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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国瞩目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于2018年3月3日和3月5日在北京开幕。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涉及税制改革、税收优惠等税收方面的内容31处,同时就今年的财税工作提出了建议。
除了《政府工作报告》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外,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提案也是公众聚焦的热点。那么,今年“两会上”财税行业的代表和委员们对行业发展有哪些建议和提案呢?《财会信报》记者本期专访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四川新联会会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裁蓝逢辉。
建议一
降低税务师考试报考门槛
当前,随着“放管服”改革、税制改革、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机关需要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发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的重要作用。纳税人需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这些都对扩大涉税专业服务人才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蓝逢辉表示,税务师是涉税专业服务的主力军,但是目前税务师行業的人才队伍规模不大,税务师事务所普遍面临“一师”难求的局面,人才紧缺矛盾突出,特别是税务师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为此,国税总局领导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尽快扩大税务师行业后备人才队伍规模,提升税务师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满足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和纳税人的广泛需要。
蓝逢辉指出,目前,《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0号,以下简称“90号文”)中,关于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行业相比,要求仍然偏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报考条件要求均为“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皆可报名参加考试。
据统计,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总人数113万人,其中在校学生报考人数为20余万人,占总报考人数的18%;资产评估师考试于2017年调整报考条件后,总报考人数为5万余人,其中在校大学生约6 500人,约占总报考人数的15%。由此可见,在校大学生占上述职业资格报考人数的比重较高。而由于报名门槛偏高,2017年税务师考试报考人数是23万人,其中在校大学生5 000多人,仅占报考总人数的2.5%,许多有意愿报考税务师的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被挡在门外。
蓝逢辉认为,在当前形势下,报考门槛偏高不仅不利于税务师行业队伍建设,也不利于应届大学生就业。中税协已连续三年顺利组织实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虽然报考总人数逐年递增,但增长率仍然不高、报考规模不大、综合通过人数较少,税务师人才后备队伍建设的速度不能适应国家财税改革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因此,蓝逢辉建议,尽快修订90号文相关条款,降低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门槛,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报考,以有效促进行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需要。
他具体建议,一是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修改为“取得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的高等院校专科学历;或取得其他门类的高等院校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
二是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款“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修改改为“具有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的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其他门类的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建议二
应尽早启动税务师行业立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税务师作为涉税专业服务的主力军,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服务国家税收、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支重要专业力量。
多年来,税务师行业承担了大量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在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蓝逢辉指出,税务师行业提供的服务不同于普通的专业服务,涉及国家税收和经济安全,关乎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和环境,应该纳入国家的法律框架,进行严格的行政监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国务院明确规定,“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对企业财务、纳税情况、资本验资、交易行为等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证,依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
