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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2017年5月17日、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两个文件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办法》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建质【2009】87号),结合多年参加危大工程的施工、监理、论证、专项检查整治等危大工程管理活动中发现的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存在的缺陷,阐述完善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