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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的开工与完工日期通常不在同一会计年度,且合同金额一般都很大,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对此建造合同准则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却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由于作为投资业主的政府部门与承担施工的建筑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问题尤为突出.本文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具体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