蓝逢辉表示,其中提到的会计师、律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均已立法,只有税务师行业目前立法缺失,亟需加快行业立法。
他建议,尽早启动《税务师法》的立法程序。可先由国务院制定《税务师条例》,明确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条件、权利和义务等,确保行业有法可依、健康发展。待时机成熟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门立法。
建议三
资源税目中增加碳排放税
碳排放税是指政府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通过削减化石能源燃烧排放二氧化碳、以减缓全球温室效应为目的所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通常是按照化石能源碳含量或燃烧后产生的碳排放当量进行征收。
蓝逢辉介绍,当前,西方国家为优化产业结构,已将碳排放税作为落实低碳经济政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核心手段。主要体现在,英、法、德、意、日等国家在其国内相继开征碳排放税后,欧盟还通过法案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规定,对超过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惩罚性“碳关税”。通观碳税在西方国家的作用,一是碳排放税使得替代能源与化石能源相比更具成本竞争力,进而推动替代能源的使用;二是碳排放税为碳排放设定了一个明确的价格,为提高能源效率进行的投资可获得相应回报;三是在国际贸易争端中,“航空碳税”、“碳关税”成为了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制裁依据。 “中国作为全球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全球气候治理、积极推动经济低碳绿色转型,但受制于能源分布的约束,目前仍是世界上少数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国家。”蓝逢辉表示,充分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能源政策导向与能源战略的现实要求,积极推行在资源税税目中增加碳排放税目实为必要。
蓝逢辉具体从以下方面提出建议。1.征收范围与对象: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消耗化石能源燃料直接或间接向大气中排放的、且能耗组织可控制的CO2排量。为此征收对象可界定为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CO2。2.纳税人:消耗化石能源燃料直接或间接向大气中排放CO2的组织与个人。 3.计税依据:以消耗化石能源燃料直接或间接向大气中排放的CO2排量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可依据《IPCC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所确定的公式,即排放量= AD (活动数据) × EF(排放系数)计算。 4.税率:因CO2排放的量暂无货币计量的价值,故税率设计以从量计征方式为宜,对不同化石能源燃料实行差别税率。 5.征收环节:生产(直接排放)环节确定在化石能源的生产、精炼、加工等的生产商纳税;销售(间接排放)环节由化石能源销售商源泉纳税。6、税收优惠:对CDM机制下的CCER减排量、对实施碳捕获技术CCS以及个人生活使用化石燃料产生的CO2可暂不征收。
蓝逢辉同时表示,也应看到事物是存在二维性的,碳排放税开征也是一样,如处理不妥也会伤及部分企业发展。为此,他还建议在开征之前需思考和研究如下关系。
一是充分考虑碳排放税特征,正确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要充分考虑企业经济承受能力与经济发展的规模。
二是立足我国国情与合理借鉴西方经验。碳排放税的征收,历来是经济目标和环境目标相冲突的税种,故应遵循国际上通行的“中性”原则,保持全社会总体税负平衡;碳排放税的具体税制设计需结合我国当前特定背景,考虑当前环境技术监测水平和征管成本,可根据不同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的不同系数确定不同的税率;同时,对不同行业和部门的税率要有差别,对受影响程度较大又是国家需要发展的行业的纳税人要适度减征或免征。同时,对国内相关产业特别是能源密集型产业对二氧化碳税的承受力进行详细评估,税率设计以不损害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前提。
三是注重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原则。我国应该选择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制定税目、税基和税率,应通过税收手段抑制对高能耗、高排放产品的需求,对环境“友好”的产业给予鼓励。
建议四
优化进出口商品税率
近十年来,随着国家的日益强大、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中国人的购买力越来越强,海外旅行购物成了“新时代”中国人的“新常态”。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达沃斯论坛上进行主题演讲时说,未来5年中国出境游会达到7亿人次。随着中国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消费也在逐渐升级,中国居民出境需求、消费能力和意愿持续增长,中国居民海外奢侈品消费逐年屡创新高。据统计,近三年来,每年平均出境旅游超过1亿人次,境外商品(奢侈品)消费金额超过1 000亿美元,意味着中国人买走了全球一年近一半的奢侈品,海外购物占出境自由行总消费的50%左右。大量消费在境外发生。中国人每年外出旅游人次最多、购物金额巨大。
蓝逢辉指出,上亿人次的境外旅游除了旅游费本身的支出以外,更多的是在境外购物消费,特别是奢侈品消费。在国内因为价格高或买不到,国人就去国外买,因此造成了大量的外汇流出,既不利于国家的外汇管理和储备,也不利于保持人民币的稳定、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
自欧美金融危机以来,欧美经济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欧洲经济至今还未完全走出“危机”。美国特朗普减税政策对中国的税制体系也形成一定的冲击。蓝逢辉表示,与时俱进,优化设计更科学的进出口关税税率是中国税制建设的重要课题。顺应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顺应世界消费需求和国内消费需求的变化,顺应中国居民消费者的客观需要,建设更加优化的进口消费品关税税制成为客观需要。蓝逢辉建议,根据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匯率、国际消费品市场与国内消费品市场的差异,结合中国实际国情和现行税制——优化建设中国消费品税制税率。另外,考虑和研究在国内出关离港机场和相应城市,建立机场和市内规模化的免税商品店,允许中国人可以购买中国免税商品出境。
建议五
