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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对县级领导工作经费年初只预算一次,避免重复预算的原则,县级领导工作经费实行归口管理。二是对各单位工作经费根据单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量大小,年初一次性编列到单位部门预算之内,实行一定一年不变、年中不追加、超支不弥补、节余町滚存的办法,如遇难以预料的一次性或突发性事件,确需追加工作经费的一律按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办理实行单位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