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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城门立木
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金子。”
老百姓觉得奇怪:“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
商鞅又说:“谁能把木头扛到北门,赏金提到五十两!”
大家更觉得奇怪,议论纷纷。但没有人出来扛木头,因为这事太不可思议了。
最终,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把木头扛起来,扛到北门。
一
前面我讲过,德国雅斯贝斯的《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一书中讲了轴心时代,定义的时间是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200年,按照比较宽泛的说法,公元前200年相当于秦王朝灭亡,整个先秦时代结束。中国先秦时代的文化起点很高,但结局比较悲剧,百家终结于法家,列国一统于暴秦。这个结局,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和政治思想,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说到政治,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特别关心政治的正当性。政治的正当性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政权的合法性。这个在孔子之前就已经被解决了。在周王朝取代商朝的时候,他们的有德者有天下理论已经解决了周朝统治的合法性问题,并为后来中国改朝换代提供合法性模板。
正当性的另外一个方面,是执政手段和程序的正当性。比如孔子在和季康子谈话时提出过一个对政治最经典的解释,“政者,正也”,即政治是要用正当的手法来推广公平和正义。正当的政策和策略是政治正当性非常非常重要的方面,哪怕政治目标是公平正义的,但手法不正当,也将歪曲最终的方向。质言之,政治的正当性其实不是目标的正当性,而是手段的正当性。政治本身就是人类自身治理的一种手段。季康子还问过这样的问题:“杀无道,以就有道”可以吗?看起来目标没问题,但是孔子坚决反对,因为手段不合法、不正当。所以说,用正当的方法来推广公平、正义,这才是政治。
孔子的“政者,正也”是政治学的经典定义。
关于政治的正当性,孔子和鲁哀公也有过一次谈话。《孔子家语·好生》: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昔者舜冠何冠乎?”孔子不对。公曰:“寡人有问于子而子无言,何也?”对曰:“以君之问不先其大者,故方思所以为对。”公曰:“其大何乎?”孔子曰:“舜之为君也,其政好生而恶杀,其任授贤而替不肖,德若天地而静虚,化若四时而变物,是以四海承风,畅于异类,异类四方之夷狄也。凤翔麟至,鸟兽驯德,无他也,好生故也。君舍此道,而冠冕是问,是以缓对。”
这段对话的关键,是孔子讲了五个字:“好生而恶杀”,一个好的政治应该让人民可以更多的休养生息。这个“生”,不仅仅是指吃饱饭、活下去,还指好的政治应该给社会以生气,生机,使社会各项事业生机勃勃。同时,还包括让民众受到良好的教育,使之德性生命也得以发育,孔子主张“富之,教之”。孟子也坚持,好的政府要“制民之产”,让老百姓有一定的产业。而“恶杀”,也不仅指不杀害人民的生命,还指不杀害人民的德性,以及社会的生机。
当然,执政手段和程序的正当性,实际上在孔子之前的西周时代,也已经得到了解决,那就是“礼”,孔子所说的“为国以礼”,“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都是程序的正当性。所以,关于政治正当性,儒家特别强调礼乐文化,强调“和为贵”。儒家的“礼”从社会功能的角度来说,它是指文明的社会运作方式,从政治的角度讲,是国家文明的治理方式,从个人讲,是指文明的行为方式。所以儒家强调的是文明。儒家的政治目标就是社会和谐、政治公正、人民幸福。
道家的政治,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尽量减少人为的干预,要“道法自然”。当然,道家里面老子、庄子也有所不同。老子还讲“治”,想着怎么把天下治好,只是他希望“无为而治”。而庄子根本就反对“治”。他看到儒家鼓吹政治一定要合乎规范、有伦理约束,但他不相信能保持孔子想象中的那种伦理状态。所以庄子就走向了极端,他干脆反对政治。老子和庄子都认为政治本身具有反伦理的倾向。
法家的目标则是富国强兵。法家是战国思想,法家思想产生于战国,产生于那个时代的需求。在那个时代,诸侯国之间互相争战,而战争的目的是要灭掉其它国家。所以战国时期对法家思想有非常大的需求。
法家思想讲究“以法治民”“以势凌民”“以术整民”,很多人看到“法家”这个名称,会对其有感情上的认同,因为看到“法”这个字可能会认为是我们现在说的法治。
“法以治民”中的法并不是我们今天说的法律,它不是人民权利的保障,恰恰相反,是剥夺人的权利,剥夺所有人的权利给君主一人。而“术”,也是最阴暗的东西——权术,即所谓的城府、手腕,厚黑学。法家的“术”根本不是政治家的素质,而是阴谋家的素质,但法家却把它看成是政治。“势以凌民”,这个“势”就是指权力。法家一再提醒君主所能利用的最大的武器就是他的权力,有了权力他就可以实现所有目标,压服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
我从伦理的角度来作一个总结:孔子希望政治有伦理的约束;道家看出来用伦理约束政治比较困难,而没有伦理的政治又不可接受,所以干脆不要政治;法家则认为政治干脆不要伦理,只要权术。法家是特别强调政治效益的。法家在战国时期受欢迎的原因是它本身是一种高明的手段,因为没有伦理的约束,没有文化的包袱,可以为所欲为。在那个特定时期由法家思想来治理一个国家、控制一个社会、集合社会资源与其它国家在战场上比拼,确实会占优势。秦国当时能战胜其他六国,与它用法家思想有很大的关系。所有的文化、道德、自我的约束都被去除,所以可以放开手什么都能做。
二
讲到这里,我就要讲讲商鞅了。
商鞅与韩非一样,都是“少好刑名之学”。《史记·商君列传》: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 但他没有脱颖而出的机会,魏相公叔座是个私心很重的人,临死才推荐公孙鞅,却又嘱咐魏惠王如不能用,就杀掉他。这时,秦国那边出现机会了。二十一岁的太子即位做了新秦王,就是后来的秦孝公。秦孝公是个有理想的君主,尤其有羞耻心。他即位时,“河山以东强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但“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史记·秦本纪》)秦国不仅没硬实力,更没有软实力,人家都把它看做没文化不文明的夷狄。国家没地位,国君很耻辱,秦孝公不服气,就下诏求贤:
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卫鞅闻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监求见孝公。(《史记·秦本纪》)
公元前361年,响应着秦孝公的号召,商鞅来到秦国。经过几番面试,终于获得信任,准备推行变法。可是秦国保守势力太强大,既得利益集团太顽固,要变革,先得造变法的舆论。于是,一场由秦孝公主持的高端辩论会——事实上是一场高层大论战,在孝公的宫廷开幕了。
