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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不问兴趣、盲目报班,不做‘虎妈’‘狼爸’。”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把家庭教育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意见》指出:“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得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中国有句老话叫“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里所谓的“看”,显然不是儿童和青少年的聪明与认知水平,而更多的是道德发展程度和水平,以及相应的性格特征,因为这些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们成年以后的基本状况。
近年来,一些家庭出现了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清华大学教授谢维和指出,这些年的教育改革,较多集中在学校改革,而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作为一个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家庭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联系,以至于一方面家庭教育本身由于社会发展和家庭形态的变化而未能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改善,另一方面则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出现了分离,彼此产生了某种不应该有的误解,甚至是对立和矛盾。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切实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是让每个学生享有人生出彩机会的关键环节,是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形成综合育人体系,把广大少年儿童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进一步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对北京、黑龙江、江西和山东4省(市)2万名家长和2万名小学生进行的家庭教育状态调查显示,很多家长只关心孩子的健康安全、学习成绩等现实因素,对兴趣爱好、性格养成等发展因素的关注度较低,从高到低依次为:健康安全(65.95%)、习惯养成(55.47%)、日常学习(53.58%)、人际交往(37.89%)、自理能力(33.75%)、性格养成(28.09%)、兴趣爱好(19.47%)、情绪情感(11.93%)。由此反映出我国当前家庭教育的着眼点在“成才”,而忽略了“成人”。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家庭教育首席专家孙云晓撰文指出:“我常常遗憾地发现,许多学生出现成长危机,究其原因,往往与错误的家庭教育密切相关,而有不少失败家庭的父母具有高学历、高职位、高收入。所以,我提出过一个疑问,父母究竟靠什么教育好孩子?我和一些家庭教育研究者发现,决定父母教育好孩子的不是高学历、高职位、高收入,而是较高的教育素质,即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和教育能力。”
当前,我国的家庭教育状况不容乐观。有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总是过分替代,使孩子失去了适应不良境遇的能力,也让孩子从小丧失了责任、感恩等一些宝贵的东西;有些家长过分期望把孩子培养成精英,热衷于给孩子报培训班“增负”,让孩子小小年纪就丧失了童年的欢乐;有些家长不学无术,整天沉溺于玩牌、酗酒、唱歌、看电视、打麻将,无形中也带坏了孩子。
针对以上系列问题,《意见》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二是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幼儿园、小学、中学阶段特征,把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生家庭教育的规律性,明确各个阶段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三是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充分发挥学校的重要作用
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是提高父母的教育素质。那么,谁来提高父母的教育素质呢?孙云晓认为,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都可以发挥作用,其中,最重要、最经常、最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主要还是要依靠教育部门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来承担。
清华大学教授谢维和指出,尽管这些年基础教育的学校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良好的合作机制,其成效受到了内在的抑制和损耗。这种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的分离,则是教育中最大的“浪费”。根据教育科学研究的成果和结论,学校及老师与学生及父母等之间的有效沟通、联系与合作,将极大地提升学生的道德发展水平与认知水平。所以,如何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已经成为当前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此,《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各地教育部门要强化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各种家校沟通渠道。
二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通过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社会实践、亲子活动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和育人氛围。
三是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
四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
教育管理部门做好引导和服务
家庭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发挥好公共服务体系和现有机构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作用,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和优势,是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意见》就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二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三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研究和宣传引导: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实施办法;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设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丛中笑指出,在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构中,要遵循“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的基本思路。在管理体制构建中,要发挥政府职能,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在政策法律建设中,要完善家庭教育相关政策法律;在机构设置与工作机制建构中,要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工作运行、服务供给机制,实现体系全覆盖;在人员队伍培养中,要建构合理化的队伍,加强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要针对对象、目标、内容、形式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工作。
(责编 欧金昌)
把家庭教育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意见》指出:“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得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中国有句老话叫“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里所谓的“看”,显然不是儿童和青少年的聪明与认知水平,而更多的是道德发展程度和水平,以及相应的性格特征,因为这些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们成年以后的基本状况。
近年来,一些家庭出现了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清华大学教授谢维和指出,这些年的教育改革,较多集中在学校改革,而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作为一个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家庭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联系,以至于一方面家庭教育本身由于社会发展和家庭形态的变化而未能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改善,另一方面则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出现了分离,彼此产生了某种不应该有的误解,甚至是对立和矛盾。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切实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是让每个学生享有人生出彩机会的关键环节,是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形成综合育人体系,把广大少年儿童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进一步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对北京、黑龙江、江西和山东4省(市)2万名家长和2万名小学生进行的家庭教育状态调查显示,很多家长只关心孩子的健康安全、学习成绩等现实因素,对兴趣爱好、性格养成等发展因素的关注度较低,从高到低依次为:健康安全(65.95%)、习惯养成(55.47%)、日常学习(53.58%)、人际交往(37.89%)、自理能力(33.75%)、性格养成(28.09%)、兴趣爱好(19.47%)、情绪情感(11.93%)。由此反映出我国当前家庭教育的着眼点在“成才”,而忽略了“成人”。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家庭教育首席专家孙云晓撰文指出:“我常常遗憾地发现,许多学生出现成长危机,究其原因,往往与错误的家庭教育密切相关,而有不少失败家庭的父母具有高学历、高职位、高收入。所以,我提出过一个疑问,父母究竟靠什么教育好孩子?我和一些家庭教育研究者发现,决定父母教育好孩子的不是高学历、高职位、高收入,而是较高的教育素质,即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和教育能力。”
当前,我国的家庭教育状况不容乐观。有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总是过分替代,使孩子失去了适应不良境遇的能力,也让孩子从小丧失了责任、感恩等一些宝贵的东西;有些家长过分期望把孩子培养成精英,热衷于给孩子报培训班“增负”,让孩子小小年纪就丧失了童年的欢乐;有些家长不学无术,整天沉溺于玩牌、酗酒、唱歌、看电视、打麻将,无形中也带坏了孩子。
针对以上系列问题,《意见》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二是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幼儿园、小学、中学阶段特征,把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生家庭教育的规律性,明确各个阶段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三是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充分发挥学校的重要作用
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是提高父母的教育素质。那么,谁来提高父母的教育素质呢?孙云晓认为,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都可以发挥作用,其中,最重要、最经常、最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主要还是要依靠教育部门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来承担。
清华大学教授谢维和指出,尽管这些年基础教育的学校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良好的合作机制,其成效受到了内在的抑制和损耗。这种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的分离,则是教育中最大的“浪费”。根据教育科学研究的成果和结论,学校及老师与学生及父母等之间的有效沟通、联系与合作,将极大地提升学生的道德发展水平与认知水平。所以,如何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已经成为当前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此,《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各地教育部门要强化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各种家校沟通渠道。
二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通过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社会实践、亲子活动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和育人氛围。
三是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
四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
教育管理部门做好引导和服务
家庭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发挥好公共服务体系和现有机构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作用,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和优势,是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意见》就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二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三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研究和宣传引导: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实施办法;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设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丛中笑指出,在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构中,要遵循“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的基本思路。在管理体制构建中,要发挥政府职能,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在政策法律建设中,要完善家庭教育相关政策法律;在机构设置与工作机制建构中,要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工作运行、服务供给机制,实现体系全覆盖;在人员队伍培养中,要建构合理化的队伍,加强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要针对对象、目标、内容、形式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工作。
(责编 欧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