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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弃国中去,疑为方外游。早知守都厕,何似莫仙休。”宋朝诗人刘克庄在一首《咏刘安》的诗中如是写道。通过仔细的品味,我们看到的似乎是一个世外之人、一位求仙之徒,按理说这种人应该与世无争、与人无怨,应该生活在逍遥自在和无忧无虑中,然而事实却相反。
刘安,汉高祖刘邦庶出之子——淮南厉王刘长的儿子,他在六岁之时因为父亲“谋反”而被废失国,八岁时被册封为阜陵侯,十六岁时又被封为淮南王。刘安“好读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曾招致宾客数千人,主编《淮南子》等多部学术著作。五十八岁那年(公元前122年),刘安因谋反(未遂)受到朝廷追究而自杀。
古人云:人生三大不幸,早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刘安虽然贵为宗室近亲,命运和经历却是非常的不幸:六岁时,父亲绝食而亡;五十八岁时,儿子刘迁自杀;儿子自杀后不久,刘安也“被迫”自杀。毫不夸张地说,刘安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作为汉高祖的孙子,他应该和其他高祖子孙一样,享受荣华富贵,顺利度过一生。可是,命运偏偏捉弄人,他的生活轨迹也因父亲的“谋反”、“自杀”而逆转,令人羡慕、地位显赫的王子生活,突然变成了受人歧视、颠簸流离的清贫生活,身为叛王之子,巨大的现实反差,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惊吓、屈辱,一定在年少的刘安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刘安虽然很快就被“恢复序列”甚至封为淮南王,但是我们不难想象,年纪轻轻就丧父的他生活会是多么的美好,精神会是多么的愉悦。与此同时,无论是文帝、景帝还是武帝,都不可能对他存有好感。当皇帝世袭的时候,我们相信历史上的恩恩怨怨也会随之继承。通过阅读史料,我们惊奇地发现,刘长的骄横和以后的谋反,以及他的自杀,和汉文帝所谓的“宽容”是分不开的,后人评价,这只不过是历史上“郑庄公杀弟”故事的重演,当时就有民谣:“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如果历史真的如此,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到,汉代皇帝对身为诸侯之一的淮南王刘安也不会放心。当时之所以继续分封刘安等,应该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有关。比如当时的贾谊在其《请封建子弟疏》中,建议文帝实行“以亲制疏”的政策,疏着重针对淮南王国废除后出现的不利情况,提出了具体建议,这在客观上为淮南的复国起到了舆论先导作用。在高诱《淮南叙目》中记载有这样一首民谣:“一尺缯,好童童。一斗粟,饱蓬蓬。兄弟二人不能相容。”文帝听到民谣后,叹息说:“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成圣。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我为贪淮南王地邪?”于是在十六年(公元前164年)分别立刘安和他的两个弟弟为诸侯王。之所以立刘安兄弟为王,表面上是“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早死”,其深层原因应该是贯彻贾谊帮他制定的处理诸侯王问题的总方针:“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当时抑制诸侯王势力的最理想的办法就是立皇子为王,以亲制疏。汉文帝只有四个儿子,而当时的诸侯国却有很多,因此对刘安等人的分封,也只能是汉皇室的统治策略而已,其目的本来就是限制、削弱诸侯国。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这种状态和时局下,被分封的淮南王刘安的处境会是怎么样?据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理:汉皇室对待刘安及其兄弟亦是心存提防的,因为一心都在削藩的汉皇室绝对不可能再给自己增添烦愁。也就是说,刘安等弟兄的分封只是汉皇室暂时的统治需要,一旦时事有变,可封亦可废。而且后来的历史也确实证明了这一点。
更何况景帝、武帝时期的诸侯国,在经过汉初几任皇帝的打压后已经远远不能与汉初的诸侯国相比了。这是一个有计划的长期的过程,一切相关事宜都是循序渐进、按部就班的。文帝十四年,接受贾谊和晁错的建议,开始“削诸侯事”,十六年,“立齐悼惠王(刘肥)子六人、淮南厉王(刘长)子三人皆为王”。有立必有分,大的诸侯国开始分为若干小王国。继任的景帝继续削藩,并采取了更为有效的措施,特别是七国之乱后,更是加大了削藩的力度,开始一步步剥夺诸侯王对王国的统治权,“景帝中元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为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尉、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如此一来,原来由诸侯王掌握的地方行政权、军权、经济权都被剥夺了,自此,诸侯王国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相对独立性。武帝更是通过推恩令进一步削弱已经被严重消弱的各个诸侯国,使之再也无力更无可能与汉中央政府相抗。