辩论的双方是三个人:主持改革的商鞅,反对改革的秦国权贵代表甘龙、杜挚,支持改革的秦孝公担任裁判。秦孝公既然已经有了立场,商鞅就不算孤独,事实上还占着优势。但是,秦孝公作为裁判,不能帮着他辩论,一对二,商鞅应该还是有些吃力。
但没想到,这次辩论近乎一边倒,商鞅面对的这两位秦国贵族理论家,看起来阵营豪华,最终却被证明,他们不过是鱼腩部队,在商鞅面前,他们溃不成军,被打得满地找牙。
根据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和刘向《新序·善谋上》的记载,在秦孝公致开幕辞后,个性躁急而胸有成竹的商鞅首先发言:
“犹犹豫豫的行为不会成名,犹犹豫豫的事业不会成功。您此前定下的变法理念,施行它,不要怀疑,不要顾忌天下人的议论。何况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謷于民。就像俗语说的:‘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可与乐成功。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什么是法?对人民有利的就叫法;什么叫礼?有利于事业的就叫礼。所以,对于圣人来说,只要可以治国,不法其故;只要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公孙鞅曰:“臣闻疑行无名,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行之无疑,殆无顾天下之议,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负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謷于民。语曰:‘愚者暗成事,知者见未萌。’民不可与虑始,可与乐成功。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治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新序·善谋上》《史记·商君列传》中的记载基本相同。)
看商鞅的这番演讲,圣贤语录、民间俗语、名言警句喷涌而出,平心而论,他还真是一个大演说家。
我們稍微把他的这番演讲作一番整理,你会觉得他说的真是有理有据:
第一,做事不能犹豫不决,做人不能优柔寡断。
第二,智慧和道德高出常人的人,命中注定要被人非议和污蔑,不必在意。
第三,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所以,人多不是力量,真理才是力量。敢于坚持真理的人才有力量。
第四,大多数人材质平平,德行一般,智不能料事,德不能担事;眼光不能看得远,胸襟不能容得多。所以,这些人不是我们事业依靠的力量,恰恰是我们需要抵制的阻力。
第五,做小事,可以和众人商量;做大事,只能自己决断。
第六,法也好,礼也好,其本质不在于一些条文和制度,而在于这些条文和制度背后的价值——治国和利民。价值永恒,条文和制度随时可变。
看了他这六层道理,我们还不得不佩服:说得真好。并且,正如商鞅所说,它们来自“俗话所说”或古人的名言——也就是说,它们是社会事实的总结,是古老智慧对历史经验的概括。因此,他不仅说得有理,还说得有据,并且他这六层道理,环环相扣,层层推进,说得慷慨激昂,富有激情。
在这样的一番裹挟着名言警句的集束轰炸面前,本来就没有道德优势和知识优势的甘龙、杜挚一下子就被炸得晕头转向,只能被动挨打,最后丢盔卸甲,一败涂地。
我们也一样,看到这一番宏论,立即佩服得五体投地,坚定地站在他这一边。
但是,你有没有看出商鞅的问题?
这问题就是,在他这番激情洋溢的演说里,有一个东西是欠缺的:那就是基本价值观。
商鞅的这六层道理中,有一个东西贯穿始终——
对普通民众智力、德行的蔑视。
对他们存在的忽视。
对他们意见的藐视。
对他们权利的漠视。
对他们力量的轻视。
正是对民众的无视,埋藏着秦国、秦王朝以至于秦制的政治密码。埋藏着商鞅车裂、秦帝国崩溃以及人民的苦难。
但此刻,商鞅赢了。一场由他设计、由他主导的改革在秦国拉开了序幕。
三
接下来,有一件事,成为传之久远的历史典故,那就是“立木为信”: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史记·商君列传》)
很多人夸奖商鞅讲信义,连宋朝的王安石都认为商鞅的“立木为信”很了不起。王安石有一首诗,题目就叫《商鞅》: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但显然,眼光老辣的王安石在这件事上,出现了一个很大的误判。商鞅知道秦国的老百姓不相信政府,所以他在改革法令还未公布时,就策划了这样的一幕,“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并贴了一个公告,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就给他十金。老百姓们就觉得奇怪:第一,为什么南门会有这样一根木头;第二,为什么要搬到北门;第三,为什么如此简单轻松的事情会给这么重的酬金——注意,这件事本来可以一分钱不花,命令官差去做就是。
所以,老百姓的判断是:这显然是不可信的。
商鞅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用不合常理的事来检测百姓是否信任政府,这本身也是不合理的。
十金的赏金没人信,就再增加到五十金,其实这样会愈加不可信。但终于有一个人出场了。我非常怀疑这个人是商鞅安排的,这不是没可能,万一五十金还没人干怎么办?商鞅必须想好后着。这个人把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商鞅如约付给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有商鞅的“南门立木”,就会有赵高的“指鹿为马”。一部秦史,两个成语而已。大秦王朝,其兴也诈,其亡也欺。诈民开始,欺君结束。
一年之后,老百姓都说商鞅的法令不好,于是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想找一个猴杀给鸡看,正好太子犯了他制定的那个法,他当然不敢杀太子,于是叫太子的师傅接受这个惩罚。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很多今人又赞美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其实,这都是法家的法术。他知道,如果连太子都受惩罚了,老百姓哪里还敢乱说乱动。法家从来都是以人为手段,至于是什么人,那就看谁碰上了——褒贬揄扬,杀伐庆赏,都是为了自家目的。后来曹操借王垕的头以安军心,也是这种路数,是非常令人憎恶的罪恶的法家手段。商鞅把公子虔施劓刑挖去鼻梁,一个没有鼻子的人怎么见人?他只好闭门不出,据说达八年之久,其实,鼻子又不能再生,他只能终生不出门。八年不出门者,八年以后出来报仇雪恨也。而公孙贾的黥刑,则是脸上刺字,并且涂墨,也是终身不能洗去。司马迁说商鞅“惨礉少恩”,有以也。
这样一来,老百姓果然怕了,知道政府要干的事情他们没办法违抗,于是就去做。法家的手段之所以有效率,一个原因就是直接简单:听话照做。不然大刑伺候。
做了十年之后,效果还不错,老百姓也逐渐适应了,有些人又来说这个法令挺好,又来拍商君马屁。“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按说,这个总可以的吧?但商鞅的想法很奇葩,他认为,这些人“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说它不好不可以,说它好也不可以。孔子说:“天下有道,则庶民不议。”孔子的意思是,天下无道,庶民是要议的,天下有道,庶民无所可议,故不议。议与不议,都取决于小民自己的愿与不愿。《国语·周语上》召公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只可疏而不可堵,并且讲了一大段古代议政的规矩: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朦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
