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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字[20 12]9 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08]55号)规定和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签订的《201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201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