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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政策,从表面上看,是要抑制三年来屡调屡涨、不断攀升的房价,实际上是对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一次策划已久的重构
如果说5月17日,当温家宝总理提出“国六条”时,大多数房地产业内人士还以为“这是一轮比去年更温和的调控”,那么8月1日以后,这个祈望已被彻底击碎。
7月31日凌晨,北京各区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前,人们已排起了长队——他们希望赶在对二手房交易所得强制征收20%个税前完成交易。同样的长队,在6月1日决定对二手房交易征收营业税时,曾出现过一次。
这两项税收政策实施后,对于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打击是巨大的。统计显示,6月以来,北京的二手房交易量下降了40%。
然而,政策并不止步于此。同时出台的另外三项房产新政,分别把打击方向指向了外资炒房、土地拍卖和限制户型。如果把自5月以来的一系列房产新政看做一座搭建中的房子,“国六条”还只是一个规划图,5月27日颁布的“十五条细则”是打好的地基;而这幢房子的最终封顶,要到8月1日四项相关政策的实施才宣告完成。
这一系列政策,从表面上看意在抑制三年来“屡调屡涨、不断攀升”的房价,实际上是对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一次策划已久的重构;其最终效果如何,仍有待经过市场的检验。
“90平方米”、“70%”的曲折路线
“国六条”颁布之初,在业内外人士看来,调整房屋结构、发展廉租房、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等政策似乎是老调重提。但十天后出台的十五条细则,迅速在业内掀起一场波澜。伴随着一系列相关政策出台,一场看似温和的调控,正在变成一次“彻底改变游戏规则”的调控。有房地产商甚至预言,8月将成为中国房地产业的拐点。
“十五条”细则中,直接引发业界震荡的只有两条具体措施:一是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二是对购房不足五年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90平方米”及“70%”的户型限制,令大多数地产商不知所措。如此严格地将套型结构限定为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无疑大大压缩了地产商的利润空间。但政策的不确定表述,亦令他们尚存一丝希望;一方面,90平方米并未明确为建筑面积;另一方面,70%也未明确为单一项目,且地方细则可根据情况适当改变这一标准。
市场对两个数字热烈猜测了近一个月后,建设部等部委6月间终于出台165号文件,进一步阐明了两个数字的含义:明确90平方米为建筑面积,70%为各城市整体建设比例——前者的界定给地产商泼了冷水,后者之新概念则令业界松了口气。
这两大限制,显然与加大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的初衷是一致的,即以解决大多数人的居住问题为首要目标;并通过增加市场供应量,以压低房价。与此同时,建设部宣布叫停别墅项目,将市场供应转向小户型住房,高档住宅的市场空间被压缩得仅剩一道缝隙。
如今,这一政策的最后悬念,只等各地的地方实施细则揭晓。但截至现在,北京、上海等地的细则仍未见踪影,深圳十条细则的出台则令开发商们大失所望。深圳细则规定,70%按单一项目计算,这正是地产商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披露的数据显示,6月初深圳新房成交量下跌了五成,日成交量维持在100套左右,达六年来最低水平。
伴随房市低迷表现,房屋销售价格并未呈明显下降趋势;相反,由于对高档住宅、别墅项目面临稀缺的市场预期,一些100平米以上的大户型项目及别墅项目的价格,却出现上涨态势,对房价产生了拉升的效果。地产市场由此陷入一段“有价无市”的空白期。
一些开发商可能通过增加房屋高度或拆掉非承重墙的方式,变相增加房屋面积。对此种做法,北京市规委陆续出台相关规则,严格限定房屋设计结构,并规定房高超过4.9米的住宅将价格加倍。这些政策似乎预示着,北京的细则绝不会是一份缩水的“国六条”。
二手房交易“低气压”
新房市场之外,二手房交易环节税收政策在两个月内的两次变革,则将整个二手房交易市场拖入低谷。
“十五条”细则规定,在6月1日之后,对购房不足五年转手交易的,变利润差额征收为全额征收营业税。新规甫一出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就排起了长龙。
在这一政策目标的导向下,另一把税收利剑随后落下。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委进一步出台政策,自8月1日起,对二手房个税实行强制征缴,北京等地方细则亦相应出台。新政规定,二手房个税的缴纳额度为利润差额的20%,其缴纳方式,从自愿性原则变为强制性原则。即与契税政策一样,进行“先税后证”的强制征收。
与营业税全额征收的目的相同,强征个税大大增加了二手房的交易成本。其产生的直接影响是市场很快出现“惜售”和“税费转嫁”的现象。二手房市进入观望的低迷期。
统计显示,6月1日对二手房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后,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二手房交易量下降四成。而在强征个税前几日,受8月1日大限刺激,北京等二手房市交易量又突然出現30%以上的增长。这一升一降,反映出市场的态度已从观望转向了抛售。
但是,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税的两次调整对房价的影响,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其最终效果难以估量。一方面,增加环节税对炒房行为的确是一种比较有效的限制方式;另一方面,二手房市的低迷,可能使现房市场供应更加紧缺,原本准备投资二手房的资金将流入现房市场,或将成为促成现房价格上涨的因素。
