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余废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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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日子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专栏作家写到这么一件事:某出版社招编辑,落入短单(shortlist)能进入应聘考试的数人均系名校研究生,其中半数为当代文学专业。出版社的考题中有这样的:请列举海明威的三部作品。据专栏作家说能准确无误地列出三部的只有一人;当被要求列出任何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三部作品时,答案中居然出现了《飘》。
  我看完后想,如果考题这样设:亨利·詹姆斯是哪国作家,请列出其作品一部,估计答案更糟。但换个考题:村上春树是哪国作家,请列出其作品一部,估计满堂红。
  可是,村上春树的偶像之一就是亨利·詹姆斯。和他一样是詹姆斯粉丝的作家还很多,比如2004年英国曼布克奖得主阿兰·霍林赫斯特也是一个;已故的更多了,比如被人称为女福克纳的美国南方作家弗兰纳里·奥康纳(Flannery O’Connor,1925—1964),阿根廷的诗人、作家兼翻译家博尔豪斯(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英国的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1904—1991)等等。这些做作家的铁杆粉丝的作品都有一个特点:喜欢细腻,重视细节,不厌其烦地把文字码在心理细微的刻画和物品枝节的描述,看似沉醉在自我中,其实不动声色地把精英思想和趣味、与大众的自我追求需求结合得很完美。
  以上列出的几个作家里,村上春树应该最为大陆读者熟悉。原因也简单,必须在一个可以从容生活并平心静气享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多元文化社会里,与我一样平庸但又多少不甘太平庸的大多数人才可以从每日辛苦搵温饱中解脱,才能有些许闲情逸致来细细品味生活,并从而有所关注自我。这些书故事没有波澜壮阔的背景,人物也有七情六欲而并非英雄超人;生活艰辛,我们需要英雄文学才能激励自己有信心挣扎或斗争着活下去,粗糙点反而是生存的必须。村上春树赶上了中国的好时代,以往我们被贴上“小资”标签后就意味着入了另册,是非主流,是另类,而到了上世纪末,人人恨不得成为“小资”,你说人“小资”就是恭维了。
  亨利·詹姆斯能成为这种文学风格的祖师爷,和他个人的生活经历有关——很安逸,没有困顿,所以能专注自我,体验丰富的物质生活之余,享受精美的精神生活。但如果只是有钱有闲,没有很好的学养和刻苦的工作,他不会成为大师——他创作的长篇小说就有二十二部,另外还有短篇小说、剧本和文学评论。他的父亲老亨利·詹姆斯(1811—1882)是位很具革命精神的神学家,和爱默生有交情,自己也有多本著作出版。老亨利注重儿女的教育,那时的美国人眼里只有欧洲才有真正的文明,所以小亨利五兄妹都在欧洲游学或留学过,在人文方面有很深的学养。詹姆斯这一家儿女中,有名的是老大威廉·詹姆斯(1842—1910)和老二亨利·詹姆斯(1843—1916),前者是现代心理学的祖师爷,后者是本书作者——因其文学创作和文化思想而跻身于世界文学大师行列。由于这家老子和长子、次子三人的名望,詹姆斯学已经成为美国一门显学,与神学、心理学、文学的关系日益抽离但仍旧蓬勃兴旺。在欧洲——作者喜爱的欧洲,尤其是英国,他的作品仍受到文学研究人士青睐,并得到文学爱好者心仪,伦敦地铁上经常可以看到人们捧一本他的小说看,而出现率最高的还是这本《女士画像》。1998年,兰顿书屋让读者投票选出最好看的小说一百本,其中三本是詹姆斯的,当然这本《女士画像》也在其中。
  亨利·詹姆斯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莫泊桑、屠格涅夫、毛姆等齐名,并与这些人都有过交往。我自己认为,从写作风格上来讲,詹姆斯更与屠格涅夫接近——温和,细腻,犹如一杯好茶,入口不觉得很strong,但耐回味。亨利·詹姆斯的长篇小说中,这本《女士画像》被公认为其最佳之作,有关专家对这本书有很多评论介绍,读者如感兴趣,可借助各种搜索引擎搜来阅读参考。1968年英国将其改编拍了电影,1998年美国重拍(尼克·基德曼扮演伊莎贝尔),可见其名气大。我不是这方面的学者专家,不敢在这里说什么。实际上,为了方便读者了解这本书和作者,我除了译出作者1904年为该书再版写的序,还把《亨利·詹姆斯笔记》中有关本书的部分也译了出来,供读者参考。