商鞅出,这古代的制度,扫地已尽。
不得疑,不得抗,不得议——在商鞅眼里,所有国家事务,与百姓无关,百姓只是执行的机器。
四
《商君书》中体现的政治伦理,其实就是政治无需伦理。在商鞅看来,国家只需要一种民──生产机器和战争机器,这二者是合二为一的。平常的时候做农民,是国家的生产机器;打仗时则全民皆兵上战场,做国家的战争机器。除了这两种机器,其他民则都叫“虱”。《商君书》中专门有一篇指责不务农不打仗的六种人,叫《六虱》,后来韩非子的《五蠹》,应该是受其启发,他们都认为不是国家所需要的人就都不应该活下去,只是国家的蛀虫。这是他所谓的“一民理论”。
如何一民?民若不愿意被一,怎么办?商鞅有一整套的方法,让你无所逃乎天地之间。我《风流去》一书中,《商鞅:私人自杀》有全面的阐述。总之是,为了国家能彻底制服国民,商鞅有“辱民,贫民,愚民,弱民,杀民”等多种可选方案,总之会把老百姓制得服服贴贴做机器,做炮灰。
韩非子后来把法家的思想概括为“法术势”,这一点我在前面写韩非时已经提到,这里再解释一下。“法”是法令,是公开的,是臣民的行动准则而不是国君的行动准则,是国君对臣民的约束而不是制度对国君的约束;“术”是权术、手段,隐藏在君主心中,驾御、驱使、对付臣民,不可公之于众,也是法家政治中最阴暗的部分;“势”就是权力、权势,君主独有,一丝不得分给臣民。
我说《商君书》体现的法家政治伦理就是政治无伦理,我可以用韩非《外储说右下》的一则来说明:
秦大饥,应侯请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枣栗,足以活民,请发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今发五苑之蔬果者,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也。夫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者,此乱之道也。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一曰:“令发五苑之蓏、蔬、枣、栗,足以活民,是使民有功与无功互争取也。夫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释之。”
秦国遇到了大饥荒,国相应侯范睢就跟秦昭襄王说,现在老百姓遇上了饥荒,而你的私家园林里有很多野生的蔬果,“足以活民,请发之”,让老百姓活命吧!昭襄王却说,按照秦朝的法律,有功的才受賞,有罪的受诛,若你现在要我把五苑门打开让所有人都进去,就会变成没功的也受赏了,这违背了我们的法令原则,是不可以的。“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与其打开五苑之门而乱了法制,还不如就这样让野果烂在野地里,保持国家的秩序。下面一句话讲得就更明白了:“生而乱,不如死而治。”让老百姓活着却坏了国家制度,还不如让他们死去以坚守国家制度。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这个故事是韩非编的,但若是这样就更可怕了,因为他的主张竟然是:就算碰到饥荒也绝不可以赈济老百姓,没有立功的人饿死也活该。 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先秦诸子中,儒家和道家的人大都是善终的。儒家的三个人物,孔子活到73,孟子活到84,荀子据说活了97岁,善终;道家人物老子据说活得更久,庄子也不错,也都是善终的。但法家人物确几乎无一善终,商鞅、韩非、李斯,有一个善终的吗?商鞅之死有人说是五马分尸,也有人说是死后才分尸,《史记》中两种说法都有。商鞅死的时候一家都被杀,老母不得幸免,李斯也一样,韩非被杀在秦国,家族在韩国,算是保全了。
五
商鞅变法,按照秦孝公和商鞅的目标,可以算是取得了成功,让秦国成功地统一了六国。当然有人会说:商鞅本人被杀了,但这不影响商鞅的成功,因为,商鞅的理论就是为了国家可以牺牲任何一个个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用他的实践,乃至于用他的生命,来证明和维护他的理论。
秦孝公和商鞅的目标就是富国强兵。那我们就看一下法家到底塑造了一个怎样的秦国。秦国在先秦的典籍中有一个专门的称呼叫“虎狼之国”,比如《战国策》,讲到秦国,前面往往加上两个字“虎狼”,变成“虎狼之秦”,这是法家改革的最后结果。商鞅变法把一个落后的秦国变成一个强大的秦国,这没错,但是却同时把愚昧的秦国变成了野蛮的秦国。他的变法并没有使秦国文明化,而是让它野蛮化。在冷兵器时代,野蛮是一种很重要的力量,“强兵”往往就是“野蛮的兵”,兽性会增强士兵战场上的攻击力,而人性则会削弱它。荀子曾分析过战国时期各国军人的战斗力:秦国第一,魏国第二,齐国第三。
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
为什么呢?
秦人其生民也狭厄,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厄,狃之以庆赏,道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战无由也。厄而用之,得而后功之,功赏相长也,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众强长久,多地以正,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
原来,秦国士兵的战斗力最强,是因为秦国军人完全变成了杀人机器,而不再有人性。
我举一个《史记》里的例子——秦国和赵国的长平之战。在赵国失败之前,双方对峙了很久,在对峙的最后阶段,后来的胜利者秦国都顶不住想撤军了。当时在前线的秦昭襄王给范雎写信说顶不住了,想要撤退,范雎说现在就是要看谁顶得住最后一口气,不能退,之后秦昭襄王加封河内郡百姓爵位一级,征调河内郡十五岁以上的青壮年集中到长平战场,才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战争结束之前,双方的伤亡人数是何等巨大(一种估计是秦兵伤亡二十万左右)。最终赵国有四十多万人被俘虏,放回二百四十多人是为了制造恐惧,其余四十多万人全部阬杀。注意这个阬杀的阬不是坑,它们的区别在于,坑是挖个坑埋掉,然而我们现在考古并没有找到这个万人坑,实际上秦国是把这四十多万人杀了之后堆成一座山,这样的目的是造成恐惧。
商鞅在《商君书·境内》中提到,一场战争要达到多少指标才算是完成任务,可以领取赏赐:“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以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我们还可以看一下秦国大将白起的战绩:昭王十四年,斩首二十四万;昭王三十四年,斩首十万;沉卒二万人于黄河中;昭王四十三年,斩首五万;昭王四十七年,阬杀赵降卒四十万。
根据《史记》的统计,秦国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斩杀的六国士兵人数在150万以上,这不包括秦国自己士兵的死亡。一般来说,在冷兵器时代一般这个是8:10的比例。若对方死亡150万则秦国自己大概要死亡120万。当时全国的人口在1500万至2000万左右。
六
正因为商鞅变法,让秦国强大了,奠定了灭六国一统天下的基础。虽然商鞅本人失败了,但他的政策却在秦国取得了成功,秦国终于灭尽六国、一统天下。但我想问:秦国是谁的秦国?秦国灭了六国又是谁的成功?
