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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由于中国悲剧和西方悲剧植根于不同的文化土壤,自然会衍生出不同理念的悲剧作品,如果以西方悲剧理论为参照,中国古典悲剧则表现出了很大的特殊性。本文将以《赵氏孤儿》为例,探析中国古典悲剧在人物设定和情节冲突上的特殊性。
关键词:中国古典悲剧 西方悲剧理论 《赵氏孤儿》
自20世纪初王国维先生引入西方悲剧理论探讨《红楼梦》的悲剧精神以来,悲剧美学和悲剧精神开始在近代中国兴起,并引起了之后百余年来中国学者对于本民族有无悲剧的思考与研究。从严格意义上讲,悲剧作为一种戏剧体裁,是西方的舶来品。西方悲剧产生于古希腊祭祀酒神狄俄尼索斯的仪式,形成了最初的“酒神节型的故事”,后来逐渐发展成熟,被亚里士多德奉为悲剧典范的《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悲剧成熟的标志。此后,西方学界关于悲剧的观点长期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在他看来,“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借由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1]30“怜悯”和“恐惧”是悲剧带给读者最重要的内心体验,能够激发人们心中“哀歌式的情绪”,因此也成为了西方悲剧的基调。
从上个世纪初开始,中国的知识分子就借助西方悲剧观审视本民族文学,中国的古典悲剧作品显然无法完全契合西方的理论,故而有许多学者就得出了中国无悲剧的结论。最早的例子是清末蒋观云在《中国之演剧界》中说到:“环顾我国之演剧界,其最大缺憾,则有喜剧,无悲剧。”[2]52然而中国的学者似乎忽视一条基本事实,即西方悲剧理论是对欧洲民族悲剧的总结与阐释,所谓的悲剧意识也是提炼自西方悲剧作品,不能直接用来对照中国的古典悲剧,否则难免会显得有些生搬硬套。实际上,中国古典悲剧作品并不缺少悲剧性,例如《赵氏孤儿》中赵武刚出生就惨遭家破人亡的境遇,程婴为救赵氏遗孤忍痛牺牲亲生孩儿,这些充满悲剧性的情节和西方悲剧一样能够引起我们的同情与怜悯,所以我们不可能无视《赵氏孤儿》浓厚的悲情色彩而将其排除在悲剧作品之外。中華民族独有的文化氛围和特定时期文学的发展态势对《赵氏孤儿》的戏剧特征有深远的影响,使其呈现出与西方悲剧的较大不同,使它在悲剧形态上表现出了很大的特殊性。
一.西方传统观念上的悲剧特质
若要探讨中国古典悲剧在形态上的独特之处,首先要对西方的悲剧特质进行阐述。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总是要模仿人物及其行为,因为人的行动是构成悲剧情节的核心要素,那么要模仿什么样的人?如何设置人物的行为?这是西方悲剧非常关注的内容。朱光潜认为西方的悲剧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描写人与命运的挣扎,一种描写个人内心的挣扎。”[3]19由于古希腊神话中神和人的联系非常密切,诸神的行为会对人间造成决定性的影响,所以神的旨意就成为不可超越的命运笼罩在古希腊人的心头。故而这一时期的悲剧主要体现人与命运的冲突,也可以称之为“命运悲剧”,即主人公与神的旨意进行抗争,但始终无法逃离命运的压迫和束缚,表现了人类在命运面前的无力感。按照弗莱的说法,悲剧主人公总想打破社会的陈规,努力与命运抗争,而且他们“所具有的权威、激情及表达力量都远远超过我们”,[4]46即便如此,这些人物依然难逃死亡或孤立的命运,而主人公悲壮的结局可以极大地带给我们道德上的“净化”和心灵上的“快感”。可见悲剧主人公拥有比普通人更高的权势、更强大的力量,在程度上远远优于常人,但在自然环境和命运的约束下依旧无可奈何。正如索福克勒斯笔下的俄狄浦斯天生拥有英雄般的地位与荣耀,他生来即是忒拜国王之子,上天还赐予了他坚毅的勇气和出人的智慧,他可以轻而易举破解困扰整个忒拜王国的“斯芬克斯之谜”,从而成为英雄登上国王之位。在位期间,面对王国因神的惩罚而遭受的巨大灾难,他一心想要找到杀害老国王的罪魁祸首,拯救他的子民。尽管随着调查到的证据越来越指向自己,俄狄浦斯仍然没有退缩与畏惧,坚决追查到底,最后当得知自己正是那弑父娶母的凶手时,他毅然刺瞎双眼,向臣民坦白自己的罪行,并愿意被流放出境,来抵偿犯下的罪恶。我们可以看出,俄狄浦斯从出生到流放一直都在逃离命运的诅咒,换言之,他的行为始终受到命运的主导,最终也没能挣脱命运的束缚。
