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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会同驻民政部监察局组成民政部重大项目招标投标廉政监督机构,负责对民政部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项目总投资概算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3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必须纳入廉政监督范围。实施重大招标投标项目的部门应提前20日将重大项目招标事项(包括工程、货物、服务的招标计划)书面报告廉政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