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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之后,民营化的现象与趋势在福利行政领域日渐出现,一些行政任务开始藉由私法方式得以实现。在此背景下,福利领域出现了公法与私法相互交织和混合的状态,而仅仅依靠传统的行政法学理论似乎已不能应对由此产生的诸多问题,这也对传统的公法与私法划分提出了一定的挑战。而福利民营化之后,公法学的适用空间以及政府可能退出和再介入的界限也需加以关注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