如果说古希腊悲剧体现了人与命运的冲突,那么莎士比亚时代的悲剧则反映了个人内心矛盾的挣扎。亚里士多德认为情节是悲剧最重要的要素,它由人物行为组织而成,“情节是行动的摹仿”[1]30而人物行为和性格正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主人公的性格会直接影响他的行为动机;另一方面,行为因素也会使其性格面貌更为饱满。西方悲剧主人公在性格上大多具有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缺陷”,这种“缺陷”并不是道德上的罪恶,而是“仅仅指一个坚强的性格陷入无防备的厄境,……从而令我们产生悲剧所特有的那种劫数难逃又夹杂以含冤受屈的奇怪感受。”[4]54莎士比亚笔下的奥赛罗是一位英勇的将军,他光明磊落、慷慨大度,为国家立下赫赫战功。然而这位近乎完美的大英雄却无法识破伊阿古的诡计,陷入了欺诈者的谎言,以致在蒙蔽中误杀了他的妻子苔丝狄蒙娜。与之相似的还有哈姆莱特,他是一个出身高贵的人文主义者,然而性格上的“延宕”成为了他的阿基里斯之踵,与其说他处于和邪恶势力的斗争中,不妨将这种冲突归结于他自身矛盾的性格。哈姆莱特想要为父报仇,但他更想达到“重整乾坤”、以正视听的目标,所以他必须慎重考虑,表现出迟疑与委蛇,以便寻找复仇的最佳时机,因此“延宕”就成为了他性格中不可克服的障碍。哈姆莱特看似是错失了多次复仇机会,可这并非偶然,而是在他性格“缺陷”的支配下表现出的必然性。在西方悲剧中,这种困厄通常降临在身份高贵、品德高尚的人物身上,让出类拔萃的他们遭受孤立,使读者在惋惜中万般无奈地看着主人公身陷无法逃脱的劫难,身临其境般感受到作品中洋溢的悲痛。不管是哈姆莱特或奥赛罗,他们性格上的“缺陷”似乎微不足道,却足以牵引着他们的行为向着相反的一面发展,最终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悲剧性的结局,故而主人公的行为总是要达到悲剧意义上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梳理出西方传统悲剧的特征:1.悲剧主人公大多是领袖人物,“必须拥有相当的英雄气魄”[4]52;2.悲剧主人公的行为不是受他们的意志支配,而是受到不可控制力量的约束,比如命运的掌控和自身性格“缺陷”的牵引,最终都难逃被毁灭的命运。而这些特质恰好与中国古典悲剧呈相反之状况。
二.元代民间叙事文学的兴盛与英雄悲剧的缺失
自唐代以来,以传奇小说为代表的叙事性文体开始出现,宋代城市经济的繁荣促使市民阶层兴起,“繁荣的都市生活,滋生了各类以娱乐为目的的文艺形式,说话、杂剧、影剧、傀儡戏、诸宫调等艺术迅速兴起和发展。”[5]10尤其是戏剧,因其跌宕起伏的情节与绘声绘色的表演,更能引起市民百姓的欣赏,故而叙事性文学的发展成为了当时文坛的一股洪流。到了元代,叙事性文学趋于成熟,戏剧更是在这一时期走向兴盛,“内而京师,外而郡邑,皆有所谓勾栏者,辟优萃而隶乐,观者挥金与之。”[6]1可见元代民间文学特别是戏剧演出之频繁,观众也对这种通俗有趣的文艺形式喜爱有加。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元代戏剧把“自然”作为审美特征,如王国维所说:“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7]111戏剧作家都真实地摹写自己的所见所想,真切地表现出“时代之情状”,而这些取自市井巷头的通俗内容正是市民百姓喜闻乐见的。再加上元代文人生活在一个特殊的社会时代,元朝是中国历史上少数由外族建立的政权,蒙古人对汉族人民进行压迫式管理,汉人处于社会的底层。在蒙古人享有特权的元朝社会,汉族读书人想要通过科举进入统治阶级或上流社会非常之困难,仕途无望的文人处于一种上进无门但又不甘后退的艰难境地,不得不栖身于市井街头专职从事文学创作为生,故而追求“自然”审美特征的知识分子要依托民间的平凡人物进行写作,所以元代戏剧中很难见到主人公是称雄一方的领袖或气吞山河的英雄。尽管《赵氏孤儿》讲述的是屠岸家和赵家两大贵族世家的恩怨斗争,但在这场王公贵族间的斗争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程婴和公孙杵臼这样的小人物,我们几乎看不到其他贵族大臣的身影,甚至最后进行复仇的赵武的影响都是微乎其微的。