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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自杀”是典型的“劣币驱良币”,虽然招标“成绩单”很美,但老百姓未必能受益。在药品招标中,降价的矛头应该直指进口药。惟有如此,才能抓住要害和根本。
最近,一位医药企业家反映:某省在国家基本药物招标中,出现了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药价虚低”现象。例如,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中标价是每克1.25元,而中标厂家的成本价是1.57元;注射用头孢噻肟钠中标价是每克1.26元,而中标厂家的成本价是1.46元。
降低“虚高”药价,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凡事都有个度,过犹不及。如果药价低得离谱,甚至违背了价值规律,就值得深思了。
业内人士称,国产头孢曲松钠、头孢噻肟钠本来就属于“廉价经典药”,利润空间已经很小。在原材料纷纷涨价的情况下,企业维持原价已经不易,再大幅降价,必然进退两难。事实上,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做亏本买卖。企业既要维持“虚低”价格,又要保持盈利,唯一的办法就是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显然,这与招标的目的背道而驰。
药品招标的本意是为了降低“虚高”药价,而不是一味求低,越低越好。一个合理的中标价格,应该既考虑百姓的承受能力,又考虑药品的生产成本和企业的合理利润。如果听任企业互相杀价,恶性竞争,最终牺牲的将是药品质量和企业的创新能力。
目前,很多地方在基本药物招标中,出现一个误区:即以低价位为先决条件,不考虑企业的规模和品牌,只考虑价格因素。其结果是,有良知的企业因不愿降低质量,投标价往往偏高,最终成为输家。而一些工艺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倒是看准机会,不惜低于成本报价,屡屡成为赢家。于是,国家基本药物逐渐向中小企业集中,虽然价格低了,但质量也差了,疗效大打折扣,最终吃亏的还是患者。
例如,河北神威药业是一家生产“六味地黄丸”的知名企业,但如今已经放弃生产“六味地黄丸”,原因是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如果采用地道药材生产,价格自然偏高,根本无法和偷工减料的小企业竞争。可见,“超低价”招标非但没有起到淘汰劣小、扶优扶强的作用,反而让“做良心药”的企业很受伤,给百姓用药安全埋下隐患。
其实,国家基本药物本属于临床用量大、价格相对低的药物,经过国家20多次的轮番降价,基本都降到了“地板价”,利润甚微。而在招标价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为了占领市场,即便暂时愿意亏本,也难以长久生存。当所有企业都不愿意生产时,一个产品就消失了。事实上,假如像头孢曲松钠这样经过长期临床验证的经典药消失了,再研发一个同类新药,不知需要耗费多少时间和金钱。
从表面看,药价“虚低”似乎无碍大局;但从深层看,这是典型的“劣币驱良币”,是对市场经济规则的破坏。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政绩,脱离实际,使药品招标演变为“价格自杀”。虽然招标的“成绩单”很美,从理论上说能给老百姓节省大量药费,但实际上给整个医药产业发展带来灾难性后果,老百姓未必能受益。
因此,在药品招标中,政府部门应首先弄清哪些药价是“虚高”的,哪些药价是合理的。对于“虚高”的,要挤干水分;对于合理的,要给予保护。事实上,百姓反映强烈的“药价虚高”,是指进口药。目前,绝大多数国产药都是仿制药,整体价格并不高。相反,同样的成分,同样的品种,同样的质量,一旦贴上“洋标签”或冠以“原研药”后,其价格便会飙升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例如,罗氏公司生产的头孢曲松钠,几乎是国产药价格的60倍,却享有单独定价的特权。
可见,药价“虚高”的真正“祸根”是进口药,而非国产基本药物。所以,在药品招标中,降价的矛头应该直指进口药。惟有如此,才能抓住要害和根本。否则,国产药都“死”了,高价洋药就更“霸道”了。
最近,一位医药企业家反映:某省在国家基本药物招标中,出现了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药价虚低”现象。例如,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中标价是每克1.25元,而中标厂家的成本价是1.57元;注射用头孢噻肟钠中标价是每克1.26元,而中标厂家的成本价是1.46元。
降低“虚高”药价,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凡事都有个度,过犹不及。如果药价低得离谱,甚至违背了价值规律,就值得深思了。
业内人士称,国产头孢曲松钠、头孢噻肟钠本来就属于“廉价经典药”,利润空间已经很小。在原材料纷纷涨价的情况下,企业维持原价已经不易,再大幅降价,必然进退两难。事实上,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做亏本买卖。企业既要维持“虚低”价格,又要保持盈利,唯一的办法就是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显然,这与招标的目的背道而驰。
药品招标的本意是为了降低“虚高”药价,而不是一味求低,越低越好。一个合理的中标价格,应该既考虑百姓的承受能力,又考虑药品的生产成本和企业的合理利润。如果听任企业互相杀价,恶性竞争,最终牺牲的将是药品质量和企业的创新能力。
目前,很多地方在基本药物招标中,出现一个误区:即以低价位为先决条件,不考虑企业的规模和品牌,只考虑价格因素。其结果是,有良知的企业因不愿降低质量,投标价往往偏高,最终成为输家。而一些工艺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倒是看准机会,不惜低于成本报价,屡屡成为赢家。于是,国家基本药物逐渐向中小企业集中,虽然价格低了,但质量也差了,疗效大打折扣,最终吃亏的还是患者。
例如,河北神威药业是一家生产“六味地黄丸”的知名企业,但如今已经放弃生产“六味地黄丸”,原因是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如果采用地道药材生产,价格自然偏高,根本无法和偷工减料的小企业竞争。可见,“超低价”招标非但没有起到淘汰劣小、扶优扶强的作用,反而让“做良心药”的企业很受伤,给百姓用药安全埋下隐患。
其实,国家基本药物本属于临床用量大、价格相对低的药物,经过国家20多次的轮番降价,基本都降到了“地板价”,利润甚微。而在招标价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为了占领市场,即便暂时愿意亏本,也难以长久生存。当所有企业都不愿意生产时,一个产品就消失了。事实上,假如像头孢曲松钠这样经过长期临床验证的经典药消失了,再研发一个同类新药,不知需要耗费多少时间和金钱。
从表面看,药价“虚低”似乎无碍大局;但从深层看,这是典型的“劣币驱良币”,是对市场经济规则的破坏。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政绩,脱离实际,使药品招标演变为“价格自杀”。虽然招标的“成绩单”很美,从理论上说能给老百姓节省大量药费,但实际上给整个医药产业发展带来灾难性后果,老百姓未必能受益。
因此,在药品招标中,政府部门应首先弄清哪些药价是“虚高”的,哪些药价是合理的。对于“虚高”的,要挤干水分;对于合理的,要给予保护。事实上,百姓反映强烈的“药价虚高”,是指进口药。目前,绝大多数国产药都是仿制药,整体价格并不高。相反,同样的成分,同样的品种,同样的质量,一旦贴上“洋标签”或冠以“原研药”后,其价格便会飙升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例如,罗氏公司生产的头孢曲松钠,几乎是国产药价格的60倍,却享有单独定价的特权。
可见,药价“虚高”的真正“祸根”是进口药,而非国产基本药物。所以,在药品招标中,降价的矛头应该直指进口药。惟有如此,才能抓住要害和根本。否则,国产药都“死”了,高价洋药就更“霸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