面对这种情况,聪明的刘安肯定也知道朝廷的削藩之策及其深刻用意,特别亲历了七国之乱及其必然结局,他自然深刻地明白汉皇室的力量非诸侯王国所能比。因此,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手无军队的普通诸侯王会拿什么作为资本来和中央政府对抗;更何况,当时刘安的淮南国,面积仅是老淮南国的1/4,人口仅是全国的1/76,区区弹丸之地,内有严相控制、外有层层监视,怎么能兴师动众去“谋反”呢?但是,无论是《史记》还是《汉书》,都明确记载着刘安是因为谋反未遂而自杀身亡的,这又作何解释呢?后人对此也或多或少提出疑问,徐复观先生认为《史记》、《汉书》记载的刘安谋反过程,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朝廷的一面之词,也就是雷被、刘建、伍被等人的控词和供词,以及被捕的“怀异志于肘腋”的宾客供词,因此《史记》、《汉书》材料的来源只能来自伍被狱中的自我供词。为了一己目的或严刑拷打之下的供词,其真实性究竟有几何,很值得怀疑。这其中也不排除审讯的狱吏加入了为向武帝邀功而有意夸大篡改的材料,“天子以伍被雅辞多引汉之美,欲勿诛。廷尉汤曰:‘被首为王画反谋,被罪无赦。’遂诛被”。在这里,我看到身为最高统治者的汉武帝打算赦免伍被,然而张汤却置伍被于死地。于是,伍被的证言就更值得怀疑了。就连当时的博士狄山也说:“若御史大夫汤,乃诈忠。汤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低诸侯,别疏骨肉,使藩臣不自安。臣固知汤之为诈忠。”“深文痛低”四字,深刻地揭示了这个案件的实质:这是由张汤等人一手炮制的一场政治冤案。另外,我们还发现按照史书记载长期想谋反的刘安事到临头时却表现得极其“犹豫”、“寡断”,关键时刻总是“王犹豫,计未决”。当面临家破人亡的时候,一直“准备谋反”的刘安却异常安静。这难道符合逻辑吗?我们当然不能认同这样的记载和行为,我们也许会假设:“等待是死,谋反或许还有一命,干脆豁出去了。”但是,可怜的刘安没有这样做,他是无路可走的,他能做的也只能是自杀了之。
因此,淮南王的谋反案只是汉武帝大一统的需要,而刘安也只是一个可怜的政治牺牲品。由此,他也“不愧”是历史转折时期的一个悲剧性人物。
刘安,汉高祖刘邦庶出之子——淮南厉王刘长的儿子,他在六岁之时因为父亲“谋反”而被废失国,八岁时被册封为阜陵侯,十六岁时又被封为淮南王。刘安“好读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曾招致宾客数千人,主编《淮南子》等多部学术著作。五十八岁那年(公元前122年),刘安因谋反(未遂)受到朝廷追究而自杀。
古人云:人生三大不幸,早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刘安虽然贵为宗室近亲,命运和经历却是非常的不幸:六岁时,父亲绝食而亡;五十八岁时,儿子刘迁自杀;儿子自杀后不久,刘安也“被迫”自杀。毫不夸张地说,刘安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作为汉高祖的孙子,他应该和其他高祖子孙一样,享受荣华富贵,顺利度过一生。可是,命运偏偏捉弄人,他的生活轨迹也因父亲的“谋反”、“自杀”而逆转,令人羡慕、地位显赫的王子生活,突然变成了受人歧视、颠簸流离的清贫生活,身为叛王之子,巨大的现实反差,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惊吓、屈辱,一定在年少的刘安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刘安虽然很快就被“恢复序列”甚至封为淮南王,但是我们不难想象,年纪轻轻就丧父的他生活会是多么的美好,精神会是多么的愉悦。与此同时,无论是文帝、景帝还是武帝,都不可能对他存有好感。当皇帝世袭的时候,我们相信历史上的恩恩怨怨也会随之继承。通过阅读史料,我们惊奇地发现,刘长的骄横和以后的谋反,以及他的自杀,和汉文帝所谓的“宽容”是分不开的,后人评价,这只不过是历史上“郑庄公杀弟”故事的重演,当时就有民谣:“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如果历史真的如此,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到,汉代皇帝对身为诸侯之一的淮南王刘安也不会放心。当时之所以继续分封刘安等,应该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有关。