当赵武长大成人时,剧情已接近尾声,他的任务只剩下完成复仇,况且当时晋国内部环境对于赵武非常有利,他的复仇对于屠岸贾的覆灭只是起到顺水推舟的作用。可以说,赵武复仇所需要的条件已经被程婴等人铺垫好了,他的行为只是之前情节的自然发展,纪君祥真正要表现的是出身草野却充满智谋的程婴,这类小人物是作者描写“时代之情状”的主要依托对象,同时为了迎合平民百姓的喜好或表达对元朝统治者的不满,作者往往要体现平凡人物身上伟大的一面,而不再以歌颂帝王将相为主。这就是以《赵氏孤儿》为代表的中国古典作品中英雄悲剧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与悲剧冲突的特殊性
在西方悲剧中,冲突是悲剧效果产生的来源,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完美的悲剧结构不应是简单的,而应是复杂的。”[1]48而复杂的悲剧结构就需要同样复杂的悲剧冲突交构其间,从而引起怜悯与恐惧的悲剧效果。上文已经谈到人物性格的“缺陷”会造成意志上的困惑,最终导致人物陷入逆境中,我们可以将这种因为内心困惑而引起的矛盾挣扎理解为“内在冲突”。钱钟书特别强调内在矛盾冲突之于悲剧的重要性,他认为《赵氏孤儿》中程婴在亲生孩儿和故主遗孤的抉择面前并没有表现出激烈的挣扎,“亲情与责任之间的竞争力并不匹敌,很明显,其中一个不难战胜另一个”,虽然观众对于程婴忍痛献子的行为非常同情,但人物内在冲突的缺乏导致这部戏剧“没有从个人同情上升到更高的体验层面。”[8]针对这个情况,钱钟书否认《赵氏孤儿》是一部成功的悲剧。但王国维持不同的看法,他评价道:“纪君祥之《赵氏孤儿》。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蹈汤赴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7]112他认为戏剧人物的行为皆出自于其意志上的自觉,具有主观性的特征。也就是说相较于西方悲剧中人物的行为要么受到命运的支配,要么受到自身性格“缺陷”的桎梏,《趙氏孤儿》各个人物的行为皆取决于各自的意志,剧中人物的行为取向有其内在动因,而这种动机所折射出来的正是中国传统的伦理价值观念。
自儒家文化兴起以来,中国知识分子长期受其影响,儒家对于“忠诚”和“仁义”这些价值观念极其推崇,孔子主张君子要践行忠诚和恕道,《论语》有言:“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10]42此外还提倡仁义之重要更甚于性命,“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10]184孟子继承了这些观点,进一步提出:“仁,人心也;义,人路也。”[11]206他认为仁义乃君子安身立足之本,要时刻注重自己仁义的修养。随着儒家逐渐处于正统独尊的地位,这些伦理观念越来越深入读书人的内心,成为他们审视自己言行的标准。前文说过,《赵氏孤儿》真正想要突出的人物其实是程婴、韩厥和公孙杵臼,纪君祥借助他们三人的言行传达了自己的价值观念,即对忠诚、大义与仁爱的颂扬。程婴是戏剧中着墨最多的人物,作为赵家的仆人,他身上体现出了对故主赤诚的忠心,他感念赵家的恩遇,忠于公主的嘱托,千方百计、不计代价地保护赵武。剧中多次展现了程婴的聪明才智与忠义凛然,他设法说服韩厥和公孙杵臼帮助隐藏赵氏遗孤,甚至忍痛割舍亲生孩儿的性命,“甘将自己亲生子,偷换他家赵氏孤”。[9]23除了程婴,韩厥和公孙杵臼也都为救孤而舍生取义。韩厥曾受赵家提拔,心怀感恩之情,甘愿以死掩护程婴带孤儿出逃。公孙杵臼曾经和赵盾是一殿之臣,有着同僚之谊,程婴求助他时说:“老宰辅,你若存的赵氏孤儿,当名标青史,万古留芳。”[9]22这意味着无论是程婴还是公孙杵臼,他们心中理所当然认为保全孤儿是忠义使然,忠义之名比自身性命更为重要,这正是儒家推崇的“杀身以成仁”。因此,对于《赵氏孤儿》这种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奸臣当道、残害忠良的故事,按照中国文人的心中的理念,必定是将奸佞之臣除之而后快的,因此戏曲的结局是“把奸贼全家尽灭亡……忠义士各褒奖。”[9]39
