就更没有理由只用一种眼光来评价学生。更没有理由用一种表现方式来约束学生。
新美术课程标准教学评价体系的建立
《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的颁布与实施也对评价做出了新的改革和建议,新增加和强调了“多主体评价”“表现性评价”“质性评价”“成长记录评定”等评价理念和评价方式。
在评价方式上,新课程标准着重提倡质性评价,从评价的性质上分类,它是与量化课程评价相对应的,“所谓质性课程评价,就是力图通过自然的调查,全面充分地揭示和描述评价对象的各种特质,以彰显其中的意义,促进理解。质性评价范式,也被称为自然主义评价(naturalistic evaluation)范式,它在认识上反对科学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反对把复杂的教育现象和课程现象简化为数字,认为这种做法提供的只能是歪曲的教育信息,切有可能丢失重要信息。它主张评价应该全面反映教育现象和课程现象的真实情况,为改进教育和课程实践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新标准中提到的“表现性评定”“成长记录评定(档案袋评定)”都具有质性评定的性质。(如图2)
对于新评价方式的运用而言,评价的结果不是最终追求的目的,我们要从评价中体会学生思想意识发生变化的整个过程。以此作为继续调整教学观念和促进学生继续发展的依据。作为教师应以宽容之心,仁爱之心面对每个学生,尊重其作为独立人格的存在,并时刻呵护学生的内心情感显现,拓宽学生思维想象的空间、丰富学生对艺术的体验。美术教学评价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评价的过程来引导学生逐步确立自信心,启发学生真实表露自己,并通过反思逐渐确立自己作为独立个体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教师也在此过程中反思自己存在的不足,从艺术的角度完善自己对美术教育的理解和认识,促进美术教学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旧)教师→→→→美术作业→→→→评价结果
美术作业
(新)教师→→→→课堂综合表现←←←←学生
学生成长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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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
(图2)
美术学科重在培养人的个性,学习结果最终呈现的是具有个人创作意味的不同面貌,因此不可能有个统一的量化标准,对于美术教学的评价来讲质性评定是比较合适的方式,但我们不是绝对否定量化评价的作用和意义,我们提倡的是以质性评价为主导,结合量化评价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
教学评价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和调节作用,教学评价也是完整课程结构的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新课程标准下的美术教学评价重在改变以往以鉴定、甄别、选拔和评价的倾向,而旨在通过教学评价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促进教师的自我完善和提高,促进美术教育学科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