二手房交易成本的增加到底会将房价往什么方向牵引,主要取决于一个重要因素——炒房占二手房交易的比重有多大。如比重不大,则更有可能将房价推上新高。但恰恰是对这个问题,国内仍无权威数据可资证明。
招拍挂拉开变局
就在人们把目光集中在户型限制及二手房交易政策之际,一项在“国六条“细则中被认为很难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双限政策,于8月1日前悄然出台。这一政策对市场规则的影响,可能是最为根本的。
7月29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自8月1日起,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套型结构比例等条件将直接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只有符合房价销售限制等要求的开发商,才有资格拿地。
这一“双限”的细则,源自“国六条”十五条细则中并不明确的一条政策,即在招标中同时竞标房价。“双限”政策直接改变了原有招拍挂政策中价高者得的规则,具体而言,编制国有土地出让方案时,国土部门可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规划条件,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
众所周知,土地是房地产开发商运作的根本,“双限”规则的出台,显然比其他各项政策更直接影响了房价和地产商的利润模式,加强了政府对房价的直接操控。
土地双限政策出台前后,受政策预期影响,北京等城市原本异常火爆的土地市场出现了萧条的景象。有13家参与竞拍的北京南沙滩地块10.5万平方米住宅项目,本是众多地产商看好的黄金地段;但拍卖当天,突然被有关方面叫停;原因是在土地政策尚未明朗的情况下,担心再次竞出高价,产生不良影响。
在土地双限政策出台的同时,北京继而推出了六个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共126公顷限价地;并拟将未开工的10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共95个项目改为中低价位房。
沿海绿色家园集团总裁成实认为,在这一政策下,开发商的角色将转变为承建商,因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已对套型、价格、销售对象做出了严格的限定。如果此说成立,“国六条”将成为房地产业的分水岭。
亦有业内人士怀疑“双限”政策的操作性和可能产生的权力寻租的问题。事实上,北京等地曾进行过竞地价同时竞房价的尝试,结果根本没有实行下去。目前公布的一些限价房的价格仍高达8000元/平方米以上。另外,大量地段优良的限价地,肯定成为地产商争夺的焦点。如何保证操作透明,利润公开,将是双限政策施行的难点。
外资准入有待细则
从各个环节重定规则的“国六条”,使限制外资进入的呼声空前高涨。多数内资地产商认为,三年的调控,使外资成为房地产业的最大受益者。
目前外资投入房地产市场的总量并不大——去年全年为55亿美元,占国内房地产市场总投资的3%左右;但外资分布非常不均衡,仅上海、北京两地便占总量的80%-90%。仲量联行7月12日发布的2006上海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则显示,今年上半年,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国内主要城市投资总额,已接近去年全年境外投资的70%,约35亿美元。
在这种呼声之下,7月20日,《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正式公布。
此一“新政”,从四个方面重新规范了外资进入房产业的条件和规则。首先,境外机构和个人在中国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必须具备两个新的条件:一是必须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在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银行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二是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投资总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其次,新政特别规定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中外投资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订立保证固定回报的条款。
此外,还要求外汇管理部门在境外资金购房结汇方面,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实施严控。
新政对外资进入内地房地产市场的限制是空前的,意在遏止境外投资短期炒房对房价升高的影响,同时防范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但另一方面,分析人士认为,在整体调控的大环境下,对外资的限制,也是为了平抑行业舆论的压力。
在新政出台以后,过去几年盛行的以金融资本的形式大规模投资物业,争取短期套利的方式,将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限制。戴德梁行最新研究报告指出,海外上市的房地产信托基金通常收购有稳定回报的成熟物业,偏重投资商业房产做长期持有或对资产的经营管理,并定期派股息给投资者。原来从海外直接投资可以很方便地将租金收入汇出海外,设立内地实体公司的要求,将大大延长资金的出入境时间,降低使用效率。
