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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舆论监督是实现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监督是动力,监督是支持,监督是爱护。作为公众决策的主导者、公共管理的行使者,必须适应在媒体关注、舆论监督下开展工作,确保事件真相和工作进展等信息第一时间准确传递给公众。
事件发生后,公众最想知道真相、谁对事件负责、下一步如何改进工作。但是一些地方这三个环节都做不到位,遮遮掩掩,吞吞吐吐,给人不是真想解决问题,而是想避免问责,保住乌纱帽之嫌。舆情不是“敌情”。相反,媒体是社会的预警器,它对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反映和关注,眼前或许会让一些地方一时難堪,但如果及时处理事件,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于促进工作则是大有益处的。
新闻媒介作为舆论监督的有效载体,应该发挥反映公众意见,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维护公众利益的作用,其实质代表了一定的公众话语权,实现公民对权力的监督。所以,对于“烂尾新闻”,媒体绝不能放过,而应继续跟踪报道,紧盯不放。除此之外,热点事件责任追究的沟通协调机制仍需完善。有专家建议,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件,建议多部门启动专门程序“全程紧盯”,只有对敷衍塞责的相关人员行政问责,才能起到惩戒警示作用。“烂尾新闻”实质是“责任烂尾”,必须尽快动“手术”,确保舆论监督权、公众知情权落到实处。
(吴玲文,摘自2013年1月31日《中国新闻出版报》)
事件发生后,公众最想知道真相、谁对事件负责、下一步如何改进工作。但是一些地方这三个环节都做不到位,遮遮掩掩,吞吞吐吐,给人不是真想解决问题,而是想避免问责,保住乌纱帽之嫌。舆情不是“敌情”。相反,媒体是社会的预警器,它对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反映和关注,眼前或许会让一些地方一时難堪,但如果及时处理事件,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于促进工作则是大有益处的。
新闻媒介作为舆论监督的有效载体,应该发挥反映公众意见,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维护公众利益的作用,其实质代表了一定的公众话语权,实现公民对权力的监督。所以,对于“烂尾新闻”,媒体绝不能放过,而应继续跟踪报道,紧盯不放。除此之外,热点事件责任追究的沟通协调机制仍需完善。有专家建议,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件,建议多部门启动专门程序“全程紧盯”,只有对敷衍塞责的相关人员行政问责,才能起到惩戒警示作用。“烂尾新闻”实质是“责任烂尾”,必须尽快动“手术”,确保舆论监督权、公众知情权落到实处。
(吴玲文,摘自2013年1月31日《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