我现在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
第一,六国当然是失败了。
第二,六国的老百姓此后必须忍受更加残暴的政权,也失败了。后来陈胜起义的时候,他根本不需要做政治宣传,他只说了六个字就够了——“天下苦秦久矣”。这六个字喊出来,天下人都热泪盈眶。
第三,秦国的老百姓成功了吗?在商鞅变法时,秦国老百姓所承受苦难就已经比其他六国老百姓多很多。《商君书·徕民》自己也承认,秦国军队几乎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但是他们每占据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没有人了,老百姓都跑光了。
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襄以来,野战不胜,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亡于秦者,不可胜数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也。
六国的老百姓绝不愿意去秦国做老百姓,他们用他们的脚在二千多年前就作了选择。秦国的老百姓“什伍连坐,轻罪重罚”,动辄就没为官婢,战陷即全家为奴。有人说《商君书》废除了奴隶制,这可笑得不得了。他们没有看到《商君书》中对战功的奖励里面有一条就赏赐奴隶?这些奴隶是哪里来的?那些战败的逃跑的或者没有完成任务的就成了奴隶了!其实,商鞅是把所有的人都变成了潜在的奴隶。今天获得了奖赏,给你一个奴隶,但若明天你上战场失败了,你就又变成了奴隶。每个人都在患得患失,整个社会没有身份认同。在秦国没有任何东西是你自己的,也没有任何东西是你有把握保得住的。所以,商鞅取消了世袭的奴隶,而代之以人人都可能成为奴隶;商鞅让奴隶可以凭战功获得解放,但他同时又让所有人都可能因为不服从不努力而成为奴隶,如此而已。为了不做奴隶以及獲得更多的首级,秦国士兵不惜砍杀对方国家的普通百姓以冒功。《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记鲁仲连评价秦国,是:
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
在此段文字下,《集解》引用谯周的评价说,秦人每次在战场上战胜,对方的老弱妇人都被杀掉计算战功,动不动就以万数。
秦用卫鞅计,制爵二十等,以战获首级者计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战胜,老弱妇人皆死,计功赏至万数。天下谓之‘上首功之国’,皆以恶之也。 直至今日,汉语“首级”一词,就来源于商鞅变法:斩敌一首,得爵一级。
刘邦进入关中的时候,也是靠一句“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就站住了脚跟——他只是把陈涉的话换了一个主语: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刘邦进入关中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悉除去秦法,可见秦法是何等人神共愤!刘邦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举动,秦国的父老就认同了刘邦:“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后来项羽进来都站不住脚。项羽没有占关中,有人说是因为项羽笨、策略不行,其实并不全然如此,是项羽到了关中之后发现关中的人心已经不是他的了,而是刘邦的。是谁帮助刘邦获得人心的?是暴秦啊。
既然六国失败了,六国的贵族失败了,六国的百姓失败了,秦国的老百姓也失败了,那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只有秦国的贵族成功了?
我们接着往下看。
法家为了君主集权,一定要防止宗族分权,一定要打击贵族。周朝以来的贵族制度,是法家国家主义一定要消灭的第一个体制上的障碍。只有把贵族消灭掉或剥夺他们的参政议政权,才能保证国君一个人独裁。这也是为什么法家的结局都很惨的原因:因为法家打击贵族,所以他们和贵族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吴起、商鞅之死都是例证。韩非早就看出了他们这些法术之士与贵族之间的你死我活,《人主》《孤愤》对此深表叹息,《外储说右上》更以“国亦有狗”来比喻“法术之士”“有道之士”为贵族啮咬:
有道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大臣为猛狗而龁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胁,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
以此,法家对贵族是斩尽杀绝,法不容情。秦二世即位之前,已经假托始皇帝之命赐死扶苏和蒙恬,即位之后,赵高以法家思想为依据,教唆二世:
赵高曰:“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此则阴德归陛下,害除而奸谋塞,群臣莫不被润泽,蒙厚德,陛下则高枕肆志宠乐矣。计莫出于此。”二世然高之言,乃更为法律。于是群臣诸公子有罪,辄下高,令鞠治之。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戮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李斯列传》)
十二个公子在咸阳被杀,公主十人在杜县肢解。公子高看情况很严重,为了保妻子,自行殉葬于始皇帝。
再看《秦始皇本纪》的记载:
二世乃遵用赵高,申法令。乃阴与赵高谋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强,及诸公子必与我争,为之奈何?”高曰:“……大臣鞅鞅,特以貌从臣,其心实不服。今上出,不因此时案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时不师文而决于武力,愿陛下遂从时毋疑,即群臣不及谋。明主收举余民,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则上下集而国安矣。”二世曰:“善。”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于杜。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于内宫,议其罪独后。二世使使令将闾曰:“公子不臣,罪当死,吏致法焉。”将闾曰:“阙廷之礼,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廊庙之位,吾未尝敢失节也;受命应对,吾未尝敢失辞也。何谓不臣?愿闻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与谋,奉书从事。”将闾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无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剑自杀。宗室振恐。群臣谏者以为诽谤,大吏持禄取容,黔首振恐。
注意到了吗?赵高每次說话,都以法家思想为依据。好多句子,几乎就直接从《商君书》《韩非子》化用而来。
这样的有预谋屠杀之下,秦国的贵族,成功乎?失败乎?
那么是不是秦二世一个人赢了呢?
两年后,二世被赵高杀死。
那么,是赵高赢了吗?在杀死二世后仅仅五天,赵高被子婴杀了。
那么,在一轮又一轮的自相残杀中幸存的子婴,是最后的赢家?
四十六天之后,刘邦来了,子婴“降轵道旁,奉天子玺符”,秦朝灭亡了。
刘邦对子婴还是不错的,没有杀他,只是把他作为俘虏。但是——
一个月后,项羽来了,子婴被杀。同时被杀的是秦诸公子宗族。整个秦朝残留下来的贵族都被项羽屠杀殆尽。“遂屠咸阳,烧其宫室,掳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秦始皇本纪》)。
数百年的时间、一百多万身经百战的军队,可以说当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王朝,最后却输给了草根陈胜、吴广,输给了半文盲项羽、刘邦。
秦国,从秦非子算起,近七百年,从秦襄公算起,近五百年,几百年的发奋图强、不息自强、好胜争强,就是一个强字,强到最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席卷天下、并吞八方,但到了最后却是瞬间崩溃、一败涂地、宗族绝灭。
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金子。”
老百姓觉得奇怪:“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
商鞅又说:“谁能把木头扛到北门,赏金提到五十两!”