外资比较关心的是结汇和税收的具体规范,目前这一政策尚不明朗。新政只称外汇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资金汇入和结汇,并未公布具体的审核办法。同时,设立内地实体公司的规定,是否意味着外资将在税收方面,适用内资33%的企业所得税,而非此前15%的留滞税,亦需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加以明确。
据悉,在目前政策尚未明晰的情况下,各地亦暂时放缓了外资结汇工作。有数据表明,仅上海便有近50亿元外资收购交易结汇受阻。
新政中还有限制做固定回报承诺的条款,这显然意在阻止外资对内资的变相贷款。而据《财经》记者调查,这类现象在房地产业十分普遍。例如近来引发争议的中环世贸纠纷中,购买了中环世贸整幢物业的凯德置地就曾借款给开发商。
就在《财经》发稿前,银监会紧急出台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管是直接贷款还是以股权投资方式提供的变相贷款,都只能投给规定资质的开发商,即自有资金超过35%、四证齐全及二级以上开发资质。这意味着房地产信贷政策的进一步紧缩。
现在,政府调控之手已达土地招标、房屋户型、买方控制、二手房交易和信贷等各个领域。不过,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后,房地产市场已初具雏形,这一试图将房地产重新纳入政府管制轨道的努力能否最终见效,市场的影响和力量不容低估。■
本刊记者张洁、陈慧颖对此文亦有贡献
资料
国六条: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出六条解决措施,包括: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发展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房;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业内称为“国六条”。
15条细则:5月29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九部委共同颁布的国六条具体实施细则,共15条。
营业税政策:15条细则之一,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不足五年转手交易的二手房,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手房个税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委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由自愿性征收原则,改为强制征收,既先交税后发证。
土地双限政策:7月底,国土资源部在国六条精神下,公布了“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编制国有土地出让方案时,国土部门可将城市规划、房产、建設部门确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即在限房价、限套型的基础上,出让国有土地。
如果说5月17日,当温家宝总理提出“国六条”时,大多数房地产业内人士还以为“这是一轮比去年更温和的调控”,那么8月1日以后,这个祈望已被彻底击碎。
7月31日凌晨,北京各区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前,人们已排起了长队——他们希望赶在对二手房交易所得强制征收20%个税前完成交易。同样的长队,在6月1日决定对二手房交易征收营业税时,曾出现过一次。
这两项税收政策实施后,对于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打击是巨大的。统计显示,6月以来,北京的二手房交易量下降了40%。
然而,政策并不止步于此。同时出台的另外三项房产新政,分别把打击方向指向了外资炒房、土地拍卖和限制户型。如果把自5月以来的一系列房产新政看做一座搭建中的房子,“国六条”还只是一个规划图,5月27日颁布的“十五条细则”是打好的地基;而这幢房子的最终封顶,要到8月1日四项相关政策的实施才宣告完成。
这一系列政策,从表面上看意在抑制三年来“屡调屡涨、不断攀升”的房价,实际上是对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一次策划已久的重构;其最终效果如何,仍有待经过市场的检验。
“90平方米”、“70%”的曲折路线
“国六条”颁布之初,在业内外人士看来,调整房屋结构、发展廉租房、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等政策似乎是老调重提。但十天后出台的十五条细则,迅速在业内掀起一场波澜。伴随着一系列相关政策出台,一场看似温和的调控,正在变成一次“彻底改变游戏规则”的调控。有房地产商甚至预言,8月将成为中国房地产业的拐点。
“十五条”细则中,直接引发业界震荡的只有两条具体措施:一是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二是对购房不足五年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90平方米”及“70%”的户型限制,令大多数地产商不知所措。如此严格地将套型结构限定为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无疑大大压缩了地产商的利润空间。但政策的不确定表述,亦令他们尚存一丝希望;一方面,90平方米并未明确为建筑面积;另一方面,70%也未明确为单一项目,且地方细则可根据情况适当改变这一标准。
市场对两个数字热烈猜测了近一个月后,建设部等部委6月间终于出台165号文件,进一步阐明了两个数字的含义:明确90平方米为建筑面积,70%为各城市整体建设比例——前者的界定给地产商泼了冷水,后者之新概念则令业界松了口气。
这两大限制,显然与加大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的初衷是一致的,即以解决大多数人的居住问题为首要目标;并通过增加市场供应量,以压低房价。与此同时,建设部宣布叫停别墅项目,将市场供应转向小户型住房,高档住宅的市场空间被压缩得仅剩一道缝隙。
