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5年12月13日,第三次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曾培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成绩,加大力度,确保明年春节前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清欠任务。要加快清理社会项目拖欠,建立健全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曾培炎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大部分工程欠款已经得到偿还。
曾培炎指出,从现在到春节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欠款工作进入了关键阶段,各地方、各部门要坚持清欠工作目标不动摇,坚持省级政府负总责不动摇,坚持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不动摇,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不动摇。当前,一是要完成清欠计划,各地要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项摸清情况,逐项落实还款任务。二是要明确清欠责任。各地政府要在年底前带头完成本级清欠任务,对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市县,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要落实偿还资金,严格按照建设资金来源,抓紧时间落实政府项目还款资金。四是要加强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要抓住年底有限时间,对清欠缓慢地区和重点拖欠项目,加强督查督办。五是要做好社会投资项目清欠工作。同时,各地要确保建筑领域进城务工人员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曾培炎强调,2006年是三年清欠工作的最后一年,各地要继续巩固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成果,加大社会投资项目清欠力度。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健全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投资、建设、财金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防止政府项目拖欠;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抓紧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把防范拖欠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电视电话会上,建设部副部长黄卫代表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部际工作联席会议发了言,辽宁、河南、江苏、山东负责人介绍了当地清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2003年底,国务院部署用三年时间,分三步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第一步,2004年要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第二步,2005年要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第三步,2006年要重点完成社会投资项目的清欠任务,同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欠。
截止到2005年年初,全国绝大部分被拖欠的建筑农民工工资已经偿还,初步建立了工资发放的正常机制。到2005年12月初,全国已偿还历史拖欠工程款1620亿元,占2003年底前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总额的87%,其中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645亿元,占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总额的91.4%。上海、北京、辽宁、江苏、山东、云南、安徽、天津、浙江、河南等10个省(市),拖欠工程款偿付比例达到90%以上,有11个省(市)政府投资项目偿付比例超过了95%,基本完成了清欠任务。同时,各地社会投资项目清欠工作不断推进,偿付比例平均达到84.4%。
曾培炎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大部分工程欠款已经得到偿还。
曾培炎指出,从现在到春节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欠款工作进入了关键阶段,各地方、各部门要坚持清欠工作目标不动摇,坚持省级政府负总责不动摇,坚持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不动摇,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不动摇。当前,一是要完成清欠计划,各地要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项摸清情况,逐项落实还款任务。二是要明确清欠责任。各地政府要在年底前带头完成本级清欠任务,对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市县,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要落实偿还资金,严格按照建设资金来源,抓紧时间落实政府项目还款资金。四是要加强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要抓住年底有限时间,对清欠缓慢地区和重点拖欠项目,加强督查督办。五是要做好社会投资项目清欠工作。同时,各地要确保建筑领域进城务工人员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曾培炎强调,2006年是三年清欠工作的最后一年,各地要继续巩固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成果,加大社会投资项目清欠力度。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健全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投资、建设、财金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防止政府项目拖欠;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抓紧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把防范拖欠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电视电话会上,建设部副部长黄卫代表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部际工作联席会议发了言,辽宁、河南、江苏、山东负责人介绍了当地清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2003年底,国务院部署用三年时间,分三步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第一步,2004年要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第二步,2005年要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第三步,2006年要重点完成社会投资项目的清欠任务,同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欠。
截止到2005年年初,全国绝大部分被拖欠的建筑农民工工资已经偿还,初步建立了工资发放的正常机制。到2005年12月初,全国已偿还历史拖欠工程款1620亿元,占2003年底前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总额的87%,其中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645亿元,占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总额的91.4%。上海、北京、辽宁、江苏、山东、云南、安徽、天津、浙江、河南等10个省(市),拖欠工程款偿付比例达到90%以上,有11个省(市)政府投资项目偿付比例超过了95%,基本完成了清欠任务。同时,各地社会投资项目清欠工作不断推进,偿付比例平均达到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