大家更觉得奇怪,议论纷纷。但没有人出来扛木头,因为这事太不可思议了。
最终,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把木头扛起来,扛到北门。
一
前面我讲过,德国雅斯贝斯的《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一书中讲了轴心时代,定义的时间是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200年,按照比较宽泛的说法,公元前200年相当于秦王朝灭亡,整个先秦时代结束。中国先秦时代的文化起点很高,但结局比较悲剧,百家终结于法家,列国一统于暴秦。这个结局,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和政治思想,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说到政治,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特别关心政治的正当性。政治的正当性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政权的合法性。这个在孔子之前就已经被解决了。在周王朝取代商朝的时候,他们的有德者有天下理论已经解决了周朝统治的合法性问题,并为后来中国改朝换代提供合法性模板。
正当性的另外一个方面,是执政手段和程序的正当性。比如孔子在和季康子谈话时提出过一个对政治最经典的解释,“政者,正也”,即政治是要用正当的手法来推广公平和正义。正当的政策和策略是政治正当性非常非常重要的方面,哪怕政治目标是公平正义的,但手法不正当,也将歪曲最终的方向。质言之,政治的正当性其实不是目标的正当性,而是手段的正当性。政治本身就是人类自身治理的一种手段。季康子还问过这样的问题:“杀无道,以就有道”可以吗?看起来目标没问题,但是孔子坚决反对,因为手段不合法、不正当。所以说,用正当的方法来推广公平、正义,这才是政治。
孔子的“政者,正也”是政治学的经典定义。
关于政治的正当性,孔子和鲁哀公也有过一次谈话。《孔子家语·好生》: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昔者舜冠何冠乎?”孔子不对。公曰:“寡人有问于子而子无言,何也?”对曰:“以君之问不先其大者,故方思所以为对。”公曰:“其大何乎?”孔子曰:“舜之为君也,其政好生而恶杀,其任授贤而替不肖,德若天地而静虚,化若四时而变物,是以四海承风,畅于异类,异类四方之夷狄也。凤翔麟至,鸟兽驯德,无他也,好生故也。君舍此道,而冠冕是问,是以缓对。”
这段对话的关键,是孔子讲了五个字:“好生而恶杀”,一个好的政治应该让人民可以更多的休养生息。这个“生”,不仅仅是指吃饱饭、活下去,还指好的政治应该给社会以生气,生机,使社会各项事业生机勃勃。同时,还包括让民众受到良好的教育,使之德性生命也得以发育,孔子主张“富之,教之”。孟子也坚持,好的政府要“制民之产”,让老百姓有一定的产业。而“恶杀”,也不仅指不杀害人民的生命,还指不杀害人民的德性,以及社会的生机。
当然,执政手段和程序的正当性,实际上在孔子之前的西周时代,也已经得到了解决,那就是“礼”,孔子所说的“为国以礼”,“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都是程序的正当性。所以,关于政治正当性,儒家特别强调礼乐文化,强调“和为贵”。儒家的“礼”从社会功能的角度来说,它是指文明的社会运作方式,从政治的角度讲,是国家文明的治理方式,从个人讲,是指文明的行为方式。所以儒家强调的是文明。儒家的政治目标就是社会和谐、政治公正、人民幸福。
道家的政治,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尽量减少人为的干预,要“道法自然”。当然,道家里面老子、庄子也有所不同。老子还讲“治”,想着怎么把天下治好,只是他希望“无为而治”。而庄子根本就反对“治”。他看到儒家鼓吹政治一定要合乎规范、有伦理约束,但他不相信能保持孔子想象中的那种伦理状态。所以庄子就走向了极端,他干脆反对政治。老子和庄子都认为政治本身具有反伦理的倾向。
法家的目标则是富国强兵。法家是战国思想,法家思想产生于战国,产生于那个时代的需求。在那个时代,诸侯国之间互相争战,而战争的目的是要灭掉其它国家。所以战国时期对法家思想有非常大的需求。
法家思想讲究“以法治民”“以势凌民”“以术整民”,很多人看到“法家”这个名称,会对其有感情上的认同,因为看到“法”这个字可能会认为是我们现在说的法治。
“法以治民”中的法并不是我们今天说的法律,它不是人民权利的保障,恰恰相反,是剥夺人的权利,剥夺所有人的权利给君主一人。而“术”,也是最阴暗的东西——权术,即所谓的城府、手腕,厚黑学。法家的“术”根本不是政治家的素质,而是阴谋家的素质,但法家却把它看成是政治。“势以凌民”,这个“势”就是指权力。法家一再提醒君主所能利用的最大的武器就是他的权力,有了权力他就可以实现所有目标,压服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
我从伦理的角度来作一个总结:孔子希望政治有伦理的约束;道家看出来用伦理约束政治比较困难,而没有伦理的政治又不可接受,所以干脆不要政治;法家则认为政治干脆不要伦理,只要权术。法家是特别强调政治效益的。法家在战国时期受欢迎的原因是它本身是一种高明的手段,因为没有伦理的约束,没有文化的包袱,可以为所欲为。在那个特定时期由法家思想来治理一个国家、控制一个社会、集合社会资源与其它国家在战场上比拼,确实会占优势。秦国当时能战胜其他六国,与它用法家思想有很大的关系。所有的文化、道德、自我的约束都被去除,所以可以放开手什么都能做。
二
讲到这里,我就要讲讲商鞅了。
商鞅与韩非一样,都是“少好刑名之学”。《史记·商君列传》: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 但他没有脱颖而出的机会,魏相公叔座是个私心很重的人,临死才推荐公孙鞅,却又嘱咐魏惠王如不能用,就杀掉他。这时,秦国那边出现机会了。二十一岁的太子即位做了新秦王,就是后来的秦孝公。秦孝公是个有理想的君主,尤其有羞耻心。他即位时,“河山以东强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但“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史记·秦本纪》)秦国不仅没硬实力,更没有软实力,人家都把它看做没文化不文明的夷狄。国家没地位,国君很耻辱,秦孝公不服气,就下诏求贤:
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卫鞅闻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监求见孝公。(《史记·秦本纪》)
公元前361年,响应着秦孝公的号召,商鞅来到秦国。经过几番面试,终于获得信任,准备推行变法。可是秦国保守势力太强大,既得利益集团太顽固,要变革,先得造变法的舆论。于是,一场由秦孝公主持的高端辩论会——事实上是一场高层大论战,在孝公的宫廷开幕了。
辩论的双方是三个人:主持改革的商鞅,反对改革的秦国权贵代表甘龙、杜挚,支持改革的秦孝公担任裁判。秦孝公既然已经有了立场,商鞅就不算孤独,事实上还占着优势。但是,秦孝公作为裁判,不能帮着他辩论,一对二,商鞅应该还是有些吃力。
但没想到,这次辩论近乎一边倒,商鞅面对的这两位秦国贵族理论家,看起来阵营豪华,最终却被证明,他们不过是鱼腩部队,在商鞅面前,他们溃不成军,被打得满地找牙。
