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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简称"四十条")明确提出: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融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包括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强化科教协同育人、深化国际合作育人、深化协同育人重点领域改革。(1)这是我国高等人才培养内涵式发展的改革需求,更是新时代社会实践对高素质专门人才的迫切呼唤。这种协同育人新机制在公安高校体现为"四个合作",即"校局合作、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