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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办厅函〔2007〕63号
(2007年8月20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教办〔2006〕11号),切实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根据我部工作实际情况,教育部新闻办公室制订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经部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
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教办〔2006〕11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根据我部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意见》第一部分
根据《意见》第一部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当作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提出的4条意见,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1.每月向部党组会议汇报1次新闻宣传工作情况。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每月研究月度重点工作的党组会议上,向部党组汇报分析近期教育舆情,本月新闻宣传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
2.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1)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按照《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分工安排表》(见附2),听取各工作组的汇报,综合分析当前教育舆情,对近阶段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3.教育部新闻宣传各工作组每月召开1次工作会议。教育部新闻宣传各工作组每月27日前召开1次工作会议,总结当月新闻宣传工作并研究下月新闻宣传工作重点,各工作组要在28日前向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当月新闻宣传工作书面总结及下月工作要点(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
4.充分发挥各类工作简报在总结、交流、指导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中的作用。教育部新闻宣传各工作组要及时总结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利用各自载体,向各司局和直属单位通报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促进我部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教育部新闻宣传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
5.认真落实对司局和直属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实行量化排名通报的制度。新闻办要坚持对司局和直属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进行量化排名通报的制度,每月月底通报各司局和直属单位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提供新闻通稿、新闻背景材料,撰写文章以及接受记者专访、提供报道线索等多种新闻发布形式开展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情况(新闻办负责落实)。
6.组织开展各司局和直属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年度总结活动。从2007年起,办公厅组织开展各司局和直属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年度总结活动,每年年底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一年的教育新闻宣传工作,部署下一年度的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办公厅负责落实)。
二、关于《意见》第二部分
根据《意见》第二部分“精心策划,全面部署,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4条意见,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1.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会工作。新闻办要组织好每月的“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各司局要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为“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提供本司局近期重点工作的新闻宣传口径和有关教育热点问题的答问口径,由司局新闻发言人向新闻界介绍最新出台的重大政策、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解答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发布会要做好充分准备,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及重点问题要经有关部领导审核同意(新闻办牵头落实,各司局积极配合)。
2.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的宣传。各司局要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制订优秀师生典型和先进经验典型的宣传计划。先进人物宣传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是全国重大典型。每年向中宣部推荐2~3人作为全国重大典型,在中宣部的指导下,制订详细宣传方案,配合中宣部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采访团对重大典型进行全面深入的采访报道,同时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在全国掀起向先进人物学习的热潮。第二个层次是教育系统先进典型。每年推出10~12名优秀师生作为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在教育系统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第三个层次是各地各校的先进典型。每年至少提供50份以上先进人物宣传材料,在我部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各司局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主动发现并深入挖掘各地各高校的先进经验典型,不定期在我部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进行宣传(人事司、师范司、思政司牵头落实)。
3.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政策解读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对重大教育政策的解读。凡重大教育政策正式出台前后有关司局都要制订相应的宣传工作方案,及时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对一般性教育政策的解读。各司局要根据所出台政策的具体情况,提前拟订新闻通稿,并提供相应的新闻背景材料或采访线索,配合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做好教育类访谈及其他节目的安排策划等工作,及时开展宣传,进行政策解读(政法司牵头负责,各司局具体落实)。
4.加强舆情分析引导工作。要在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社会舆论对教育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反映的基础上,每周召开1次工作会议,对各种反映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编发《教育舆情快报》和《教育舆情快报专辑》,提供部领导和相关司局参阅。与此同时,新闻办负责联系中宣部、国新办等中央有关部门,协调各新闻媒体与网站;政法司负责政策咨询和相关法律解释;思政司负责加强校园网BBS的管理指导,协调高校广泛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和加强舆论引导;社科中心负责编发《网上教育信息摘报》(发展中心、思政司、新闻办、政法司牵头落实)。
