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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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9月17日)
  作为国家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央苏区、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先后建立了专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央人民政府设立了中央私营企业局与中央外资企业局,隶属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1952年,中央私营企业局与中央外资企业局合并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政务院。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以及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挥了一定作用。在“文化大革命”中,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受到严重冲击,各级机关严重萎缩甚至撤并。1978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新恢复。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同时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三十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发展的每一阶段,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转变职能,开拓创新,较好地履行了职责。
  在改革开放之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及时把工作重点转到恢复和发展城乡集贸市场、个体私营经济上来,在较短时间内促进了多种类、多形式、多层次、多功能的集贸市场网络的形成,促进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的并存。同时。全面发挥市场监管职能,逐步实现由管理和维护单一经济成分、单一经营方式,向管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拓展:由着重对城乡集市贸易的管理,向不同类型的市场管理拓展;由着重对国营、集体企业的登记管理,向个体私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拓展。
  党的十四大胜利召开之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把工作重点转到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上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各类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走私贩私活动,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等。同时,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改革,实现了工商所公务员定位,与所办市场进行了彻底脱钩,建立了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新体制等。逐步从侧重于监督管理集贸市场转到监督管理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从重点查处投机倒把活动转到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从侧重于具体业务管理转到运用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进行宏观监督管理。
  党的十六大以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把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对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的认识,确立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任务——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四个统一”,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商标专用权保护、治理商业贿赂、虚假广告等的专项整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大力实施监管机制改革、“金信工程”建设、法制建设等。积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构建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等。
  从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改革开放同行,与时代发展同步。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1、参与制定或制定市场规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参与制定市场规则,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登记、广告商标、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和政策等工作,规范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行为、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市场主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减少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的空间和机会。
  
  2、维护市场准入、退出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恢复建制以来,一直承担着对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市场、退出市场的行为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确认市场主体的合法地位,为市场输入合格的市场主体,从源头上抑制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2008年6月底,全国共有内资企业902.22万户。其中私营企业623.9万户:外商投资企业41.91万户,个体工商户2759.1万户。
  
  3、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销售行为、合同行为、质量行为、商标行为、广告行为等,保护合法经营和正当竞争,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较好地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4、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传销等行动,强化食品等商品安全,规范直销等措施,较好地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特别是近些年开展的“放心商品”工程,以农资打假为重点,保安全生产;以食品监管为重点,保安全消费;以建筑装饰材料抽查为重点,保安全居住;以汽车、摩托车配件监测为重点,保安全行驶,取得了明显效果,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一是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出台若干具体措施,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支持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使其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规范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公开办事制度,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服务。二是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定或参与制定一些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放宽了市场准入,改善了外部环境;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货源、原料、场地、资金等实际困难;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围绕提高利用外资工作质量、水平和有效维护我国经济安全这两个核心,改革和加强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
  
  (二)培育市场体系,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改革开放之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在培育和建设城乡集贸市场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唱主角,牵头组织,协调服务,采取各种措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付出了巨大心血和劳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城乡集贸市场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大中小相结合、批发和零售相结合、农副产品和工业品相结合、综合和专业相结合、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相结合,多种类、多形式、多层次、多功能的集市贸易网 络。1995年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再承担培育和建设市场的任务,经过艰苦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到2001年底,实现了产权、债权、债务、人员“四移交”,全部完成了市场办管脱钩工作。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推进了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权威。
  为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行业垄断、市场分割、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市场秩序整顿。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竞争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促进了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
  
  (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和规范农村经纪人,推动了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衔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积极引导、服务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为农村个体私营经济新一轮快速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管理。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四是重点扶持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农村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向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及服务行业拓展。五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农业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
  第二,多措并举,发展农村经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引导农民和涉农企业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指导、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充分发挥合同行政调解职能,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鼓励、引导农村的各类企业逐步实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机构:支持地方政府改造、提升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倡导网上交易、农产品拍卖等新型交易方式等,繁荣农村市场,搞活农村流通。
  第三,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基层机构健全、遍布于农村这一优势,加大了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力度和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2004年以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违法行为,确保了农业生产,维护了农民利益,深受政府的欢迎和群众的拥护,已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个响亮的品牌。加大了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了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在农村广泛开展了“12315”维权站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畅通群众申诉举报渠道。并使之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乡村的咨询站、宣传站和调解站,及时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维护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
  
  (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政策。紧紧抓住经济结构调整这条主线。发挥市场准入在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方面的双重作用,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大型流通企业优先发展,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切实防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的企业进入市场。对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五小”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了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五)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信息交流和经贸合作,为区域经济合作搭建平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先后参与主办和支持举办了第二届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第十一届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泛“珠三角”合作高层论坛、“青洽会”、“兰洽会”等经贸活动,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参与内地与香港、澳门《CEPA补充协议四》的磋商、会谈,研究提出了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进一步放开的具体意见。与国台办配合,研究提出了促进两岸农业合作及开放台湾农民在大陆园区兴办个体工商户的有关意见。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利用区域内行政执法、资源互补的优势,完善地区之间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合作。促进了区域合作和资源共享。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和泛珠三角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形成了协调联动的合作机制,为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三、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
  