根据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和刘向《新序·善谋上》的记载,在秦孝公致开幕辞后,个性躁急而胸有成竹的商鞅首先发言:
“犹犹豫豫的行为不会成名,犹犹豫豫的事业不会成功。您此前定下的变法理念,施行它,不要怀疑,不要顾忌天下人的议论。何况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謷于民。就像俗语说的:‘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可与乐成功。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什么是法?对人民有利的就叫法;什么叫礼?有利于事业的就叫礼。所以,对于圣人来说,只要可以治国,不法其故;只要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公孙鞅曰:“臣闻疑行无名,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行之无疑,殆无顾天下之议,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负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謷于民。语曰:‘愚者暗成事,知者见未萌。’民不可与虑始,可与乐成功。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治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新序·善谋上》《史记·商君列传》中的记载基本相同。)
看商鞅的这番演讲,圣贤语录、民间俗语、名言警句喷涌而出,平心而论,他还真是一个大演说家。
我們稍微把他的这番演讲作一番整理,你会觉得他说的真是有理有据:
第一,做事不能犹豫不决,做人不能优柔寡断。
第二,智慧和道德高出常人的人,命中注定要被人非议和污蔑,不必在意。
第三,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所以,人多不是力量,真理才是力量。敢于坚持真理的人才有力量。
第四,大多数人材质平平,德行一般,智不能料事,德不能担事;眼光不能看得远,胸襟不能容得多。所以,这些人不是我们事业依靠的力量,恰恰是我们需要抵制的阻力。
第五,做小事,可以和众人商量;做大事,只能自己决断。
第六,法也好,礼也好,其本质不在于一些条文和制度,而在于这些条文和制度背后的价值——治国和利民。价值永恒,条文和制度随时可变。
看了他这六层道理,我们还不得不佩服:说得真好。并且,正如商鞅所说,它们来自“俗话所说”或古人的名言——也就是说,它们是社会事实的总结,是古老智慧对历史经验的概括。因此,他不仅说得有理,还说得有据,并且他这六层道理,环环相扣,层层推进,说得慷慨激昂,富有激情。
在这样的一番裹挟着名言警句的集束轰炸面前,本来就没有道德优势和知识优势的甘龙、杜挚一下子就被炸得晕头转向,只能被动挨打,最后丢盔卸甲,一败涂地。
我们也一样,看到这一番宏论,立即佩服得五体投地,坚定地站在他这一边。
但是,你有没有看出商鞅的问题?
这问题就是,在他这番激情洋溢的演说里,有一个东西是欠缺的:那就是基本价值观。
商鞅的这六层道理中,有一个东西贯穿始终——
对普通民众智力、德行的蔑视。
对他们存在的忽视。
对他们意见的藐视。
对他们权利的漠视。
对他们力量的轻视。
正是对民众的无视,埋藏着秦国、秦王朝以至于秦制的政治密码。埋藏着商鞅车裂、秦帝国崩溃以及人民的苦难。
但此刻,商鞅赢了。一场由他设计、由他主导的改革在秦国拉开了序幕。
三
接下来,有一件事,成为传之久远的历史典故,那就是“立木为信”: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史记·商君列传》)
很多人夸奖商鞅讲信义,连宋朝的王安石都认为商鞅的“立木为信”很了不起。王安石有一首诗,题目就叫《商鞅》: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但显然,眼光老辣的王安石在这件事上,出现了一个很大的误判。商鞅知道秦国的老百姓不相信政府,所以他在改革法令还未公布时,就策划了这样的一幕,“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并贴了一个公告,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就给他十金。老百姓们就觉得奇怪:第一,为什么南门会有这样一根木头;第二,为什么要搬到北门;第三,为什么如此简单轻松的事情会给这么重的酬金——注意,这件事本来可以一分钱不花,命令官差去做就是。
所以,老百姓的判断是:这显然是不可信的。
商鞅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用不合常理的事来检测百姓是否信任政府,这本身也是不合理的。
十金的赏金没人信,就再增加到五十金,其实这样会愈加不可信。但终于有一个人出场了。我非常怀疑这个人是商鞅安排的,这不是没可能,万一五十金还没人干怎么办?商鞅必须想好后着。这个人把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商鞅如约付给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有商鞅的“南门立木”,就会有赵高的“指鹿为马”。一部秦史,两个成语而已。大秦王朝,其兴也诈,其亡也欺。诈民开始,欺君结束。
一年之后,老百姓都说商鞅的法令不好,于是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想找一个猴杀给鸡看,正好太子犯了他制定的那个法,他当然不敢杀太子,于是叫太子的师傅接受这个惩罚。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很多今人又赞美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其实,这都是法家的法术。他知道,如果连太子都受惩罚了,老百姓哪里还敢乱说乱动。法家从来都是以人为手段,至于是什么人,那就看谁碰上了——褒贬揄扬,杀伐庆赏,都是为了自家目的。后来曹操借王垕的头以安军心,也是这种路数,是非常令人憎恶的罪恶的法家手段。商鞅把公子虔施劓刑挖去鼻梁,一个没有鼻子的人怎么见人?他只好闭门不出,据说达八年之久,其实,鼻子又不能再生,他只能终生不出门。八年不出门者,八年以后出来报仇雪恨也。而公孙贾的黥刑,则是脸上刺字,并且涂墨,也是终身不能洗去。司马迁说商鞅“惨礉少恩”,有以也。
这样一来,老百姓果然怕了,知道政府要干的事情他们没办法违抗,于是就去做。法家的手段之所以有效率,一个原因就是直接简单:听话照做。不然大刑伺候。
做了十年之后,效果还不错,老百姓也逐渐适应了,有些人又来说这个法令挺好,又来拍商君马屁。“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按说,这个总可以的吧?但商鞅的想法很奇葩,他认为,这些人“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说它不好不可以,说它好也不可以。孔子说:“天下有道,则庶民不议。”孔子的意思是,天下无道,庶民是要议的,天下有道,庶民无所可议,故不议。议与不议,都取决于小民自己的愿与不愿。《国语·周语上》召公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只可疏而不可堵,并且讲了一大段古代议政的规矩: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朦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
