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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第二季度开始,国家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覆盖范围扩大到105个城市。为确保2009年第一季度监测结果与2008年第一季度具有可比性,本监测分析报告中各主要指标仍采用全国35个重点城市的监测数据测算结果,同时,在报告的第六部分,进行范围扩大后的全国地价状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