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的精神在于“打动慈善之心”和“引起怜悯或恐惧之情”,具体来说,“怜悯是由一个人遭受不应遭受的厄运而引起的,恐惧是由这个这样遭受厄运的人与我们相似而引起的。”[1]48这是亚氏所主张的悲剧内核,《赵氏孤儿》无疑是符合的,赵氏一族三百多无辜的人尤其是程婴出生不久的孩儿皆惨遭毒手,带给我们的不可谓不震恐,不可能不唤起观众的慈善之心和怜悯之情。因此这部戏剧并没有违背悲剧之精神,它拥有悲剧中最本质的东西,即使由于元代民间叙事文学兴盛的影响以及中国传统伦理观念的制约而在形式上呈现出不同于西方悲剧的特殊性,也不能以这些特异因素否认中国古典悲剧的存在。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诗学[M].罗念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蒋观云.中国之演剧界.阿英编.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M].北京:中华书局,1960.
[3]朱光潜.朱光潜全集(第八卷)[M].北京:中华书局,2012.
[4][加]诺思罗普·弗莱.批评的解剖[M].陈慧,袁宪军,吴伟仁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
[5]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三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6](元)夏庭芝.青楼集笺注[M].孙崇涛,徐宏图笺注.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6.
[7]王国维.宋元戏曲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5.
[8]钱钟书.中国古代戏曲中的悲剧[J].陆文虎译.解放军艺术学院学报,2004(01).
[9](元)纪君祥.赵氏孤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10]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7.
[11]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
(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大学文学院)
关键词:中国古典悲剧 西方悲剧理论 《赵氏孤儿》
自20世纪初王国维先生引入西方悲剧理论探讨《红楼梦》的悲剧精神以来,悲剧美学和悲剧精神开始在近代中国兴起,并引起了之后百余年来中国学者对于本民族有无悲剧的思考与研究。从严格意义上讲,悲剧作为一种戏剧体裁,是西方的舶来品。西方悲剧产生于古希腊祭祀酒神狄俄尼索斯的仪式,形成了最初的“酒神节型的故事”,后来逐渐发展成熟,被亚里士多德奉为悲剧典范的《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悲剧成熟的标志。此后,西方学界关于悲剧的观点长期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在他看来,“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借由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1]30“怜悯”和“恐惧”是悲剧带给读者最重要的内心体验,能够激发人们心中“哀歌式的情绪”,因此也成为了西方悲剧的基调。
从上个世纪初开始,中国的知识分子就借助西方悲剧观审视本民族文学,中国的古典悲剧作品显然无法完全契合西方的理论,故而有许多学者就得出了中国无悲剧的结论。最早的例子是清末蒋观云在《中国之演剧界》中说到:“环顾我国之演剧界,其最大缺憾,则有喜剧,无悲剧。”[2]52然而中国的学者似乎忽视一条基本事实,即西方悲剧理论是对欧洲民族悲剧的总结与阐释,所谓的悲剧意识也是提炼自西方悲剧作品,不能直接用来对照中国的古典悲剧,否则难免会显得有些生搬硬套。实际上,中国古典悲剧作品并不缺少悲剧性,例如《赵氏孤儿》中赵武刚出生就惨遭家破人亡的境遇,程婴为救赵氏遗孤忍痛牺牲亲生孩儿,这些充满悲剧性的情节和西方悲剧一样能够引起我们的同情与怜悯,所以我们不可能无视《赵氏孤儿》浓厚的悲情色彩而将其排除在悲剧作品之外。中華民族独有的文化氛围和特定时期文学的发展态势对《赵氏孤儿》的戏剧特征有深远的影响,使其呈现出与西方悲剧的较大不同,使它在悲剧形态上表现出了很大的特殊性。