商鞅出,这古代的制度,扫地已尽。
不得疑,不得抗,不得议——在商鞅眼里,所有国家事务,与百姓无关,百姓只是执行的机器。
四
《商君书》中体现的政治伦理,其实就是政治无需伦理。在商鞅看来,国家只需要一种民──生产机器和战争机器,这二者是合二为一的。平常的时候做农民,是国家的生产机器;打仗时则全民皆兵上战场,做国家的战争机器。除了这两种机器,其他民则都叫“虱”。《商君书》中专门有一篇指责不务农不打仗的六种人,叫《六虱》,后来韩非子的《五蠹》,应该是受其启发,他们都认为不是国家所需要的人就都不应该活下去,只是国家的蛀虫。这是他所谓的“一民理论”。
如何一民?民若不愿意被一,怎么办?商鞅有一整套的方法,让你无所逃乎天地之间。我《风流去》一书中,《商鞅:私人自杀》有全面的阐述。总之是,为了国家能彻底制服国民,商鞅有“辱民,贫民,愚民,弱民,杀民”等多种可选方案,总之会把老百姓制得服服贴贴做机器,做炮灰。
韩非子后来把法家的思想概括为“法术势”,这一点我在前面写韩非时已经提到,这里再解释一下。“法”是法令,是公开的,是臣民的行动准则而不是国君的行动准则,是国君对臣民的约束而不是制度对国君的约束;“术”是权术、手段,隐藏在君主心中,驾御、驱使、对付臣民,不可公之于众,也是法家政治中最阴暗的部分;“势”就是权力、权势,君主独有,一丝不得分给臣民。
我说《商君书》体现的法家政治伦理就是政治无伦理,我可以用韩非《外储说右下》的一则来说明:
秦大饥,应侯请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枣栗,足以活民,请发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今发五苑之蔬果者,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也。夫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者,此乱之道也。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一曰:“令发五苑之蓏、蔬、枣、栗,足以活民,是使民有功与无功互争取也。夫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释之。”
秦国遇到了大饥荒,国相应侯范睢就跟秦昭襄王说,现在老百姓遇上了饥荒,而你的私家园林里有很多野生的蔬果,“足以活民,请发之”,让老百姓活命吧!昭襄王却说,按照秦朝的法律,有功的才受賞,有罪的受诛,若你现在要我把五苑门打开让所有人都进去,就会变成没功的也受赏了,这违背了我们的法令原则,是不可以的。“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与其打开五苑之门而乱了法制,还不如就这样让野果烂在野地里,保持国家的秩序。下面一句话讲得就更明白了:“生而乱,不如死而治。”让老百姓活着却坏了国家制度,还不如让他们死去以坚守国家制度。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这个故事是韩非编的,但若是这样就更可怕了,因为他的主张竟然是:就算碰到饥荒也绝不可以赈济老百姓,没有立功的人饿死也活该。 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先秦诸子中,儒家和道家的人大都是善终的。儒家的三个人物,孔子活到73,孟子活到84,荀子据说活了97岁,善终;道家人物老子据说活得更久,庄子也不错,也都是善终的。但法家人物确几乎无一善终,商鞅、韩非、李斯,有一个善终的吗?商鞅之死有人说是五马分尸,也有人说是死后才分尸,《史记》中两种说法都有。商鞅死的时候一家都被杀,老母不得幸免,李斯也一样,韩非被杀在秦国,家族在韩国,算是保全了。
五
商鞅变法,按照秦孝公和商鞅的目标,可以算是取得了成功,让秦国成功地统一了六国。当然有人会说:商鞅本人被杀了,但这不影响商鞅的成功,因为,商鞅的理论就是为了国家可以牺牲任何一个个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用他的实践,乃至于用他的生命,来证明和维护他的理论。
秦孝公和商鞅的目标就是富国强兵。那我们就看一下法家到底塑造了一个怎样的秦国。秦国在先秦的典籍中有一个专门的称呼叫“虎狼之国”,比如《战国策》,讲到秦国,前面往往加上两个字“虎狼”,变成“虎狼之秦”,这是法家改革的最后结果。商鞅变法把一个落后的秦国变成一个强大的秦国,这没错,但是却同时把愚昧的秦国变成了野蛮的秦国。他的变法并没有使秦国文明化,而是让它野蛮化。在冷兵器时代,野蛮是一种很重要的力量,“强兵”往往就是“野蛮的兵”,兽性会增强士兵战场上的攻击力,而人性则会削弱它。荀子曾分析过战国时期各国军人的战斗力:秦国第一,魏国第二,齐国第三。
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
为什么呢?
秦人其生民也狭厄,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厄,狃之以庆赏,道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战无由也。厄而用之,得而后功之,功赏相长也,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众强长久,多地以正,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
原来,秦国士兵的战斗力最强,是因为秦国军人完全变成了杀人机器,而不再有人性。
我举一个《史记》里的例子——秦国和赵国的长平之战。在赵国失败之前,双方对峙了很久,在对峙的最后阶段,后来的胜利者秦国都顶不住想撤军了。当时在前线的秦昭襄王给范雎写信说顶不住了,想要撤退,范雎说现在就是要看谁顶得住最后一口气,不能退,之后秦昭襄王加封河内郡百姓爵位一级,征调河内郡十五岁以上的青壮年集中到长平战场,才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战争结束之前,双方的伤亡人数是何等巨大(一种估计是秦兵伤亡二十万左右)。最终赵国有四十多万人被俘虏,放回二百四十多人是为了制造恐惧,其余四十多万人全部阬杀。注意这个阬杀的阬不是坑,它们的区别在于,坑是挖个坑埋掉,然而我们现在考古并没有找到这个万人坑,实际上秦国是把这四十多万人杀了之后堆成一座山,这样的目的是造成恐惧。
商鞅在《商君书·境内》中提到,一场战争要达到多少指标才算是完成任务,可以领取赏赐:“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以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我们还可以看一下秦国大将白起的战绩:昭王十四年,斩首二十四万;昭王三十四年,斩首十万;沉卒二万人于黄河中;昭王四十三年,斩首五万;昭王四十七年,阬杀赵降卒四十万。
根据《史记》的统计,秦国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斩杀的六国士兵人数在150万以上,这不包括秦国自己士兵的死亡。一般来说,在冷兵器时代一般这个是8:10的比例。若对方死亡150万则秦国自己大概要死亡120万。当时全国的人口在1500万至2000万左右。
六
正因为商鞅变法,让秦国强大了,奠定了灭六国一统天下的基础。虽然商鞅本人失败了,但他的政策却在秦国取得了成功,秦国终于灭尽六国、一统天下。但我想问:秦国是谁的秦国?秦国灭了六国又是谁的成功?