5.组织专家学者撰写理论文章。以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从高校和科研院所聘请50位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作为教育新闻宣传特约撰稿人,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教育新闻宣传专家队伍。受聘专家学者要关心教育改革与发展,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社科司要根据部党组工作重点和当前教育舆情特点,及时研究制订理论文章撰写工作计划。发展中心要有专人负责定期与受聘专家学者进行沟通,共同商定文章选题,并为专家学者撰写理论文章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新闻办负责联系有关媒体发表专家学者撰写的理论文章(社科司、发展中心牵头落实)。
6.切实做好教育对外宣传工作。一是每年要制订教育对外宣传年度计划和专项对外宣传工作方案;二是做好重要国际会议的策划、组织、沟通、协调工作;三是确定30名固定联系我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外媒体记者名单,每年召开1~2次国外记者吹风会,通报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四是加强与港澳台媒体的联系,每年召开2~3次港澳台媒体记者吹风会,通报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关情况;五是进一步做好教育部门户网站英文版的建设维护工作;六是及时提供教育外宣品,促进国内媒体记者更好地为教育对外宣传工作服务;七是为教育记者打开视野、进行国际交流提供便利,同时,安排记者参加出访交流活动,进一步促进对外宣传工作(国际司牵头落实)。
三、关于《意见》第三部分
根据《意见》第三部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高效有序地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7条意见,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1.确定司局新闻宣传负责人和联系人。各司局一把手是本司局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宣传负责人,各司局办公室主任是本司局新闻宣传联系人。当司局新闻宣传负责人和联系人发生变动时,各司局要及时向新闻办报告变动情况(新闻办牵头负责,各司局具体落实)。
2.建立本司局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各司局要根据《意见》第12、13、14条有关规定,制订本司局新闻宣传活动管理、新闻稿件把关、公务员接受记者采访的具体要求和审批程序(各司局具体落实)。
3.报送本司局月度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各司局每月25日前要向新闻办报送下月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新闻办汇总后向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司局具体落实)。
4.及时制订本司局重点工作宣传方案。各司局要经常性地对媒体报道情况保持关注,认真研究分析舆情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本司局重点工作宣传方案(各司局具体落实)。
5.不定期举办司局级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研究班(人事司牵头落实,新闻办积极配合)。
6.不定期举办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新闻办牵头落实)。
7.每年举办3~5场有关新闻宣传工作和教育理论问题的讲座(新闻办、社科司、发展中心分别落实)。
附1.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2.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人组分工安排(略)
(2007年8月20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教办〔2006〕11号),切实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根据我部工作实际情况,教育部新闻办公室制订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经部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
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教办〔2006〕11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根据我部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意见》第一部分
根据《意见》第一部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当作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提出的4条意见,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1.每月向部党组会议汇报1次新闻宣传工作情况。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每月研究月度重点工作的党组会议上,向部党组汇报分析近期教育舆情,本月新闻宣传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
2.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1)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按照《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分工安排表》(见附2),听取各工作组的汇报,综合分析当前教育舆情,对近阶段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3.教育部新闻宣传各工作组每月召开1次工作会议。教育部新闻宣传各工作组每月27日前召开1次工作会议,总结当月新闻宣传工作并研究下月新闻宣传工作重点,各工作组要在28日前向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当月新闻宣传工作书面总结及下月工作要点(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
4.充分发挥各类工作简报在总结、交流、指导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中的作用。教育部新闻宣传各工作组要及时总结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利用各自载体,向各司局和直属单位通报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促进我部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教育部新闻宣传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
5.认真落实对司局和直属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实行量化排名通报的制度。新闻办要坚持对司局和直属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进行量化排名通报的制度,每月月底通报各司局和直属单位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提供新闻通稿、新闻背景材料,撰写文章以及接受记者专访、提供报道线索等多种新闻发布形式开展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情况(新闻办负责落实)。
6.组织开展各司局和直属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年度总结活动。从2007年起,办公厅组织开展各司局和直属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年度总结活动,每年年底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一年的教育新闻宣传工作,部署下一年度的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办公厅负责落实)。