如今,这一政策的最后悬念,只等各地的地方实施细则揭晓。但截至现在,北京、上海等地的细则仍未见踪影,深圳十条细则的出台则令开发商们大失所望。深圳细则规定,70%按单一项目计算,这正是地产商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披露的数据显示,6月初深圳新房成交量下跌了五成,日成交量维持在100套左右,达六年来最低水平。
伴随房市低迷表现,房屋销售价格并未呈明显下降趋势;相反,由于对高档住宅、别墅项目面临稀缺的市场预期,一些100平米以上的大户型项目及别墅项目的价格,却出现上涨态势,对房价产生了拉升的效果。地产市场由此陷入一段“有价无市”的空白期。
一些开发商可能通过增加房屋高度或拆掉非承重墙的方式,变相增加房屋面积。对此种做法,北京市规委陆续出台相关规则,严格限定房屋设计结构,并规定房高超过4.9米的住宅将价格加倍。这些政策似乎预示着,北京的细则绝不会是一份缩水的“国六条”。
二手房交易“低气压”
新房市场之外,二手房交易环节税收政策在两个月内的两次变革,则将整个二手房交易市场拖入低谷。
“十五条”细则规定,在6月1日之后,对购房不足五年转手交易的,变利润差额征收为全额征收营业税。新规甫一出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就排起了长龙。
在这一政策目标的导向下,另一把税收利剑随后落下。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委进一步出台政策,自8月1日起,对二手房个税实行强制征缴,北京等地方细则亦相应出台。新政规定,二手房个税的缴纳额度为利润差额的20%,其缴纳方式,从自愿性原则变为强制性原则。即与契税政策一样,进行“先税后证”的强制征收。
与营业税全额征收的目的相同,强征个税大大增加了二手房的交易成本。其产生的直接影响是市场很快出现“惜售”和“税费转嫁”的现象。二手房市进入观望的低迷期。
统计显示,6月1日对二手房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后,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二手房交易量下降四成。而在强征个税前几日,受8月1日大限刺激,北京等二手房市交易量又突然出現30%以上的增长。这一升一降,反映出市场的态度已从观望转向了抛售。
但是,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税的两次调整对房价的影响,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其最终效果难以估量。一方面,增加环节税对炒房行为的确是一种比较有效的限制方式;另一方面,二手房市的低迷,可能使现房市场供应更加紧缺,原本准备投资二手房的资金将流入现房市场,或将成为促成现房价格上涨的因素。
二手房交易成本的增加到底会将房价往什么方向牵引,主要取决于一个重要因素——炒房占二手房交易的比重有多大。如比重不大,则更有可能将房价推上新高。但恰恰是对这个问题,国内仍无权威数据可资证明。
招拍挂拉开变局
就在人们把目光集中在户型限制及二手房交易政策之际,一项在“国六条“细则中被认为很难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双限政策,于8月1日前悄然出台。这一政策对市场规则的影响,可能是最为根本的。
7月29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自8月1日起,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套型结构比例等条件将直接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只有符合房价销售限制等要求的开发商,才有资格拿地。
这一“双限”的细则,源自“国六条”十五条细则中并不明确的一条政策,即在招标中同时竞标房价。“双限”政策直接改变了原有招拍挂政策中价高者得的规则,具体而言,编制国有土地出让方案时,国土部门可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规划条件,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
众所周知,土地是房地产开发商运作的根本,“双限”规则的出台,显然比其他各项政策更直接影响了房价和地产商的利润模式,加强了政府对房价的直接操控。
土地双限政策出台前后,受政策预期影响,北京等城市原本异常火爆的土地市场出现了萧条的景象。有13家参与竞拍的北京南沙滩地块10.5万平方米住宅项目,本是众多地产商看好的黄金地段;但拍卖当天,突然被有关方面叫停;原因是在土地政策尚未明朗的情况下,担心再次竞出高价,产生不良影响。
在土地双限政策出台的同时,北京继而推出了六个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共126公顷限价地;并拟将未开工的10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共95个项目改为中低价位房。
沿海绿色家园集团总裁成实认为,在这一政策下,开发商的角色将转变为承建商,因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已对套型、价格、销售对象做出了严格的限定。如果此说成立,“国六条”将成为房地产业的分水岭。
亦有业内人士怀疑“双限”政策的操作性和可能产生的权力寻租的问题。事实上,北京等地曾进行过竞地价同时竞房价的尝试,结果根本没有实行下去。目前公布的一些限价房的价格仍高达8000元/平方米以上。另外,大量地段优良的限价地,肯定成为地产商争夺的焦点。如何保证操作透明,利润公开,将是双限政策施行的难点。
外资准入有待细则
从各个环节重定规则的“国六条”,使限制外资进入的呼声空前高涨。多数内资地产商认为,三年的调控,使外资成为房地产业的最大受益者。