  这本书的主角是美国姑娘伊莎贝尔·阿切尔,她具有不随波逐流的独立精神,非常渴望追求知识和自由生活。父母双亡后,她随姨母侨居英国,离开美国前拒绝了实业家加斯帕·古德伍德求婚。到英国后,表兄拉尔夫也爱上了她,贵族沃尔波顿勋爵亦对其爱慕追求。由于表哥拉尔夫劝说,伊莎贝尔得到姨父的馈赠,得以和姨母去欧洲旅行居住,并经梅勒夫人介绍,认识了侨居意大利的美国人吉尔伯特·奥斯蒙德。伊莎贝尔认为奥斯蒙德有艺术修养,趣味高雅,就不顾姨母反对嫁给了此人。婚后,她才发现自己受了骗,原来奥斯蒙德同她结婚是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沃尔波顿勋爵到意大利后开始向佩茜求婚,梅勒夫人和奥斯蒙德极力怂恿甚至施压,要伊莎贝尔促成这桩婚事,但伊莎贝尔尊重佩茜的意见,再次拒绝了沃尔波顿。不久,伊莎贝尔又发现他们婚姻的牵线人梅尔夫人原来是奥斯蒙德的情妇,还知道自己所以能有这笔遗产是表哥的安排。拉尔夫病重,伊莎贝尔去英国探望,古德伍德再次向她表白,请求她和他一起回美国。但伊莎贝尔想到婚姻誓约的神圣和对佩茜的承诺,仍然回了意大利。故事的时间跨度六年,空间从美国到英国,再到法国,然后又到了意大利的弗洛伦萨和罗马,最后在伦敦结束。六年前,伊莎贝尔和好友在表哥拉尔夫陪同下来到伦敦,当时她是一个妙龄少女,对人生有美好的想象,决心独立思想,探索生活。六年后,她和好友在伦敦重逢,此时她已为人妇;拉尔夫也即将离开人世,沃尔波顿勋爵即将结婚,好友也将出嫁定居英国。她对自己的婚姻已经失望,对丈夫的心情很复杂——厌恶、鄙视、畏惧交集在一起,而且对自己也有了新的认识。
  詹姆斯对伊莎贝尔的态度是矛盾的。不像别的作家那样对自己的女主角始终那样喜爱(如托尔斯泰对《复活》中的玛丝洛娃,哈代对《德伯家的苔丝》中的苔丝),詹姆斯对伊莎贝尔还不时表现出一种讽刺、怀疑的态度,似乎这不是他的主角,而是一个不相干的人引起了他好奇,他只是一名客观的看客。但到了后半部,这种冷漠或讽刺一点都没有了,读者能感到作者对于女主角的感同身受。研究亨利·詹姆斯的学者Geoffrey Moore认为这个转变可能和作者表妹米妮的去世有关,这倒极有可能。表妹的去世给亨利很大冲击,也许是想到自己对米妮有亏欠——身患肺病的米妮一直希望能和他去欧洲,去意大利,但他只身去了意大利。亨利一直没有结婚,别人问他为何不婚,他总说恋人早逝,这个恋人指的就是米妮。   这本书的写作开始于1870年春,之前作者构思了很久,这在他1908年为该书的纽约版写的序中都有交代,我在此不啰嗦。很多研究者认为女主人公伊莎贝尔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发展的命运——对生活充满憧憬但最后归于幻灭。不少学者还认为这本书的原型是詹姆斯的表妹米妮——米妮曾一心想和詹姆斯去欧洲,但由于患了肺病,不能成行,而且很年轻时就去世了。人们认为詹姆斯让拉尔夫得上米妮的病,而伊莎贝尔代替米妮去了欧洲,代替米妮探索,最后失望,因为人生不过如此。我则认为,詹姆斯也借着这本书做了心理补偿——让自己这个真表哥缩在书中表哥拉尔夫的外壳下患病去世,而去世前还为表妹能走向欧洲出了力。带米妮去意大利,他本能做到却没有做到,结果米妮夙愿未偿就死了。像他这么一个注重内省又关注道德的人不会放得下,尽管他不会承认自己在这件事上是亏心的。
  这本书先是分别连载在英国的《麦克米兰杂志》(1880年10月—1881年11月)和美国的《大西洋月刊》(1880年11月—1881年11月)上,并先后在英、美成书出版(1881年由麦克米兰出版,1882年由波斯顿的H.M公司出版)。1907年,作者亲自整理自己的著作,1909年全集共二十四卷出齐,其中这本《女士画像》在1908年出版。今天到处能看到的詹姆斯作品应该都是这个纽约版或根据这个纽约版翻译的。詹姆斯的好友伊迪斯·华顿认为他的作品部部精美,但没有一部比得上这本《女士画像》,据说华顿的《纯真年代》一书就是受其启发写作的。
  读这本书时觉得后半部比前半部好,译的时候感觉更强烈。伊莎贝尔上场时挟自由独立的清风而来,结尾时却在知道真相的情况下回到丈夫身边,令人感到意外。“她一直梦想自由而高尚的生活,她自认为慷慨大方,合情合理,很有见识,并自以为是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但事后却发现自己身处世俗的磨坊里,被碾磨挤压”。作者曾在笔记中这样写道,也可以看成是对这本书的最好注脚。他对人性参得非常透彻,我想在他看来所谓世俗磨坊就是人性的集大成,这些人性中有好的,有坏的,也有不好不坏的,单个挑出来甚至都还不那么坏,但混在一起就那么污浊、残酷,还那么结实、沉重。
