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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关于如何达到艺术内容的真实,鲁迅主张,艺术家必须表现自身所体验过的生活,择取主体有过真切的审美感受的题材。 题材,是被作家艺术家反映在作品中的客体,这种被选入描绘范围的客观对象,加上作家艺术家的理解因素——主体对题材的审美判断,便构成艺术作品的内容。因此,题材尽管不是艺术作品内容的全部,却是构成艺术内容的一个重要肌体。那么,如何确定题材对象?这种确定与题材本身的潜在价值有什么关系?而作为艺术作品中的客体,它与艺术的主体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些问题,鲁迅的见解给我们以很深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