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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在江西省的国土资源工作大会上代省长吴新雄提出,对于用地问题要做到“八个不准”:不准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不准搞“以租代征”,不准搞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不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不准搞严重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准侵犯和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不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