合并国地税 加快推进机构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的重大部署,国家在各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和进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国家的经济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财税改革是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组织收入的税收改革又是重中之重。
蓝逢辉分析,从宏观来说,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国由封闭型经济走向了开放型经济,我们实现了“站起来”到“富起来”的飞跃,在“强起来”的今天,我们不忘初心、坚持改革、改革开放的目标坚定不移。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财税体制在不同的时期、阶段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好地完成了历史使命,满足了国家、社会和时代的发展和需要,完成了国家赋予税收的神圣职能。
从微观来说,财税体制和机构的建设、税收征管、纳税人和社会需要之间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性的问题需要改革优化。
从财政管理来说,财政部门从中央到各省、市需要面对国税局和地税局两个行政部门,来完成属于“同一内涵”(概念)的国家税收工作。
从税务管理来说,“同类的”税收征管工作内容,却要两个税务行政部门来完成。按百姓的话说:只有一份工,却雇佣了两个人。
从纳税人角度来说,一个企业一套报税资料,却要准备两套、跑两个税务行政部门去申报。
从发达国家治理经验来说,有分联邦税收和州地方税收的,但,税务管理和机构设置优于我们。在西方某国,12万税务人员组织了3.54万亿美元的收入,征税成本仅为收入的0.41%,而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成本是发达国家的几倍。
综上所述,蓝逢辉认为,在当今信息技术发展迅猛的时代背景下,国地税机构合并的社会条件、技术条件和文化条件等均已具备。国地税机构合并改革,每年将可为国家节约数千亿的财政支出、节约巨大的人力和社会资源。
蓝逢辉建议,一是可以合并“窗口”资源。将税务、社保等政府和国有的收费性服务窗口,改革合并到银行服务窗口,避免各行政部门形成“大而全、小也全”,在“放管服”政府职能转变上进一步改革深化。
蓝逢辉介绍,他于2017年5月参加了浙江和福建两省“社保费由税务局代收”的调研。调研组认为,此项改革非常成功、成效显著、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在管理上改革后比改前更好,收入成倍增长,该项改革为地方政府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资源。同时实现了部门间信息共享。蓝逢辉认为,进行全国性窗口的再合并改革,还将实现更多、更大的节约。
二是加快推进税务机构改革。首先,从部门设置和人员入手,逐步过渡至将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合并到相同级次国家税务局。据了解,目前我国税务系统(不含社会招聘人员)有80万人,人员分布国、地税约各占一半。进行合并至少可以节约1/3以上几十万人的人力资源、节约大量的财政相关支出。
三是优化政府和社会组织分工改革,培育税务服务专业人才。在“放管服”的深化改革中,更多赋予社会专业组织职能,发挥其专业和服务优势,培育更多优秀的税务专业服务人才,服务国家税收事业。其中,加快《税务师法》立法工作,放宽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很重要。这既有利于培育我国自己的专业人才队伍,保密国家经济数据,依法和规范经济发展,也有利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涉及税制改革、税收优惠等税收方面的内容31处,同时就今年的财税工作提出了建议。
除了《政府工作报告》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外,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提案也是公众聚焦的热点。那么,今年“两会上”财税行业的代表和委员们对行业发展有哪些建议和提案呢?《财会信报》记者本期专访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四川新联会会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裁蓝逢辉。
建议一
降低税务师考试报考门槛
当前,随着“放管服”改革、税制改革、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机关需要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发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的重要作用。纳税人需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这些都对扩大涉税专业服务人才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蓝逢辉表示,税务师是涉税专业服务的主力军,但是目前税务师行業的人才队伍规模不大,税务师事务所普遍面临“一师”难求的局面,人才紧缺矛盾突出,特别是税务师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为此,国税总局领导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尽快扩大税务师行业后备人才队伍规模,提升税务师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满足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和纳税人的广泛需要。
蓝逢辉指出,目前,《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0号,以下简称“90号文”)中,关于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行业相比,要求仍然偏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报考条件要求均为“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皆可报名参加考试。
据统计,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总人数113万人,其中在校学生报考人数为20余万人,占总报考人数的18%;资产评估师考试于2017年调整报考条件后,总报考人数为5万余人,其中在校大学生约6 500人,约占总报考人数的15%。由此可见,在校大学生占上述职业资格报考人数的比重较高。而由于报名门槛偏高,2017年税务师考试报考人数是23万人,其中在校大学生5 000多人,仅占报考总人数的2.5%,许多有意愿报考税务师的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被挡在门外。