我现在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
第一,六国当然是失败了。
第二,六国的老百姓此后必须忍受更加残暴的政权,也失败了。后来陈胜起义的时候,他根本不需要做政治宣传,他只说了六个字就够了——“天下苦秦久矣”。这六个字喊出来,天下人都热泪盈眶。
第三,秦国的老百姓成功了吗?在商鞅变法时,秦国老百姓所承受苦难就已经比其他六国老百姓多很多。《商君书·徕民》自己也承认,秦国军队几乎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但是他们每占据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没有人了,老百姓都跑光了。
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襄以来,野战不胜,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亡于秦者,不可胜数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也。
六国的老百姓绝不愿意去秦国做老百姓,他们用他们的脚在二千多年前就作了选择。秦国的老百姓“什伍连坐,轻罪重罚”,动辄就没为官婢,战陷即全家为奴。有人说《商君书》废除了奴隶制,这可笑得不得了。他们没有看到《商君书》中对战功的奖励里面有一条就赏赐奴隶?这些奴隶是哪里来的?那些战败的逃跑的或者没有完成任务的就成了奴隶了!其实,商鞅是把所有的人都变成了潜在的奴隶。今天获得了奖赏,给你一个奴隶,但若明天你上战场失败了,你就又变成了奴隶。每个人都在患得患失,整个社会没有身份认同。在秦国没有任何东西是你自己的,也没有任何东西是你有把握保得住的。所以,商鞅取消了世袭的奴隶,而代之以人人都可能成为奴隶;商鞅让奴隶可以凭战功获得解放,但他同时又让所有人都可能因为不服从不努力而成为奴隶,如此而已。为了不做奴隶以及獲得更多的首级,秦国士兵不惜砍杀对方国家的普通百姓以冒功。《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记鲁仲连评价秦国,是:
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
在此段文字下,《集解》引用谯周的评价说,秦人每次在战场上战胜,对方的老弱妇人都被杀掉计算战功,动不动就以万数。
秦用卫鞅计,制爵二十等,以战获首级者计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战胜,老弱妇人皆死,计功赏至万数。天下谓之‘上首功之国’,皆以恶之也。 直至今日,汉语“首级”一词,就来源于商鞅变法:斩敌一首,得爵一级。
刘邦进入关中的时候,也是靠一句“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就站住了脚跟——他只是把陈涉的话换了一个主语: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刘邦进入关中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悉除去秦法,可见秦法是何等人神共愤!刘邦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举动,秦国的父老就认同了刘邦:“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后来项羽进来都站不住脚。项羽没有占关中,有人说是因为项羽笨、策略不行,其实并不全然如此,是项羽到了关中之后发现关中的人心已经不是他的了,而是刘邦的。是谁帮助刘邦获得人心的?是暴秦啊。
既然六国失败了,六国的贵族失败了,六国的百姓失败了,秦国的老百姓也失败了,那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只有秦国的贵族成功了?
我们接着往下看。
法家为了君主集权,一定要防止宗族分权,一定要打击贵族。周朝以来的贵族制度,是法家国家主义一定要消灭的第一个体制上的障碍。只有把贵族消灭掉或剥夺他们的参政议政权,才能保证国君一个人独裁。这也是为什么法家的结局都很惨的原因:因为法家打击贵族,所以他们和贵族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吴起、商鞅之死都是例证。韩非早就看出了他们这些法术之士与贵族之间的你死我活,《人主》《孤愤》对此深表叹息,《外储说右上》更以“国亦有狗”来比喻“法术之士”“有道之士”为贵族啮咬:
有道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大臣为猛狗而龁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胁,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
以此,法家对贵族是斩尽杀绝,法不容情。秦二世即位之前,已经假托始皇帝之命赐死扶苏和蒙恬,即位之后,赵高以法家思想为依据,教唆二世:
赵高曰:“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此则阴德归陛下,害除而奸谋塞,群臣莫不被润泽,蒙厚德,陛下则高枕肆志宠乐矣。计莫出于此。”二世然高之言,乃更为法律。于是群臣诸公子有罪,辄下高,令鞠治之。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戮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李斯列传》)
十二个公子在咸阳被杀,公主十人在杜县肢解。公子高看情况很严重,为了保妻子,自行殉葬于始皇帝。
再看《秦始皇本纪》的记载:
二世乃遵用赵高,申法令。乃阴与赵高谋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强,及诸公子必与我争,为之奈何?”高曰:“……大臣鞅鞅,特以貌从臣,其心实不服。今上出,不因此时案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时不师文而决于武力,愿陛下遂从时毋疑,即群臣不及谋。明主收举余民,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则上下集而国安矣。”二世曰:“善。”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于杜。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于内宫,议其罪独后。二世使使令将闾曰:“公子不臣,罪当死,吏致法焉。”将闾曰:“阙廷之礼,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廊庙之位,吾未尝敢失节也;受命应对,吾未尝敢失辞也。何谓不臣?愿闻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与谋,奉书从事。”将闾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无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剑自杀。宗室振恐。群臣谏者以为诽谤,大吏持禄取容,黔首振恐。
注意到了吗?赵高每次說话,都以法家思想为依据。好多句子,几乎就直接从《商君书》《韩非子》化用而来。
这样的有预谋屠杀之下,秦国的贵族,成功乎?失败乎?
那么是不是秦二世一个人赢了呢?
两年后,二世被赵高杀死。
那么,是赵高赢了吗?在杀死二世后仅仅五天,赵高被子婴杀了。
那么,在一轮又一轮的自相残杀中幸存的子婴,是最后的赢家?
四十六天之后,刘邦来了,子婴“降轵道旁,奉天子玺符”,秦朝灭亡了。
刘邦对子婴还是不错的,没有杀他,只是把他作为俘虏。但是——
一个月后,项羽来了,子婴被杀。同时被杀的是秦诸公子宗族。整个秦朝残留下来的贵族都被项羽屠杀殆尽。“遂屠咸阳,烧其宫室,掳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秦始皇本纪》)。
数百年的时间、一百多万身经百战的军队,可以说当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王朝,最后却输给了草根陈胜、吴广,输给了半文盲项羽、刘邦。
秦国,从秦非子算起,近七百年,从秦襄公算起,近五百年,几百年的发奋图强、不息自强、好胜争强,就是一个强字,强到最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席卷天下、并吞八方,但到了最后却是瞬间崩溃、一败涂地、宗族绝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