一.西方传统观念上的悲剧特质
若要探讨中国古典悲剧在形态上的独特之处,首先要对西方的悲剧特质进行阐述。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总是要模仿人物及其行为,因为人的行动是构成悲剧情节的核心要素,那么要模仿什么样的人?如何设置人物的行为?这是西方悲剧非常关注的内容。朱光潜认为西方的悲剧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描写人与命运的挣扎,一种描写个人内心的挣扎。”[3]19由于古希腊神话中神和人的联系非常密切,诸神的行为会对人间造成决定性的影响,所以神的旨意就成为不可超越的命运笼罩在古希腊人的心头。故而这一时期的悲剧主要体现人与命运的冲突,也可以称之为“命运悲剧”,即主人公与神的旨意进行抗争,但始终无法逃离命运的压迫和束缚,表现了人类在命运面前的无力感。按照弗莱的说法,悲剧主人公总想打破社会的陈规,努力与命运抗争,而且他们“所具有的权威、激情及表达力量都远远超过我们”,[4]46即便如此,这些人物依然难逃死亡或孤立的命运,而主人公悲壮的结局可以极大地带给我们道德上的“净化”和心灵上的“快感”。可见悲剧主人公拥有比普通人更高的权势、更强大的力量,在程度上远远优于常人,但在自然环境和命运的约束下依旧无可奈何。正如索福克勒斯笔下的俄狄浦斯天生拥有英雄般的地位与荣耀,他生来即是忒拜国王之子,上天还赐予了他坚毅的勇气和出人的智慧,他可以轻而易举破解困扰整个忒拜王国的“斯芬克斯之谜”,从而成为英雄登上国王之位。在位期间,面对王国因神的惩罚而遭受的巨大灾难,他一心想要找到杀害老国王的罪魁祸首,拯救他的子民。尽管随着调查到的证据越来越指向自己,俄狄浦斯仍然没有退缩与畏惧,坚决追查到底,最后当得知自己正是那弑父娶母的凶手时,他毅然刺瞎双眼,向臣民坦白自己的罪行,并愿意被流放出境,来抵偿犯下的罪恶。我们可以看出,俄狄浦斯从出生到流放一直都在逃离命运的诅咒,换言之,他的行为始终受到命运的主导,最终也没能挣脱命运的束缚。
如果说古希腊悲剧体现了人与命运的冲突,那么莎士比亚时代的悲剧则反映了个人内心矛盾的挣扎。亚里士多德认为情节是悲剧最重要的要素,它由人物行为组织而成,“情节是行动的摹仿”[1]30而人物行为和性格正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主人公的性格会直接影响他的行为动机;另一方面,行为因素也会使其性格面貌更为饱满。西方悲剧主人公在性格上大多具有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缺陷”,这种“缺陷”并不是道德上的罪恶,而是“仅仅指一个坚强的性格陷入无防备的厄境,……从而令我们产生悲剧所特有的那种劫数难逃又夹杂以含冤受屈的奇怪感受。”[4]54莎士比亚笔下的奥赛罗是一位英勇的将军,他光明磊落、慷慨大度,为国家立下赫赫战功。然而这位近乎完美的大英雄却无法识破伊阿古的诡计,陷入了欺诈者的谎言,以致在蒙蔽中误杀了他的妻子苔丝狄蒙娜。与之相似的还有哈姆莱特,他是一个出身高贵的人文主义者,然而性格上的“延宕”成为了他的阿基里斯之踵,与其说他处于和邪恶势力的斗争中,不妨将这种冲突归结于他自身矛盾的性格。哈姆莱特想要为父报仇,但他更想达到“重整乾坤”、以正视听的目标,所以他必须慎重考虑,表现出迟疑与委蛇,以便寻找复仇的最佳时机,因此“延宕”就成为了他性格中不可克服的障碍。哈姆莱特看似是错失了多次复仇机会,可这并非偶然,而是在他性格“缺陷”的支配下表现出的必然性。在西方悲剧中,这种困厄通常降临在身份高贵、品德高尚的人物身上,让出类拔萃的他们遭受孤立,使读者在惋惜中万般无奈地看着主人公身陷无法逃脱的劫难,身临其境般感受到作品中洋溢的悲痛。不管是哈姆莱特或奥赛罗,他们性格上的“缺陷”似乎微不足道,却足以牵引着他们的行为向着相反的一面发展,最终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悲剧性的结局,故而主人公的行为总是要达到悲剧意义上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梳理出西方传统悲剧的特征:1.悲剧主人公大多是领袖人物,“必须拥有相当的英雄气魄”[4]52;2.悲剧主人公的行为不是受他们的意志支配,而是受到不可控制力量的约束,比如命运的掌控和自身性格“缺陷”的牵引,最终都难逃被毁灭的命运。而这些特质恰好与中国古典悲剧呈相反之状况。