目前外资投入房地产市场的总量并不大——去年全年为55亿美元,占国内房地产市场总投资的3%左右;但外资分布非常不均衡,仅上海、北京两地便占总量的80%-90%。仲量联行7月12日发布的2006上海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则显示,今年上半年,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国内主要城市投资总额,已接近去年全年境外投资的70%,约35亿美元。
在这种呼声之下,7月20日,《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正式公布。
此一“新政”,从四个方面重新规范了外资进入房产业的条件和规则。首先,境外机构和个人在中国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必须具备两个新的条件:一是必须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在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银行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二是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投资总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其次,新政特别规定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中外投资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订立保证固定回报的条款。
此外,还要求外汇管理部门在境外资金购房结汇方面,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实施严控。
新政对外资进入内地房地产市场的限制是空前的,意在遏止境外投资短期炒房对房价升高的影响,同时防范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但另一方面,分析人士认为,在整体调控的大环境下,对外资的限制,也是为了平抑行业舆论的压力。
在新政出台以后,过去几年盛行的以金融资本的形式大规模投资物业,争取短期套利的方式,将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限制。戴德梁行最新研究报告指出,海外上市的房地产信托基金通常收购有稳定回报的成熟物业,偏重投资商业房产做长期持有或对资产的经营管理,并定期派股息给投资者。原来从海外直接投资可以很方便地将租金收入汇出海外,设立内地实体公司的要求,将大大延长资金的出入境时间,降低使用效率。
外资比较关心的是结汇和税收的具体规范,目前这一政策尚不明朗。新政只称外汇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资金汇入和结汇,并未公布具体的审核办法。同时,设立内地实体公司的规定,是否意味着外资将在税收方面,适用内资33%的企业所得税,而非此前15%的留滞税,亦需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加以明确。
据悉,在目前政策尚未明晰的情况下,各地亦暂时放缓了外资结汇工作。有数据表明,仅上海便有近50亿元外资收购交易结汇受阻。
新政中还有限制做固定回报承诺的条款,这显然意在阻止外资对内资的变相贷款。而据《财经》记者调查,这类现象在房地产业十分普遍。例如近来引发争议的中环世贸纠纷中,购买了中环世贸整幢物业的凯德置地就曾借款给开发商。
就在《财经》发稿前,银监会紧急出台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管是直接贷款还是以股权投资方式提供的变相贷款,都只能投给规定资质的开发商,即自有资金超过35%、四证齐全及二级以上开发资质。这意味着房地产信贷政策的进一步紧缩。
现在,政府调控之手已达土地招标、房屋户型、买方控制、二手房交易和信贷等各个领域。不过,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后,房地产市场已初具雏形,这一试图将房地产重新纳入政府管制轨道的努力能否最终见效,市场的影响和力量不容低估。■
本刊记者张洁、陈慧颖对此文亦有贡献
资料
国六条: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出六条解决措施,包括: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发展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房;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业内称为“国六条”。
15条细则:5月29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九部委共同颁布的国六条具体实施细则,共15条。
营业税政策:15条细则之一,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不足五年转手交易的二手房,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手房个税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委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由自愿性征收原则,改为强制征收,既先交税后发证。
土地双限政策:7月底,国土资源部在国六条精神下,公布了“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编制国有土地出让方案时,国土部门可将城市规划、房产、建設部门确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即在限房价、限套型的基础上,出让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