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面印刷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etchina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问题1:目前平面印刷品都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吗?
  答: 否。《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于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同时,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6.2节进一步规定,如果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则认为所述申请属于《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1)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属于平面印刷品;(2)该外观设计是针对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而作出的;(3)该外观设计主要起标识作用。这里,主要起表示作用是指所述外观设计的主要用途在于使公众识别所涉及的产品、服务的来源等。
  
  问题2:外观设计申请中,使用状态参考图仅可作为参考,不包含在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之内,
  请问递交使用状态参考图还有意义吗?
  答: 外观设计参考图通常用于表面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等,其递交并不能使外观设计保护范围扩大,但是对于审查员理解本外观设计申请会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判断对比设计是否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的时候,是以对比设计所公告的专利文件全部内容为判断依据,即,如对比设计所公告的专利文件含有使用状态参考图,即使该使用状态参考图中包含有不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也可以将其与涉案专利进行比较,判断是否为相同或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问题3:我是一家美国公司,公司有一产品已经在美国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现欲在中国申请
  外观设计的保护,但是已经过了六个月的优先权期限,请问还可以申请专利吗?
  答: 首先,美国的专利制度与中国有所不同,在美国任何创作发明,如果在申请专利日期的一年以内公开发表、公开使用、买断或出卖销售过,均不会影响此发明创造的新颖性;然而,在中国目前实行的是绝对新颖性,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应属于现有技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2.1节规定: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因此,如果贵公司的申请在美国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发表或者使用过,那么此公开或发表将会对后续中国的申请的新颖性造成影响。同理,美国申请的公开也会对后续中国申请的新颖性造成影响。
  综上,如果贵公司的申请六个月的优先权日期已经错过,但是满足新颖性的要求,即没有公开发表(包含美国专利申请的公开)或公开使用,那么请尽快在中国递交(不要求优先权),可以在中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
  
  解答者:路盛律师事务所邢悦 专利代理人
  
其他文献
“欢迎来到中国的山寨新时代,在这里,经验老道的山寨商店和连锁店店主们正以极似正品店的店内体验与客户服务面向越来越精明的中国消费者,实用的店内地图、优惠券、购物袋以及员工制服都模仿地天衣无缝。”这是华尔街日报在报道山寨店面及类似现象时的评论。    山寨形式的升级  外形形式的山寨已经在今天被升级,更多的山寨商家也将整体经营模式进行了全方位的升级——山寨品牌。山寨产品并非传统概念中的“假货”,它只是
期刊
2011年6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草根音乐人姚天和冯丹因一曲《胜利滋味》起诉了代言康师傅冰绿茶的台湾艺人林志颖、及播出广告的中央电视台和康师傅冰绿茶的生产商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的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代言广告侵犯了姚天的著作权,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林志颖和中央电视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广告受益人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承担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姚天人民币2万元整的责任。    《诱惑力》诱
期刊
美国的方法可专利性判断问题在工业时代采用“机器-转化”标准得到了很好地解决。信息时代到来后,司法实践一方面要兼顾工业时代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要适应新技术的挑战,因此不断做出尝试和努力,遂形成“Freeman-Walter-Abele”标准以及“实用、具体和有形结果”标准,但目前方法可专利性判断标准在美国成为开放性问题。通过比较发现,中国目前仍然在坚持着美国在工业时代的方法可专利性判断标准。   随着
期刊
关联商标与原注册商标及他人在先商标均构成近似时,一般应考虑原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商标、该关联商标的使用及知名度情况、该关联商标系已注册商标还是待注册商标等因素。   一、在原注册商标上申请注册关联商标的审查原则 所谓在原注册商标上申请注册关联商标,是指申请人在其已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的基础上,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与该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该在先已注册商
期刊
分析表明,将所有专利行政案件统一给行政庭或者知识产权庭审理,都会有利于创造性判断的客观化,因为创造性判断的主体趋向于同质化。因此可以预料,自2009年统一由知识产权庭审理专利行政案件后,我国的创造性判断标准会更加稳定、统一。  一、专利授权确权案件的审理概况  2000年修正的《专利法》取消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行政终局决定制度,确立了专利授权和确权的司法终局制度。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期刊
本案虽已尘埃落定,但一、二审判决关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的认定以及对于立体美术作品的抄袭的评判标准,已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了对著作权法的理解。一、二审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理运用证明责任规则,查明事实解决问题,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可以说该案的判决对形象造型类著作权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随着中国全球化与世界中国化的潮流趋势,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已迅速兴起,文化创意产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
期刊
同行业之间的竞争,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从未平息过,虽不足为奇,但却能够从中探查出行业发展的变化。智能手机厂商的战争早在今年年初就已吹响号角,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这场战争也开始硝烟滚滚。  专利战  在这场战役中看不到中国企业的身影,不仅不能够带来当初避开受到金融危机袭击的庆幸,反而有些失落。因为从“参战方”的名单来看,还没有哪家中国企业能够有进入战役的资格,此次各路英豪打得是——专利战。  今
期刊
提到欧洲大陆的崛起,人们自然而然地会联想到工业革命。英、法、德这些传统资本主义国家的强盛与工业革命密不可分,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知识产权保护是工业革命开展的催化剂。英国是最早实行工业化的资本主义国家,它的发展同当时英国实行的专利制度是分不开的。没有专利制度,英国工业革命的开展还是个未知数。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对欧洲大陆的创新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知识
期刊
“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的认定,包含两个法律要件:商业上成功,商业上成功由发明技术特征直接导致。其中,商业上成功的认定可以借助销售类、宣传类、使用与保护类证据材料加以证明。商业上成功由发明技术特征直接导致的判断,应当适用相当因果关系标准,即采用“若无——则不”判断规则。    我国《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有关创造性认定的相关规定中,明确创造性判断的主要审查基准在于“三步法”,而“发明在商业上
期刊
人们对事物的关注、总结与思考,大都由一些新闻事件所引发。大到一部法律,一次灾难,甚至一场战争;小到一个人,一起诉讼,或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林涛,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90年代初在中国摄影家协会成立的摄影家权利保障委员会中担任副主任。2004年开始寻求成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专家、学者论证会,广泛征求摄影权利人的意见,听取使用者对成立这个机构的建议。现在正忙于和个大出版社洽谈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