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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在广大高校中的操作实施,使得对大学生的多元考核成为可能。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各种各样的问题。本研究将基于学生满意度视角,综合已有研究,具体结合中央财经大学的综合测评制度,探究其在综合测评各方面的合理性,结合各方诉求,寻求更加合适的评价体系。
【关键词】综测制度 满意度 改进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受到重视,如何考评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成为学界关心的一大话题。然大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在建立及操作实施中,却往往暴露出结构缺陷、标准难以量化等问题。近年来,中央财经大学在既定综测制度下出现了一系列评判不公、虚实不符等现象,学生对综测制度抱怨不断,为此我们综合文献资料,运用科学的调研方法,基于学生满意度的视角,对其综合测评体系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此次调查面向中央财经大学(后简称中财)大二及大三同学发放问卷,共460份,有效回收数387份。大二学生占59%,大三占38%,比例相对适中,基本做到全覆盖,学生间综测相对排位具有合理差异。
一、中财综测制度评价分析
(一)中财综测制度的指标合理性分析
在指标设置方面,主要有三大基本素质指标和四大发展素质,学生认为基本合理。在权重赋值方面,学生对德育和智育的赋值均低于学校,而在其他比例上有所上升,可见中财综测指标在权重赋值上欠缺合理性,应适当减轻德育和智育指标项的权重。
(二)中财综测制度的公平性、效率性分析
1.测评过程公平性。人员选举方式上以全班民主投票为主,可见参评人选的随机性对测评公平十分重要。其中寝室代表占比最多,一方面是了解程度高,可以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也可保证人选的全面覆盖。
2.测评结果公正性。通过实际与预期排名占比的差值可以测算学生在综测结果上的心理落差,经测算,学生平均心理落差为6.523%,即平均而言,学生的实际综测排名比预期的靠后2到3名的位置,说明测评结果欠缺公平性。并且心理落差与结果公正性评价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说明心理落差越大,对测评结果的公正性评价就会越差。
3.工作效率性。平均结果是8天左右,测评时长较为合理;同时绝大多数同学是没有选择复议的,即使复议也只是几个项目;由此,可以认为测评工作效率性较高。
(三)中财综测制度的满意度评价
从总体的满意度分布来看,有3成的同学是满意的,有将近4成的同学持中立态度,但有十分之一的同学是对于综测的结果是相当不满意的。
从访谈和调查结果可知,中财学生普遍认为目前综测制度存在评定过程不透明(35.4%)、评定标准不清晰(44.7%)等问题,其中,有71.32%的学生认为综测机制导向性太强,使得目前刷综测的现象较为严重,有45.48%的学生认为综测评定过程人为因素较多,有失公平。在学生的意见反馈中,甚至有接近10%的同学建议直接取消综测。
二、中财综测制度问题分析
(一)测评标准界定模糊
根据中财学生手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以各班为单位进行评定,但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44.7%的同学认为综测评定标准不清晰。由于个体差异性,同班同学间参加的项目等不尽相同,测评小组往往在各项经历的归类、分级方面存在争议,这些都可能使得评定过程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出现评定不公的现象。
(二)评定过程不公开透明
正如前文所述的标准界定问题,各班在综测评定过程中,对各项评价指标的解读信息、标准判断等并未公开征求意见,往往只是将可加分项结果告知大家,同学们无法看到评定过程,自然也无处质疑其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
(三)综测评定程序执行不力
中财规定采用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然而调查结果显示,仅有40.57%的同学所在班级采用了辅导员评价这一环节;此外,尽管某些班级有辅导员评价这一过程,但通常也仅为汇报通过,缺乏必要的第三方审查监督。
同时,学校要求各班综测评议小组成员由民主选举的同学组成,但是许多班级却忽视了这一过程,可见,校方虽然评议人员选举方式有相关规定,但仍然存在许多班级执行不力,造成同学的不公平心理。
(四)综测成绩与学分成绩重复评定
众所周知,学分成绩即为衡量学生的学业素养的指标,而目前的综测制度中,学分成绩(智育项)又占比42.86%,接近一半的比例,这就相当于又将学业成绩加大权重,造成综测成绩和学分成绩在学业素质上的重复评定。
(五)机制导向性不合理
有71.32%的同学认为学校综测制度导向性过强,例如奖学金的评定,无论是校级还是院级,均以学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作为标准,并且综测成绩要求较高;此外,综测成绩还是许多与学生利益直接挂钩的项目,如荣誉评定、保送资格等的门槛。