二.元代民间叙事文学的兴盛与英雄悲剧的缺失
自唐代以来,以传奇小说为代表的叙事性文体开始出现,宋代城市经济的繁荣促使市民阶层兴起,“繁荣的都市生活,滋生了各类以娱乐为目的的文艺形式,说话、杂剧、影剧、傀儡戏、诸宫调等艺术迅速兴起和发展。”[5]10尤其是戏剧,因其跌宕起伏的情节与绘声绘色的表演,更能引起市民百姓的欣赏,故而叙事性文学的发展成为了当时文坛的一股洪流。到了元代,叙事性文学趋于成熟,戏剧更是在这一时期走向兴盛,“内而京师,外而郡邑,皆有所谓勾栏者,辟优萃而隶乐,观者挥金与之。”[6]1可见元代民间文学特别是戏剧演出之频繁,观众也对这种通俗有趣的文艺形式喜爱有加。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元代戏剧把“自然”作为审美特征,如王国维所说:“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7]111戏剧作家都真实地摹写自己的所见所想,真切地表现出“时代之情状”,而这些取自市井巷头的通俗内容正是市民百姓喜闻乐见的。再加上元代文人生活在一个特殊的社会时代,元朝是中国历史上少数由外族建立的政权,蒙古人对汉族人民进行压迫式管理,汉人处于社会的底层。在蒙古人享有特权的元朝社会,汉族读书人想要通过科举进入统治阶级或上流社会非常之困难,仕途无望的文人处于一种上进无门但又不甘后退的艰难境地,不得不栖身于市井街头专职从事文学创作为生,故而追求“自然”审美特征的知识分子要依托民间的平凡人物进行写作,所以元代戏剧中很难见到主人公是称雄一方的领袖或气吞山河的英雄。尽管《赵氏孤儿》讲述的是屠岸家和赵家两大贵族世家的恩怨斗争,但在这场王公贵族间的斗争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程婴和公孙杵臼这样的小人物,我们几乎看不到其他贵族大臣的身影,甚至最后进行复仇的赵武的影响都是微乎其微的。当赵武长大成人时,剧情已接近尾声,他的任务只剩下完成复仇,况且当时晋国内部环境对于赵武非常有利,他的复仇对于屠岸贾的覆灭只是起到顺水推舟的作用。可以说,赵武复仇所需要的条件已经被程婴等人铺垫好了,他的行为只是之前情节的自然发展,纪君祥真正要表现的是出身草野却充满智谋的程婴,这类小人物是作者描写“时代之情状”的主要依托对象,同时为了迎合平民百姓的喜好或表达对元朝统治者的不满,作者往往要体现平凡人物身上伟大的一面,而不再以歌颂帝王将相为主。这就是以《赵氏孤儿》为代表的中国古典作品中英雄悲剧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与悲剧冲突的特殊性
在西方悲剧中,冲突是悲剧效果产生的来源,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完美的悲剧结构不应是简单的,而应是复杂的。”[1]48而复杂的悲剧结构就需要同样复杂的悲剧冲突交构其间,从而引起怜悯与恐惧的悲剧效果。上文已经谈到人物性格的“缺陷”会造成意志上的困惑,最终导致人物陷入逆境中,我们可以将这种因为内心困惑而引起的矛盾挣扎理解为“内在冲突”。钱钟书特别强调内在矛盾冲突之于悲剧的重要性,他认为《赵氏孤儿》中程婴在亲生孩儿和故主遗孤的抉择面前并没有表现出激烈的挣扎,“亲情与责任之间的竞争力并不匹敌,很明显,其中一个不难战胜另一个”,虽然观众对于程婴忍痛献子的行为非常同情,但人物内在冲突的缺乏导致这部戏剧“没有从个人同情上升到更高的体验层面。”[8]针对这个情况,钱钟书否认《赵氏孤儿》是一部成功的悲剧。但王国维持不同的看法,他评价道:“纪君祥之《赵氏孤儿》。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蹈汤赴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7]112他认为戏剧人物的行为皆出自于其意志上的自觉,具有主观性的特征。也就是说相较于西方悲剧中人物的行为要么受到命运的支配,要么受到自身性格“缺陷”的桎梏,《趙氏孤儿》各个人物的行为皆取决于各自的意志,剧中人物的行为取向有其内在动因,而这种动机所折射出来的正是中国传统的伦理价值观念。