二、关于《意见》第二部分
根据《意见》第二部分“精心策划,全面部署,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4条意见,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1.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会工作。新闻办要组织好每月的“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各司局要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为“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提供本司局近期重点工作的新闻宣传口径和有关教育热点问题的答问口径,由司局新闻发言人向新闻界介绍最新出台的重大政策、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解答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发布会要做好充分准备,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及重点问题要经有关部领导审核同意(新闻办牵头落实,各司局积极配合)。
2.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的宣传。各司局要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制订优秀师生典型和先进经验典型的宣传计划。先进人物宣传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是全国重大典型。每年向中宣部推荐2~3人作为全国重大典型,在中宣部的指导下,制订详细宣传方案,配合中宣部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采访团对重大典型进行全面深入的采访报道,同时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在全国掀起向先进人物学习的热潮。第二个层次是教育系统先进典型。每年推出10~12名优秀师生作为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在教育系统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第三个层次是各地各校的先进典型。每年至少提供50份以上先进人物宣传材料,在我部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各司局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主动发现并深入挖掘各地各高校的先进经验典型,不定期在我部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进行宣传(人事司、师范司、思政司牵头落实)。
3.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政策解读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对重大教育政策的解读。凡重大教育政策正式出台前后有关司局都要制订相应的宣传工作方案,及时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对一般性教育政策的解读。各司局要根据所出台政策的具体情况,提前拟订新闻通稿,并提供相应的新闻背景材料或采访线索,配合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做好教育类访谈及其他节目的安排策划等工作,及时开展宣传,进行政策解读(政法司牵头负责,各司局具体落实)。
4.加强舆情分析引导工作。要在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社会舆论对教育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反映的基础上,每周召开1次工作会议,对各种反映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编发《教育舆情快报》和《教育舆情快报专辑》,提供部领导和相关司局参阅。与此同时,新闻办负责联系中宣部、国新办等中央有关部门,协调各新闻媒体与网站;政法司负责政策咨询和相关法律解释;思政司负责加强校园网BBS的管理指导,协调高校广泛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和加强舆论引导;社科中心负责编发《网上教育信息摘报》(发展中心、思政司、新闻办、政法司牵头落实)。
5.组织专家学者撰写理论文章。以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从高校和科研院所聘请50位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作为教育新闻宣传特约撰稿人,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教育新闻宣传专家队伍。受聘专家学者要关心教育改革与发展,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社科司要根据部党组工作重点和当前教育舆情特点,及时研究制订理论文章撰写工作计划。发展中心要有专人负责定期与受聘专家学者进行沟通,共同商定文章选题,并为专家学者撰写理论文章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新闻办负责联系有关媒体发表专家学者撰写的理论文章(社科司、发展中心牵头落实)。
6.切实做好教育对外宣传工作。一是每年要制订教育对外宣传年度计划和专项对外宣传工作方案;二是做好重要国际会议的策划、组织、沟通、协调工作;三是确定30名固定联系我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外媒体记者名单,每年召开1~2次国外记者吹风会,通报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四是加强与港澳台媒体的联系,每年召开2~3次港澳台媒体记者吹风会,通报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关情况;五是进一步做好教育部门户网站英文版的建设维护工作;六是及时提供教育外宣品,促进国内媒体记者更好地为教育对外宣传工作服务;七是为教育记者打开视野、进行国际交流提供便利,同时,安排记者参加出访交流活动,进一步促进对外宣传工作(国际司牵头落实)。
三、关于《意见》第三部分
根据《意见》第三部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高效有序地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7条意见,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1.确定司局新闻宣传负责人和联系人。各司局一把手是本司局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宣传负责人,各司局办公室主任是本司局新闻宣传联系人。当司局新闻宣传负责人和联系人发生变动时,各司局要及时向新闻办报告变动情况(新闻办牵头负责,各司局具体落实)。
2.建立本司局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各司局要根据《意见》第12、13、14条有关规定,制订本司局新闻宣传活动管理、新闻稿件把关、公务员接受记者采访的具体要求和审批程序(各司局具体落实)。
3.报送本司局月度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各司局每月25日前要向新闻办报送下月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新闻办汇总后向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司局具体落实)。
4.及时制订本司局重点工作宣传方案。各司局要经常性地对媒体报道情况保持关注,认真研究分析舆情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本司局重点工作宣传方案(各司局具体落实)。
5.不定期举办司局级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研究班(人事司牵头落实,新闻办积极配合)。
6.不定期举办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新闻办牵头落实)。
7.每年举办3~5场有关新闻宣传工作和教育理论问题的讲座(新闻办、社科司、发展中心分别落实)。
附1.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2.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人组分工安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