三、改进建议
(一)明确界定标准,公开评审过程
对于综测评定项目的标准界定上,校方应有统一的细则说明,明确加分项目分级,归类,审阅的标准,从而使得各院各班在制定评分细则上有章可循。
同时,各班应公开综测评审过程,包括公布评议人员的选择依据及选拔过程、争议项目的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匿名提审等。让所有同学在自评之前就明白评审规则,透明公开评审程序。
(二)建立多方监督约束和越级举报机制
学院年级辅导员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为第三方,对各班综测评议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审查,同时,校方也应检查辅导员在此项上的工作,形成多方约束,确保评议过程的公平合理;为了让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馈到上级,还可建立越级举报机制。
(三)综测与学分成绩分开并行
在各项荣誉、奖励、资格等的门槛设置上,要减少现存的负向激励效应,实际上可将综测成绩和学分成绩的“与”关系,转变为“或”关系,成绩拔尖或者综合素质能力强均可获得奖励。此时,则必须降低综测评定中成绩的占比,突出能力的重要性。另外,对于两者均优的佼佼者,则可在改革综测制度的基础上,沿用“全面发展奖学金”制度,激励学生追求学业和能力的综合发展。
学生的素质发展是学校乃至社会一直关注的问题,什么样的激励机制,如何量化各项评价指标,将直接关系到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效果。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校方的培养目标与学生的意见反馈同样重要,双方需要不断磨合探讨,如实反映,共同推进,真正起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冯瑞明,侯铁虎.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存在的问题及改进[J].思想教育研究.2006(3):45-46.
[2]裴劲松,张影强.高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理论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06(9):24页-27.
[3]方宝红.基于多源信息融合的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东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2011年,第27-35页和第91-104.
[4]中央财经大学学生手册[M].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2013:171-173.
【关键词】综测制度 满意度 改进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受到重视,如何考评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成为学界关心的一大话题。然大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在建立及操作实施中,却往往暴露出结构缺陷、标准难以量化等问题。近年来,中央财经大学在既定综测制度下出现了一系列评判不公、虚实不符等现象,学生对综测制度抱怨不断,为此我们综合文献资料,运用科学的调研方法,基于学生满意度的视角,对其综合测评体系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此次调查面向中央财经大学(后简称中财)大二及大三同学发放问卷,共460份,有效回收数387份。大二学生占59%,大三占38%,比例相对适中,基本做到全覆盖,学生间综测相对排位具有合理差异。
一、中财综测制度评价分析
(一)中财综测制度的指标合理性分析
在指标设置方面,主要有三大基本素质指标和四大发展素质,学生认为基本合理。在权重赋值方面,学生对德育和智育的赋值均低于学校,而在其他比例上有所上升,可见中财综测指标在权重赋值上欠缺合理性,应适当减轻德育和智育指标项的权重。
(二)中财综测制度的公平性、效率性分析
1.测评过程公平性。人员选举方式上以全班民主投票为主,可见参评人选的随机性对测评公平十分重要。其中寝室代表占比最多,一方面是了解程度高,可以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也可保证人选的全面覆盖。
2.测评结果公正性。通过实际与预期排名占比的差值可以测算学生在综测结果上的心理落差,经测算,学生平均心理落差为6.523%,即平均而言,学生的实际综测排名比预期的靠后2到3名的位置,说明测评结果欠缺公平性。并且心理落差与结果公正性评价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说明心理落差越大,对测评结果的公正性评价就会越差。
3.工作效率性。平均结果是8天左右,测评时长较为合理;同时绝大多数同学是没有选择复议的,即使复议也只是几个项目;由此,可以认为测评工作效率性较高。
(三)中财综测制度的满意度评价
从总体的满意度分布来看,有3成的同学是满意的,有将近4成的同学持中立态度,但有十分之一的同学是对于综测的结果是相当不满意的。
