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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金融风险概述
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从狭义上讲是网络金融是指在互联网上开展的金融业务, 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和金融服务相关内容;从广義上讲,是指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持,在世界范围内金融活动的总合,它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网络金融是信息技术与金融产业的全面快速蔓延性的特点,严重的网络金融风险会迅速导致整个金融网络的瘫痪,给金融行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网络金融风险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目前,我国网络金融风险主要面对因来自于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持不过硬而产生的网络金融信息技术风险;由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形成的网络金融制度风险以及由金融业务本身所处市场环境所带来的网络金融业务风险等三个方面,金融机构要从根本上分析网络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对策,提高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水平。
二、我国当前网络金融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金融风险防控防范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金融行业受经济发展状况和管理理限制,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认识不强或比较片面,缺乏全面、健全、有效、科学的风险防范体系。一方面,在涉及金融防范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货币发行制度等相关网络银行业务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利,使得金融机构面临比较严峻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缺乏外部环境信用体系的配套优化建设,信用基础设施及制度建立不完善,无法有效区分并规避金融业务的风险;
(二)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完善的网络金融需要强有力的内控制度保障安全,当前我国网络金融体系尚未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确,绩效考核失效,内部不相容制约机制形同虚设,监督机制无效,对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内部存在漏洞或盲点。
(三)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持落后。目前我国网络金融机构的计算机技术支持系统普遍自动化水平不高,安全性和技术支持能力偏弱,软硬件往往采用技术外包模式,缺乏自主创新研究能力,不能与金融行业的实际需要相适应;技术平台的服务不及时,安全控制手段匹配程度不高,不能满足客户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实时性的数据要求,极大地制约了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水平的提升。
三、我国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网络金融风险防控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网络金融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利用媒体、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法律法规,加强普法意识和执法力度,有效打击网络金融犯罪行业;明确网络银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划分;加强完善信用制度建设,规范网络金融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规避网络金融业务风险,构建和谐、安全的网络金融防范的外部环境。
(二)加强网络金融系统内部控制建建设。金融机构要制定统一的规划和技术标准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主管领导应根据管理信息系 统原理、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统筹调度,加大网络金融业务的硬件、软件基础设施建设及高素质管理人才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科技力量,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
(三)提高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防范水平。一方面提升计算机系统核心技术水平和配套技术水平,进一步强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安全防御能力;保进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制定计算安全防护办法,完善防火墙技术加密金融数据;另一方面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风险判断能力,积极寻求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的合作,构造全面的计算机系统防御机制、聘请专家学者培训提升本单位的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结语
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工作,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法律法规配套建设,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防范水平,为客户提供快捷、便利、安全的金融服务的同时,实现金融机构的战略目标,促进金融业的服务质量提升。(作者单位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从狭义上讲是网络金融是指在互联网上开展的金融业务, 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和金融服务相关内容;从广義上讲,是指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持,在世界范围内金融活动的总合,它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网络金融是信息技术与金融产业的全面快速蔓延性的特点,严重的网络金融风险会迅速导致整个金融网络的瘫痪,给金融行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网络金融风险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目前,我国网络金融风险主要面对因来自于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持不过硬而产生的网络金融信息技术风险;由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形成的网络金融制度风险以及由金融业务本身所处市场环境所带来的网络金融业务风险等三个方面,金融机构要从根本上分析网络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对策,提高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水平。
二、我国当前网络金融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金融风险防控防范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金融行业受经济发展状况和管理理限制,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认识不强或比较片面,缺乏全面、健全、有效、科学的风险防范体系。一方面,在涉及金融防范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货币发行制度等相关网络银行业务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利,使得金融机构面临比较严峻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缺乏外部环境信用体系的配套优化建设,信用基础设施及制度建立不完善,无法有效区分并规避金融业务的风险;
(二)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完善的网络金融需要强有力的内控制度保障安全,当前我国网络金融体系尚未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确,绩效考核失效,内部不相容制约机制形同虚设,监督机制无效,对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内部存在漏洞或盲点。
(三)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持落后。目前我国网络金融机构的计算机技术支持系统普遍自动化水平不高,安全性和技术支持能力偏弱,软硬件往往采用技术外包模式,缺乏自主创新研究能力,不能与金融行业的实际需要相适应;技术平台的服务不及时,安全控制手段匹配程度不高,不能满足客户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实时性的数据要求,极大地制约了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水平的提升。
三、我国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网络金融风险防控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网络金融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利用媒体、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法律法规,加强普法意识和执法力度,有效打击网络金融犯罪行业;明确网络银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划分;加强完善信用制度建设,规范网络金融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规避网络金融业务风险,构建和谐、安全的网络金融防范的外部环境。
(二)加强网络金融系统内部控制建建设。金融机构要制定统一的规划和技术标准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主管领导应根据管理信息系 统原理、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统筹调度,加大网络金融业务的硬件、软件基础设施建设及高素质管理人才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科技力量,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
(三)提高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防范水平。一方面提升计算机系统核心技术水平和配套技术水平,进一步强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安全防御能力;保进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制定计算安全防护办法,完善防火墙技术加密金融数据;另一方面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风险判断能力,积极寻求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的合作,构造全面的计算机系统防御机制、聘请专家学者培训提升本单位的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结语
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工作,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法律法规配套建设,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防范水平,为客户提供快捷、便利、安全的金融服务的同时,实现金融机构的战略目标,促进金融业的服务质量提升。(作者单位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