蓝逢辉认为,在当前形势下,报考门槛偏高不仅不利于税务师行业队伍建设,也不利于应届大学生就业。中税协已连续三年顺利组织实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虽然报考总人数逐年递增,但增长率仍然不高、报考规模不大、综合通过人数较少,税务师人才后备队伍建设的速度不能适应国家财税改革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因此,蓝逢辉建议,尽快修订90号文相关条款,降低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门槛,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报考,以有效促进行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需要。
他具体建议,一是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修改为“取得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的高等院校专科学历;或取得其他门类的高等院校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
二是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款“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修改改为“具有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的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其他门类的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建议二
应尽早启动税务师行业立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税务师作为涉税专业服务的主力军,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服务国家税收、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支重要专业力量。
多年来,税务师行业承担了大量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在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蓝逢辉指出,税务师行业提供的服务不同于普通的专业服务,涉及国家税收和经济安全,关乎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和环境,应该纳入国家的法律框架,进行严格的行政监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国务院明确规定,“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对企业财务、纳税情况、资本验资、交易行为等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证,依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
蓝逢辉表示,其中提到的会计师、律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均已立法,只有税务师行业目前立法缺失,亟需加快行业立法。
他建议,尽早启动《税务师法》的立法程序。可先由国务院制定《税务师条例》,明确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条件、权利和义务等,确保行业有法可依、健康发展。待时机成熟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门立法。
建议三
资源税目中增加碳排放税
碳排放税是指政府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通过削减化石能源燃烧排放二氧化碳、以减缓全球温室效应为目的所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通常是按照化石能源碳含量或燃烧后产生的碳排放当量进行征收。
蓝逢辉介绍,当前,西方国家为优化产业结构,已将碳排放税作为落实低碳经济政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核心手段。主要体现在,英、法、德、意、日等国家在其国内相继开征碳排放税后,欧盟还通过法案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规定,对超过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惩罚性“碳关税”。通观碳税在西方国家的作用,一是碳排放税使得替代能源与化石能源相比更具成本竞争力,进而推动替代能源的使用;二是碳排放税为碳排放设定了一个明确的价格,为提高能源效率进行的投资可获得相应回报;三是在国际贸易争端中,“航空碳税”、“碳关税”成为了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制裁依据。 “中国作为全球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全球气候治理、积极推动经济低碳绿色转型,但受制于能源分布的约束,目前仍是世界上少数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国家。”蓝逢辉表示,充分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能源政策导向与能源战略的现实要求,积极推行在资源税税目中增加碳排放税目实为必要。
蓝逢辉具体从以下方面提出建议。1.征收范围与对象: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消耗化石能源燃料直接或间接向大气中排放的、且能耗组织可控制的CO2排量。为此征收对象可界定为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CO2。2.纳税人:消耗化石能源燃料直接或间接向大气中排放CO2的组织与个人。 3.计税依据:以消耗化石能源燃料直接或间接向大气中排放的CO2排量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可依据《IPCC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所确定的公式,即排放量= AD (活动数据) × EF(排放系数)计算。 4.税率:因CO2排放的量暂无货币计量的价值,故税率设计以从量计征方式为宜,对不同化石能源燃料实行差别税率。 5.征收环节:生产(直接排放)环节确定在化石能源的生产、精炼、加工等的生产商纳税;销售(间接排放)环节由化石能源销售商源泉纳税。6、税收优惠:对CDM机制下的CCER减排量、对实施碳捕获技术CCS以及个人生活使用化石燃料产生的CO2可暂不征收。
蓝逢辉同时表示,也应看到事物是存在二维性的,碳排放税开征也是一样,如处理不妥也会伤及部分企业发展。为此,他还建议在开征之前需思考和研究如下关系。
一是充分考虑碳排放税特征,正确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要充分考虑企业经济承受能力与经济发展的规模。
