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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一种公共资源,具有强外部性。目前人为的行政区划导致水资源管理的失灵,同时产权界定不清又造成不同地区对水资源的过度使用并出现"公共用地的悲剧",在治理污染时的"搭便车"心理,又使政府间在相互合作解决环境问题的博弈中选择不合作。本文通过对浙江嘉兴和江苏苏州两次跨界水污染事件的剖析,从深层次上分析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障碍,为跨界合作治理水污染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