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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各部门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改革实施。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的基础上进行的,其特点是把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把职能转变作为核心,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十几个部门,调整力度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用3至5年时间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目前,媒体报道已经有国家铁路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个部门出台了“三定”方案。
国家铁路局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已于2013年3月14日完成企业注册登记。
据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消息,3月27日,交通运输部在党组书记杨传堂的主持下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部机关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会议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扎实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科学发展。 第二,要紧紧抓住转变职能这个中心环节,认真梳理职能交叉、行政审批等有关事宜,该调整的调整,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第三,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抓好“三定”规定的制定等工作,确保部机关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有序。同时,要持续抓好安全工作,为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顺利进行和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会议决定,成立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领导小组,部党组书记、部长杨传堂任组长,翁孟勇、徐祖远、李建波同志任副组长,何建中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3月2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主持召开部机关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动员会,会议强调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指出推进职能转变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二是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把政府“不该管、放得下”、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三是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下放投资审批事项,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四是优化职能配置,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职能,加强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和规范市场秩序职能,处理好部与其他部委、部管国家局的关系。五是严格事后监管,加快研究转变职能后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六是强化行政问责,把权力和责任捆在一起,有权必有责,切实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杨传堂要求,各司局要积极稳妥推进职能转变:一要确保任务分工到位。二要确保时间进度到位。三要确保工作质量到位。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机构编制网于2013年5月15日公布了有关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确定了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即“三定”方案)。该《规定》取消了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15项职责,同时加强了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等6项职责。国家铁路局设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7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1名,司局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据新华社报道,2013年5月15日,中编办网站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明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4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增设1名副局长兼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司局领导职数60名(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药品安全总监1名),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10名。
该“三定”方案取消四项职责:一是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二是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三是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四是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由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承担。下放五项职责:一是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二是将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三是将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四是将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五是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文根据新华社及相关政府网站报道整理)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十几个部门,调整力度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用3至5年时间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目前,媒体报道已经有国家铁路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个部门出台了“三定”方案。
国家铁路局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已于2013年3月14日完成企业注册登记。
据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消息,3月27日,交通运输部在党组书记杨传堂的主持下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部机关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会议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扎实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科学发展。 第二,要紧紧抓住转变职能这个中心环节,认真梳理职能交叉、行政审批等有关事宜,该调整的调整,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第三,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抓好“三定”规定的制定等工作,确保部机关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有序。同时,要持续抓好安全工作,为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顺利进行和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会议决定,成立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领导小组,部党组书记、部长杨传堂任组长,翁孟勇、徐祖远、李建波同志任副组长,何建中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3月2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主持召开部机关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动员会,会议强调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指出推进职能转变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二是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把政府“不该管、放得下”、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三是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下放投资审批事项,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四是优化职能配置,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职能,加强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和规范市场秩序职能,处理好部与其他部委、部管国家局的关系。五是严格事后监管,加快研究转变职能后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六是强化行政问责,把权力和责任捆在一起,有权必有责,切实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杨传堂要求,各司局要积极稳妥推进职能转变:一要确保任务分工到位。二要确保时间进度到位。三要确保工作质量到位。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机构编制网于2013年5月15日公布了有关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确定了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即“三定”方案)。该《规定》取消了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15项职责,同时加强了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等6项职责。国家铁路局设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7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1名,司局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据新华社报道,2013年5月15日,中编办网站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明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4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增设1名副局长兼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司局领导职数60名(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药品安全总监1名),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10名。
该“三定”方案取消四项职责:一是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二是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三是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四是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由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承担。下放五项职责:一是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二是将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三是将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四是将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五是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文根据新华社及相关政府网站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