从访谈和调查结果可知,中财学生普遍认为目前综测制度存在评定过程不透明(35.4%)、评定标准不清晰(44.7%)等问题,其中,有71.32%的学生认为综测机制导向性太强,使得目前刷综测的现象较为严重,有45.48%的学生认为综测评定过程人为因素较多,有失公平。在学生的意见反馈中,甚至有接近10%的同学建议直接取消综测。
二、中财综测制度问题分析
(一)测评标准界定模糊
根据中财学生手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以各班为单位进行评定,但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44.7%的同学认为综测评定标准不清晰。由于个体差异性,同班同学间参加的项目等不尽相同,测评小组往往在各项经历的归类、分级方面存在争议,这些都可能使得评定过程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出现评定不公的现象。
(二)评定过程不公开透明
正如前文所述的标准界定问题,各班在综测评定过程中,对各项评价指标的解读信息、标准判断等并未公开征求意见,往往只是将可加分项结果告知大家,同学们无法看到评定过程,自然也无处质疑其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
(三)综测评定程序执行不力
中财规定采用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然而调查结果显示,仅有40.57%的同学所在班级采用了辅导员评价这一环节;此外,尽管某些班级有辅导员评价这一过程,但通常也仅为汇报通过,缺乏必要的第三方审查监督。
同时,学校要求各班综测评议小组成员由民主选举的同学组成,但是许多班级却忽视了这一过程,可见,校方虽然评议人员选举方式有相关规定,但仍然存在许多班级执行不力,造成同学的不公平心理。
(四)综测成绩与学分成绩重复评定
众所周知,学分成绩即为衡量学生的学业素养的指标,而目前的综测制度中,学分成绩(智育项)又占比42.86%,接近一半的比例,这就相当于又将学业成绩加大权重,造成综测成绩和学分成绩在学业素质上的重复评定。
(五)机制导向性不合理
有71.32%的同学认为学校综测制度导向性过强,例如奖学金的评定,无论是校级还是院级,均以学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作为标准,并且综测成绩要求较高;此外,综测成绩还是许多与学生利益直接挂钩的项目,如荣誉评定、保送资格等的门槛。
三、改进建议
(一)明确界定标准,公开评审过程
对于综测评定项目的标准界定上,校方应有统一的细则说明,明确加分项目分级,归类,审阅的标准,从而使得各院各班在制定评分细则上有章可循。
同时,各班应公开综测评审过程,包括公布评议人员的选择依据及选拔过程、争议项目的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匿名提审等。让所有同学在自评之前就明白评审规则,透明公开评审程序。
(二)建立多方监督约束和越级举报机制
学院年级辅导员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为第三方,对各班综测评议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审查,同时,校方也应检查辅导员在此项上的工作,形成多方约束,确保评议过程的公平合理;为了让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馈到上级,还可建立越级举报机制。
(三)综测与学分成绩分开并行
在各项荣誉、奖励、资格等的门槛设置上,要减少现存的负向激励效应,实际上可将综测成绩和学分成绩的“与”关系,转变为“或”关系,成绩拔尖或者综合素质能力强均可获得奖励。此时,则必须降低综测评定中成绩的占比,突出能力的重要性。另外,对于两者均优的佼佼者,则可在改革综测制度的基础上,沿用“全面发展奖学金”制度,激励学生追求学业和能力的综合发展。
学生的素质发展是学校乃至社会一直关注的问题,什么样的激励机制,如何量化各项评价指标,将直接关系到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效果。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校方的培养目标与学生的意见反馈同样重要,双方需要不断磨合探讨,如实反映,共同推进,真正起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冯瑞明,侯铁虎.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存在的问题及改进[J].思想教育研究.2006(3):45-46.
[2]裴劲松,张影强.高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理论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06(9):24页-27.
[3]方宝红.基于多源信息融合的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东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2011年,第27-35页和第91-104.
[4]中央财经大学学生手册[M].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2013:17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