二是立足我国国情与合理借鉴西方经验。碳排放税的征收,历来是经济目标和环境目标相冲突的税种,故应遵循国际上通行的“中性”原则,保持全社会总体税负平衡;碳排放税的具体税制设计需结合我国当前特定背景,考虑当前环境技术监测水平和征管成本,可根据不同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的不同系数确定不同的税率;同时,对不同行业和部门的税率要有差别,对受影响程度较大又是国家需要发展的行业的纳税人要适度减征或免征。同时,对国内相关产业特别是能源密集型产业对二氧化碳税的承受力进行详细评估,税率设计以不损害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前提。
三是注重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原则。我国应该选择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制定税目、税基和税率,应通过税收手段抑制对高能耗、高排放产品的需求,对环境“友好”的产业给予鼓励。
建议四
优化进出口商品税率
近十年来,随着国家的日益强大、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中国人的购买力越来越强,海外旅行购物成了“新时代”中国人的“新常态”。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达沃斯论坛上进行主题演讲时说,未来5年中国出境游会达到7亿人次。随着中国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消费也在逐渐升级,中国居民出境需求、消费能力和意愿持续增长,中国居民海外奢侈品消费逐年屡创新高。据统计,近三年来,每年平均出境旅游超过1亿人次,境外商品(奢侈品)消费金额超过1 000亿美元,意味着中国人买走了全球一年近一半的奢侈品,海外购物占出境自由行总消费的50%左右。大量消费在境外发生。中国人每年外出旅游人次最多、购物金额巨大。
蓝逢辉指出,上亿人次的境外旅游除了旅游费本身的支出以外,更多的是在境外购物消费,特别是奢侈品消费。在国内因为价格高或买不到,国人就去国外买,因此造成了大量的外汇流出,既不利于国家的外汇管理和储备,也不利于保持人民币的稳定、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
自欧美金融危机以来,欧美经济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欧洲经济至今还未完全走出“危机”。美国特朗普减税政策对中国的税制体系也形成一定的冲击。蓝逢辉表示,与时俱进,优化设计更科学的进出口关税税率是中国税制建设的重要课题。顺应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顺应世界消费需求和国内消费需求的变化,顺应中国居民消费者的客观需要,建设更加优化的进口消费品关税税制成为客观需要。蓝逢辉建议,根据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匯率、国际消费品市场与国内消费品市场的差异,结合中国实际国情和现行税制——优化建设中国消费品税制税率。另外,考虑和研究在国内出关离港机场和相应城市,建立机场和市内规模化的免税商品店,允许中国人可以购买中国免税商品出境。
建议五
合并国地税 加快推进机构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的重大部署,国家在各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和进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国家的经济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财税改革是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组织收入的税收改革又是重中之重。
蓝逢辉分析,从宏观来说,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国由封闭型经济走向了开放型经济,我们实现了“站起来”到“富起来”的飞跃,在“强起来”的今天,我们不忘初心、坚持改革、改革开放的目标坚定不移。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财税体制在不同的时期、阶段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好地完成了历史使命,满足了国家、社会和时代的发展和需要,完成了国家赋予税收的神圣职能。
从微观来说,财税体制和机构的建设、税收征管、纳税人和社会需要之间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性的问题需要改革优化。
从财政管理来说,财政部门从中央到各省、市需要面对国税局和地税局两个行政部门,来完成属于“同一内涵”(概念)的国家税收工作。
从税务管理来说,“同类的”税收征管工作内容,却要两个税务行政部门来完成。按百姓的话说:只有一份工,却雇佣了两个人。
从纳税人角度来说,一个企业一套报税资料,却要准备两套、跑两个税务行政部门去申报。
从发达国家治理经验来说,有分联邦税收和州地方税收的,但,税务管理和机构设置优于我们。在西方某国,12万税务人员组织了3.54万亿美元的收入,征税成本仅为收入的0.41%,而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成本是发达国家的几倍。
综上所述,蓝逢辉认为,在当今信息技术发展迅猛的时代背景下,国地税机构合并的社会条件、技术条件和文化条件等均已具备。国地税机构合并改革,每年将可为国家节约数千亿的财政支出、节约巨大的人力和社会资源。
蓝逢辉建议,一是可以合并“窗口”资源。将税务、社保等政府和国有的收费性服务窗口,改革合并到银行服务窗口,避免各行政部门形成“大而全、小也全”,在“放管服”政府职能转变上进一步改革深化。
蓝逢辉介绍,他于2017年5月参加了浙江和福建两省“社保费由税务局代收”的调研。调研组认为,此项改革非常成功、成效显著、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在管理上改革后比改前更好,收入成倍增长,该项改革为地方政府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资源。同时实现了部门间信息共享。蓝逢辉认为,进行全国性窗口的再合并改革,还将实现更多、更大的节约。
二是加快推进税务机构改革。首先,从部门设置和人员入手,逐步过渡至将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合并到相同级次国家税务局。据了解,目前我国税务系统(不含社会招聘人员)有80万人,人员分布国、地税约各占一半。进行合并至少可以节约1/3以上几十万人的人力资源、节约大量的财政相关支出。
三是优化政府和社会组织分工改革,培育税务服务专业人才。在“放管服”的深化改革中,更多赋予社会专业组织职能,发挥其专业和服务优势,培育更多优秀的税务专业服务人才,服务国家税收事业。其中,加快《税务师法》立法工作,放宽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很重要。这既有利于培育我国自己的专业人才队伍,保密国家经济数据,依法和规范经济发展,也有利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