  (一)促进社会和谐。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严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消费维权体系。引导科学、合理、文明消费,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通过鼓励、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支持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加强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营造充分的就业环境。通过扎实开展了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查处取缔“黑网吧”。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洗浴中心、保健按摩等服务行业的监管。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反洗钱、反假币等专项行动,参与整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违法排污、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等专项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遵循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通过对以商标为重要内容的知识产权提供保护: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查处虚假广告;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规范文化市场;清理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语中的不良文化现象。扫除精神垃圾等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通过推广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和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等工作,建立了守信激励机制、警示预警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严重失信淘汰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注重自身建设,开展公平交易执法年、工商形象建设年、诚信建设推进年等活动,建设信用工商。
  (三)促进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是一个新领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支持 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一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一是结合企业登记和年检工作,摸清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为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二是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创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形式,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三是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创新活动机制。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党组织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四是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作用,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广泛开展“五好党员评比活动”、“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在不断推进职能转变,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推进了自身的改革发展。取得“四个基本建立”的重大成就,为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进一步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一、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是指导实践的强大武器。工商行政管理实践性很强。但须臾也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工商行政管理虽然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但缺乏理论的积淀。市场监管虽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职能。但工商行政管理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产物。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工作的开展,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推进理论探索,并在吸收经济学、法学、行政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借鉴国外市场监管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不断深化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围绕工商行政管理的产生和发展、成就和经验、地位和作用、目标和任务、基本职能、法制建设、体制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经济全球化与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创新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一些共识。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二、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的良好运行,市场秩序的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以健全的法律体系为重要保证。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也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3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断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截至2008年8月,共有105部法律和203部行政法规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执法职责,其中,29部法律、52部行政法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主要执行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104部行政规章作为配套规定。基本形成了以专项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主。以非专项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辅,以《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以及一大批行政法规、规章为主体的,涉及经济法、商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层次清晰、特点鲜明、特征明显、具有密切内在联系和协调统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有机整体,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三、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务院先后进行了6次机构改革。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历了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市场办管脱钩、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总局机构升格等一系列重大改革,逐步确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定位,实现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历史性转变:形成了指挥通畅的由总局到基层工商所的五级管理体制,建立了布局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的基层监管执法体系,创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改进了监管手段。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在职能上体现了职责统一、职权法定的特点,在机构上体现了分级设置、重心在下的特点,组织管理上体现了省以下垂直的特点,经费保障行体现了收支两条线的特点,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监管的需要。在现行体制的基础上,我们大力推进了机制创新。在市场主体监管方面,实行了企业登记注册互联审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在市场秩序维护方面。实行了市场巡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实施了商品准入制度。大力推进了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贯彻商标法规定,推进商标管理制度建设;在打击传销监管直销方面,推进建立政府领导,综治委、工商、公安、政法等部门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运用行政指导等柔性的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拓展监管领域。不断推进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深刻转变。2008年,大力推进了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四、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是具有较多行政执法权的公务员队伍。同时也是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务员队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不断得到了发展壮大。1978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恢复时,全系统工作人员仅10万余人,而且80%都是事业编制。为适应发展经济和加强监管的需要,国务院先后在1979年、1983年、1985年、1986年。四次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增加基层事业编制,并在1996年为基层工商所核定36万行政编制。目前,全系统公务员队伍近40万人,成为继公安、税务(含国税和地税)之后第三支规模较大的公务员队伍,他们广泛分布在城乡各地,成为市场监管执法的重要力量。通过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严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比较好地适应了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公务员占总人数的85%。其中本科以上占35%,还有一批硕士、博士。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关系较为密切的经济、法律、管理、外语、计算机5个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公务员占在职公务员总人数的74%。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改进,队伍形象明显改善,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工商的满意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在地方行风评议中的位次不断前移。 2001—2007年。全系统有192人获得“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2928个单位和2855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我们已经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为今后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回顾三十年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历程,我们有这样几点体会:
  第一,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始终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断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特征和规律。把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在现代政府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努力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无论是参与立法立规、实施监管执法,还是推进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是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沿着正确轨道前进的根本保证。
  第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在促进科学发展中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三十年来,在经济转型和改革发展的每个历史时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始终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履行法定职能和社会责任,大力培育和建设各类市场体系,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同时。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正确处理了监管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执法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坚持对法律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统一,正确处理好履行职能与执政为民的关系,把执法为民思想体现到监管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四,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始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案件查处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执收执罚行为,坚决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坚决纠正滥用职权和违法行政的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实现对法律负责与对市场主体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
  第五,必须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始终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适应不同历史时期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用不断完善的理论体系指导新形势下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监管执法实践。实现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大力推进了12315行政执法网络建设。完善了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的准入制度,深化了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改革,体现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时代性、创造性。
  第六,必须坚持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建立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队伍为根本,始终坚持一手抓监管执法,不断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不松懈,一手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放松。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工作要求和特点。制定了人才培养计划和队伍建设规划,加强队伍的政治理论、政治素质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育,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回顾三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工商行政管理成绩斐然;展望未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新的“三定”方案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加重要的职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把握住历史的机遇,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按照“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的要求,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着力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维护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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