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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日前召开。据透露,广州将推进小贩管理的专门立法,建立小贩入场经营资格与居住地挂钩的制度。
小贩与城管的“天敌”关系,自城管成立之日起就建立了。有头发谁愿意当瘌痢?要不是就业困难,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或者一日三餐衣食无忧,谁愿意当“走鬼”?站在城管角度,如果对小贩乱摆乱卖不闻不问,任由其占用公共道路、乱搭乱建、乱丢垃圾现象泛滥成灾,那岂不是失职?
一面是生存,一面是秩序,双方都有理由,冲突是必然的,遇上个别火气大的,就容易“擦枪走火”,演变成武力冲突。偏袒任何一方,似乎都不公平。就说小贩吧,当城管与小贩冲突,我们总是站在小贩这边指责城管,可当小贩把人行道都占了,把我们赶到马路上与汽车并行时,我们也会很反感。
国外也有“走鬼”,像美国华盛顿、纽约等城市的一些重要景点和主要街道上,甚至在白宫和国会等周围,都能见到小贩的身影。他们又是如何“摆平”小贩?不说国外,看看香港版本。第一步,食环署陆续出台《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小贩规例》《食物业规例》等法规,作为流动摊档的管理依据。第二步,食环署下设小贩事务队进行执法,定期巡查本区固定摊位,整顿流动小贩,并对无牌小贩采取突击行动。立法先行,依法行事,各得其所。
城管与小贩固然有矛盾,但也不存在解不开的死结。只要管理得法,小贩也是可以管住的。一是要法治,用法律法规来定位、调节双方关系。城管部门,一举一动都要依法依规,不要越界。小贩也一样,有法就要遵循,违法就要追究。二是要服务,少点生硬的管理,多点人性的服务,双方自然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广州推进小贩管理立法,在依法行政的路上开了一个好头,下一步便是多听听不同意见,共同将法立好。(永琪10)
小贩与城管的“天敌”关系,自城管成立之日起就建立了。有头发谁愿意当瘌痢?要不是就业困难,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或者一日三餐衣食无忧,谁愿意当“走鬼”?站在城管角度,如果对小贩乱摆乱卖不闻不问,任由其占用公共道路、乱搭乱建、乱丢垃圾现象泛滥成灾,那岂不是失职?
一面是生存,一面是秩序,双方都有理由,冲突是必然的,遇上个别火气大的,就容易“擦枪走火”,演变成武力冲突。偏袒任何一方,似乎都不公平。就说小贩吧,当城管与小贩冲突,我们总是站在小贩这边指责城管,可当小贩把人行道都占了,把我们赶到马路上与汽车并行时,我们也会很反感。
国外也有“走鬼”,像美国华盛顿、纽约等城市的一些重要景点和主要街道上,甚至在白宫和国会等周围,都能见到小贩的身影。他们又是如何“摆平”小贩?不说国外,看看香港版本。第一步,食环署陆续出台《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小贩规例》《食物业规例》等法规,作为流动摊档的管理依据。第二步,食环署下设小贩事务队进行执法,定期巡查本区固定摊位,整顿流动小贩,并对无牌小贩采取突击行动。立法先行,依法行事,各得其所。
城管与小贩固然有矛盾,但也不存在解不开的死结。只要管理得法,小贩也是可以管住的。一是要法治,用法律法规来定位、调节双方关系。城管部门,一举一动都要依法依规,不要越界。小贩也一样,有法就要遵循,违法就要追究。二是要服务,少点生硬的管理,多点人性的服务,双方自然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广州推进小贩管理立法,在依法行政的路上开了一个好头,下一步便是多听听不同意见,共同将法立好。(永琪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