  翻译这本书用了近一年功夫,作者的艰涩曲折风格是他的标签,他的行文在低调中产生张力,犹如一块色调深深的丝绒,奢华藏在厚厚质感中。以我的水平来翻译他的作品,艰难自然不用说,何况还是他最好的作品。早在2005年我翻译阿兰·霍林赫斯特的《美丽曲线》时,刘硕良老师就对我说想翻译出版亨利·詹姆斯的作品,那时我只是听,也没想过会有一天自己来译。我用作翻译的原书是那年夏天在伦敦,有天到匹卡德利广场(本书女主人公第一次到伦敦就和记者女友住在这一带)专门去那家有名的Hatchard书店寻来的。该店开业于十八世纪九十年代,据说是欧洲最老的书店,店面有几层楼,一楼买文学书籍。我原以为詹姆斯的小说在一楼就找得到,结果未得,问了店员,说要下到地下那层才有。沿着古旧的木楼梯走到底层,很有感触。在那里买了些书,其中就有这本企鹅2003年的平装本。这之前,看弗兰纳里·奥康纳的《书信集》,她在1957年的一封致友人的信中写道:“我的一位朋友参加申请过萨拉·劳伦斯大学的教学工作,参加了面试。当问及她能教授什么小说时,她说《一位女士的肖像》的等诸如此类的,但校方主持面试的人回复说:‘这对于孩子们来说太难理解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会心一笑,因为詹姆斯的作品的确是要慢慢读的,所以他的作品不可能成为畅销书或者消解成心灵鸡汤。(如果这样,他也一定会很鄙视自己。)惟其如此,在伦敦地铁里看到有人低头看这本书时——多数都是年轻人,我总会有些许感动,甚至觉得亨利·詹姆斯在去世前一年加入英国国籍真对,这里的人更有心情看他的书。
  很多专家学者或詹姆斯迷对这本书做了认真深入解读演绎,但有些解读后的结论实在有点牵强。比如有人到中国来说这本书体现出作者的国际化思维,是国际性题材的写作,理由是书中女主角伊莎贝尔从美国到英国,游历法国后定居意大利,期间还去了希腊和埃及等国,也就是故事的场景很国际化。照这个说法,英国作家毛姆(还有前面提到的格雷厄姆·格林)也是具有国际化思维了,狄更斯还写过一本《双城记》呢!文学作品的作者多少都会将自己的经验经历放入作品中,亨利·詹姆斯所以会这样写因为他的年轻时代和后来的大部分写作都在欧洲度过,在欧洲的丰富的生活经验,了解欧美社会,熟谙欧美人的区别,为他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观察欧洲社会和美国社会,以及美国人在欧洲社会的生活和适应等等,也为他的文学创作提供了素材。他笔下的小说人物通常都来自美国,故事常以这些人置身于欧洲背景中,这正是和他的经历相关,也是他作品的人物塑造和情节构思讨巧之处,但硬把这扯上国际化,说他对全球化有预见,我觉得太无厘头。在金边皇家大学和一个英语系的学生交谈,告诉她在中国大部分地区会四季分明,冬天很冷。她问我:“就是说下雪啰?”我说不见得会天天下雪,但就是温度很低。这个开朗的女孩子心直口快地说:“那你就可以穿上好看的毛衣了!”我写这段只想说明一个人的经历就决定他的见识和想法,如果他是作家,还会决定他创作风格和选题。比如张爱玲就喜欢写(也最擅长写)都市受过些教育的女子或旧式没落大家庭中的聪明女子,尤其是不得意的女子,写得入骨三分,因为她的经历使然。亨利·詹姆斯非常注重经验在小说创作中的应用,把“真实”当作现实主义的基本原则,认为只有经验才能与创作环境或社会地位等偶然因素相比,“是一种大得多的创作源泉”。他把小说定义为“个人对生活的直接印象”,在这个定义中,“个人”和“印象”强调主观性,而“直接”和“生活”强调了小说的真实性即小说与生活的对应性。这样一个强调经验的作家当然只会在自己多年以美国人身份旅居欧洲的经历中找题材、找故事了。
  一直觉得上半部里的伊莎贝尔这个人物的真实感很让人怀疑,我倒不认为孤女投亲一定要林黛玉那样小心敏感,但父母双亡后离开姐姐们远走他乡,居然毫无牵挂,也太无心无肝了。但到后面,尤其是后半部,这个人物的真实度提高了,竟让我有时不得不感叹:詹姆斯对已婚女人的心理怎么能拿捏这样谙熟。曾经在茨威格写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评传》中读到这么段话,大意是巴尔扎克给读者看到的是一个城市,狄更斯给读者看到的是一个家庭,陀思妥耶夫斯基给读者看到的是一个人挣扎的内心。我觉得在这本书中詹姆斯也给人看到一个已婚女子挣扎的内心。亨利的童年非常不愉快,他是在对父亲和哥哥的畏惧中成长起来的;亨利的哥哥威廉体魄健壮,喜爱运动,亨利总想追随其后,他曾在自传体作品《小男孩和其他人》(A Small 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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