自儒家文化兴起以来,中国知识分子长期受其影响,儒家对于“忠诚”和“仁义”这些价值观念极其推崇,孔子主张君子要践行忠诚和恕道,《论语》有言:“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10]42此外还提倡仁义之重要更甚于性命,“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10]184孟子继承了这些观点,进一步提出:“仁,人心也;义,人路也。”[11]206他认为仁义乃君子安身立足之本,要时刻注重自己仁义的修养。随着儒家逐渐处于正统独尊的地位,这些伦理观念越来越深入读书人的内心,成为他们审视自己言行的标准。前文说过,《赵氏孤儿》真正想要突出的人物其实是程婴、韩厥和公孙杵臼,纪君祥借助他们三人的言行传达了自己的价值观念,即对忠诚、大义与仁爱的颂扬。程婴是戏剧中着墨最多的人物,作为赵家的仆人,他身上体现出了对故主赤诚的忠心,他感念赵家的恩遇,忠于公主的嘱托,千方百计、不计代价地保护赵武。剧中多次展现了程婴的聪明才智与忠义凛然,他设法说服韩厥和公孙杵臼帮助隐藏赵氏遗孤,甚至忍痛割舍亲生孩儿的性命,“甘将自己亲生子,偷换他家赵氏孤”。[9]23除了程婴,韩厥和公孙杵臼也都为救孤而舍生取义。韩厥曾受赵家提拔,心怀感恩之情,甘愿以死掩护程婴带孤儿出逃。公孙杵臼曾经和赵盾是一殿之臣,有着同僚之谊,程婴求助他时说:“老宰辅,你若存的赵氏孤儿,当名标青史,万古留芳。”[9]22这意味着无论是程婴还是公孙杵臼,他们心中理所当然认为保全孤儿是忠义使然,忠义之名比自身性命更为重要,这正是儒家推崇的“杀身以成仁”。因此,对于《赵氏孤儿》这种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奸臣当道、残害忠良的故事,按照中国文人的心中的理念,必定是将奸佞之臣除之而后快的,因此戏曲的结局是“把奸贼全家尽灭亡……忠义士各褒奖。”[9]39
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的精神在于“打动慈善之心”和“引起怜悯或恐惧之情”,具体来说,“怜悯是由一个人遭受不应遭受的厄运而引起的,恐惧是由这个这样遭受厄运的人与我们相似而引起的。”[1]48这是亚氏所主张的悲剧内核,《赵氏孤儿》无疑是符合的,赵氏一族三百多无辜的人尤其是程婴出生不久的孩儿皆惨遭毒手,带给我们的不可谓不震恐,不可能不唤起观众的慈善之心和怜悯之情。因此这部戏剧并没有违背悲剧之精神,它拥有悲剧中最本质的东西,即使由于元代民间叙事文学兴盛的影响以及中国传统伦理观念的制约而在形式上呈现出不同于西方悲剧的特殊性,也不能以这些特异因素否认中国古典悲剧的存在。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诗学[M].罗念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蒋观云.中国之演剧界.阿英编.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M].北京:中华书局,1960.
[3]朱光潜.朱光潜全集(第八卷)[M].北京:中华书局,2012.
[4][加]诺思罗普·弗莱.批评的解剖[M].陈慧,袁宪军,吴伟仁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
[5]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三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6](元)夏庭芝.青楼集笺注[M].孙崇涛,徐宏图笺注.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6.
[7]王国维.宋元戏曲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5.
[8]钱钟书.中国古代戏曲中的悲剧[J].陆文虎译.解放军艺术学院学报,2004(01).
[9](元)纪君祥.赵氏孤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10]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7.
[11]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
(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