比如当时的贾谊在其《请封建子弟疏》中,建议文帝实行“以亲制疏”的政策,疏着重针对淮南王国废除后出现的不利情况,提出了具体建议,这在客观上为淮南的复国起到了舆论先导作用。在高诱《淮南叙目》中记载有这样一首民谣:“一尺缯,好童童。一斗粟,饱蓬蓬。兄弟二人不能相容。”文帝听到民谣后,叹息说:“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成圣。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我为贪淮南王地邪?”于是在十六年(公元前164年)分别立刘安和他的两个弟弟为诸侯王。之所以立刘安兄弟为王,表面上是“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早死”,其深层原因应该是贯彻贾谊帮他制定的处理诸侯王问题的总方针:“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当时抑制诸侯王势力的最理想的办法就是立皇子为王,以亲制疏。汉文帝只有四个儿子,而当时的诸侯国却有很多,因此对刘安等人的分封,也只能是汉皇室的统治策略而已,其目的本来就是限制、削弱诸侯国。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这种状态和时局下,被分封的淮南王刘安的处境会是怎么样?据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理:汉皇室对待刘安及其兄弟亦是心存提防的,因为一心都在削藩的汉皇室绝对不可能再给自己增添烦愁。也就是说,刘安等弟兄的分封只是汉皇室暂时的统治需要,一旦时事有变,可封亦可废。而且后来的历史也确实证明了这一点。
更何况景帝、武帝时期的诸侯国,在经过汉初几任皇帝的打压后已经远远不能与汉初的诸侯国相比了。这是一个有计划的长期的过程,一切相关事宜都是循序渐进、按部就班的。文帝十四年,接受贾谊和晁错的建议,开始“削诸侯事”,十六年,“立齐悼惠王(刘肥)子六人、淮南厉王(刘长)子三人皆为王”。有立必有分,大的诸侯国开始分为若干小王国。继任的景帝继续削藩,并采取了更为有效的措施,特别是七国之乱后,更是加大了削藩的力度,开始一步步剥夺诸侯王对王国的统治权,“景帝中元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为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尉、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如此一来,原来由诸侯王掌握的地方行政权、军权、经济权都被剥夺了,自此,诸侯王国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相对独立性。武帝更是通过推恩令进一步削弱已经被严重消弱的各个诸侯国,使之再也无力更无可能与汉中央政府相抗。
面对这种情况,聪明的刘安肯定也知道朝廷的削藩之策及其深刻用意,特别亲历了七国之乱及其必然结局,他自然深刻地明白汉皇室的力量非诸侯王国所能比。因此,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手无军队的普通诸侯王会拿什么作为资本来和中央政府对抗;更何况,当时刘安的淮南国,面积仅是老淮南国的1/4,人口仅是全国的1/76,区区弹丸之地,内有严相控制、外有层层监视,怎么能兴师动众去“谋反”呢?但是,无论是《史记》还是《汉书》,都明确记载着刘安是因为谋反未遂而自杀身亡的,这又作何解释呢?后人对此也或多或少提出疑问,徐复观先生认为《史记》、《汉书》记载的刘安谋反过程,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朝廷的一面之词,也就是雷被、刘建、伍被等人的控词和供词,以及被捕的“怀异志于肘腋”的宾客供词,因此《史记》、《汉书》材料的来源只能来自伍被狱中的自我供词。为了一己目的或严刑拷打之下的供词,其真实性究竟有几何,很值得怀疑。这其中也不排除审讯的狱吏加入了为向武帝邀功而有意夸大篡改的材料,“天子以伍被雅辞多引汉之美,欲勿诛。廷尉汤曰:‘被首为王画反谋,被罪无赦。’遂诛被”。在这里,我看到身为最高统治者的汉武帝打算赦免伍被,然而张汤却置伍被于死地。于是,伍被的证言就更值得怀疑了。就连当时的博士狄山也说:“若御史大夫汤,乃诈忠。汤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低诸侯,别疏骨肉,使藩臣不自安。臣固知汤之为诈忠。”“深文痛低”四字,深刻地揭示了这个案件的实质:这是由张汤等人一手炮制的一场政治冤案。另外,我们还发现按照史书记载长期想谋反的刘安事到临头时却表现得极其“犹豫”、“寡断”,关键时刻总是“王犹豫,计未决”。当面临家破人亡的时候,一直“准备谋反”的刘安却异常安静。这难道符合逻辑吗?我们当然不能认同这样的记载和行为,我们也许会假设:“等待是死,谋反或许还有一命,干脆豁出去了。”但是,可怜的刘安没有这样做,他是无路可走的,他能做的也只能是自杀了之。
因此,淮南王的谋反案只是汉武帝大一统的需要,而刘安也只是一个可怜的政治牺牲品。由此,他也“不愧”是历史转折时期的一个悲剧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